唐山法律吧
关注: 51 贴子: 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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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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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的很可惜,一个堂堂的社会公益贴吧,竟然在这法制社会没人问津,难道说人们对法治不了解不清楚,失去信任,还是惧怕。这么一个好的法制平台,一块肥沃的土地就这样荒废吗?哎!真的不让人理解。但愿活跃起来,维护公共和个人利益让这块土地结出丰硕的果实。
    慧政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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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量仔的量化机器人合法吗?需要缴纳费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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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20年3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0年6月22日 法释〔2020〕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97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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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5.13日是我终身难忘的日子,那一天审理我们的家庭继承纠纷一案,审理途中原告和被告发生了争执,原告当时生气的对被告说了句,“大不了我不要”。不知怎么回事当时审判长刘新民抓住这句话,说:“你不是不要吗?”当时我愣住了,审理还没到那程序,事情还没明了,我为什么不要?而且要与不要也不是审理之中,这时全体审理此案人们4.5个人开始围着我们,七言八语,开始对我们进行一致说:“说不要就不能要,这是法庭说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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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愿意帮解答的朋友吗?
    慧政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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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个律师推荐广告贴!
    慧政 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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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孝儿还父母一个公道 不孝儿为了钱财欺骗父母近20年。母亲2000年正月初六去世,父亲是2010年5月17日去世,事后我们六姐妹跟李芸生说:父母在商业一条街盖的200平米的楼房怎么办,没想到李芸生竟把父亲李敬芝在古冶林西商一条街的楼房房本通过社会上的种种关系篡改为李芸生的名字,同时也拿出了改过了《假房本》,我们六姐妹说房子不是你盖的是父母盖的,你无权擅自更改父母的房本。 我们六姐妹已将李芸生造的假房本及假证件从河北省唐山
    慧政 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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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丰南区胥各庄镇法律援助律师张宁梅在2011年5.13日一起家庭遗产纠纷案中为原告援助代理律师,可在整个庭审现场中竟然像看热闹一样,一言不发,陪了整整一天“她太辛苦了”她忘记了她的职责。她忘记了她有责任为原告争取利益。虽然是援助律师你是拿国家高工资的。你不配做人民律师。难道张宁梅是个不会说话的律师?
    慧政 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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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慧政 2013-08
    这个贴吧是一个初步了解有关法律知识的的地方。也是受冤屈宣泄的地方。受冤屈者在此相互诉说。只是一种宣泄方式,并非解决问题。
    慧政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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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到贵贴吧多年未曾知晓贵贴吧的吧主。非常遗憾,为什么没有吧主?
    慧政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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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悉哪位肥胖哈巴着腿走道的是路北检察院的干部他是这起案子中的被告之一,确又是原告庭审中给他忙坏了,他什么啥时间说都可以,法官都相信。听说六十了该退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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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五十四条 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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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帮助解答的朋友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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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在网上,找了个律师咨询了一下!这是聊天记录,怎么办?你好! 这个房子怎么办? 16:38:16 我在唐山卖了一个二手房, 这个房子怎么办? 16:38:48 在房子过户之前,房主没有告诉我在房子里死过人,这个信息! 这个房子怎么办? 16:39:29 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请问这个过户手续合法吗、 律师 16:42:01 过户合法,关健是你也没问过,是吧。 律师 16:42:14 这个房子算是有一些瑕疵。 这个房子怎么办? 16:42:17 问过,他没说! 律师 16:42:45 你可以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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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没有替老百姓说话的好法官. 假如有那是在书里,电视剧里. 老百姓别做美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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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个二手房,过户发,才知道这个房子死过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质问房东,房东说这不算事情!卖房子的时候,一再的问这房子有没有出过事情。她都说没有。后来我们知道这个事情后,房东说这不算什么事情!并且让我们,去告她吧!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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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号外: 在2013年最后的七八天里,伴随着寒冬的雾霾。24日上午河北路法庭,法官在审理一家庭房产分割及赡养费案件中,在审理到分割一案出示证据过程时,发现案卷里被告2的两份有差异装订在一起的证据不翼而飞? 是一起“三被告联合利用原告法律诉讼另一被告的案子”厅审中一片混乱,分不清几个原被告;装订在上面的解释说明还在,明显是撕开了被人。。。。。。(偷走!) 太不可思议法院案卷里重要证据材料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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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经察)联合黑道给别人下套,被抓起来。天理难容。明摆着要老百姓给(经察) 送礼要钱。官官相互的现象什么时候才能了,现在白道和黑道都能联合起来,老百姓还能相信谁,真理,正义何在,社会到底是怎么了。家人是被冤枉下的套给抓起来了,现在只等我们给(经察) 送钱。律师说即使上诉到法院也会被驳回。然后我们就找经察,经察说你们找个“明白人过来”请问这个明白人是什么意思。为什么把我的帖子删了,我说的都是事
    daodaowxd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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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很简单本来够不上犯罪条件,办案人员都已经同意释放,只因为对方是个有钱人找领导打点好了,却在调查时,作为当事人亲自开车带领唐山市**支队调查办案人员到家中搜中,(调查人员居然可以坐当事人的车去,不知道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搜查中家里本没有放过东西的地方,却在当事人的指引下让调查人员查找到假警官证,{注意此警官证是在她身边一个花瓶里她先发现的,(花瓶高800左右)},关键问题是家人都没有看到过,如此栽赃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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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平常农户去地里拉草,再回来的路上压一老太太,经抢救无效死亡,对方已报警,农村上了年纪的人基本都没有证,属无证驾驶,应负全责!法院会怎么判?急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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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frflfw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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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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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 ,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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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 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frflfw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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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 。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frflfw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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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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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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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联营, 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的,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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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联营, 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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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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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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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 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二章 公民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节 监护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五节 个人合伙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企业法人   第三节 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节 联营 第四章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代理 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节 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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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联营, 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五十二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十三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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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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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 入伙、 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第三十三条 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 依法经核准登记, 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   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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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经核准登记,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二十八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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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条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第九十五条 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六条 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第九十七条 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 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 、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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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一条 企业之间或者企业 、事业单位之间联营, 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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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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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条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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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六条 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依法经核准登记, 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第二十七条 农村集体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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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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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12
    如今社会没人什么事都办不成,有理说不出,法院没人就更是有理说不出, 法院更黑,我是守法公民,被人恶意起诉,由于法院在他手有短处,支持他起诉,并判我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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