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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解法、释法、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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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了学校些同学抽烟视频发网上,被学校主任发现了,说要追纠我责任,这会承担什么责任啊,求大神普法#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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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物业费的缴纳是与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相关的。根据合同约定,业主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用,而物业公司则提供一系列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的清洁、维修、安全保卫等。 至于底商的油烟污染问题,如果确实存在且严重影响到业主的生活质量,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的理由。 在法律上,业主不能以底商的油烟污染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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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的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业主不能查看小区监控,但也没有法律、法规规定业主可以随意查看小区监控。 一般在不涉及隐私和重大事件的前提下,业主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查看小区视频监控,物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予以配合。 监控录像一直都是比较敏感的,因为一旦调看就有可能侵犯到其他业主的隐私权,一些小区规定只有警察来了才能调看监控录像,避免对物业公司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如果业主丢了东西要求调取监控录像,物业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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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法不责众”并不是一个法律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都不能因为人数众多而逃避法律责任。因此,即使有很多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这并不意味着这些业主就可以合法地不交费。 其次,“跟风不交费”同样不是一个合理的理由。每个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都有独立的合同关系,业主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其他业主是否交费,不应该成为自己是否交费的依据。 针对这种情况,燕归巢法律服务集团可以为物业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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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公区是业主共同使用的区域,物业有责任对公共区域进行管理和维护。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物业要对业主放在公区的所有物品都进行监管。 业主在公区放置物品时,应该自行承担物品的安全风险。当然,如果业主在公区放置的物品丢失是由于物业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的,那么物业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如果公区的监控设备损坏或失效,物业没有及时修复,导致无法追踪丢失物品的线索,那么物业就需要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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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发生了一起可怕的杀人事件,在邯郸肥乡旧店中学的一名初中生被自己的同班同学杀害且掩埋,据悉受害的初中生长期受到了这3名同班同学的霸凌。 被害人遇害后,当警察找到他们时三人皆闭口不认,后来因为警察拿出了视频、转账证据,这三个初中生才供出自己杀了人!但他们可只是几个未成年的初中生,就已经懂得和警察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对自己杀人的事实装聋作哑,毫无波澜,这冷静未免也太可怕了。 网友们纷纷留言评论,“必须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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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被众多网友戏称为“雪糕刺客”的钟薛高创始人因被限制高消登上了热搜。 有人发现钟薛高雪糕的销售价格已至低位,其中临期产品甚至低至2.5元一支,从最高超过60元一支到如今的2.5元一支,不经令人直呼 “钟薛高不仅刺客,还在欺客”。 但是话说回来,这个“限消”到底是怎么个限法呢? 限制高消费令,是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的一种间接执行的措施。 在民事强制执行中,人民法院会签署限制消费令,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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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各种短剧热度不断飙升,可真真是适应了现在的快餐文化,以时长短致胜,满足了碎片化时间的消磨。虽说剧情大多都是一些熟悉的套路,诸如总裁、千金的明争暗斗,配备简单的拍摄手法和五毛钱特效,别说乍一看感觉low low的,但是追着追着还挺上头,评论也从“Low爆了”逐渐变成“我是土狗,我爱看”。 最近啊,就有一部短剧,讲的是百亿富豪要为公司遴选继承人,留给婚生子又怕他的纨绔性格迟早会将公司败光掉,于是老爷子就想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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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是这样的,老薛过年看了部电影,而后在微博上po出了自己的观影感想,这本应很平常,但是在文中老薛附上了几张电影《飞驰人生2》的观影屏摄,这一举动就让网友们炸开了锅,网友们纷纷指责老薛的这种属于盗摄行为。 有网友评论道,在电影院里观影看到了自己喜欢的演员或者一些精彩的片段,难道你就没有想拿出手机拍下来的举动;只是拍下来自己回家看,又不传播,就算发在朋友圈,也只是想把这部电影安利给更多的朋友,完全是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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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网友发现自己孩子的寒假作业里,竟然有题目是需要填写家庭收入,要求填写爸爸妈妈的工资,家里的房屋还贷、汽车,这究竟是写作业还是调查家庭背景呢?这也引起了一众网友的热议。 有人说练习册上的题也只是想让孩子们对社会的经济现象有个初步的认识和概念,通过这样的方式提高孩子们社会认知能力等,个人信息也未必要填真实的,就是个单纯的小学生作业,大家也别恶意解读。 也有人说搜集信息和教学有半毛钱关系吗?这是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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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女子与小伙luo聊后发截图命令对方网贷#的词条登上了热搜,事情是这样的,近日有个小伙报警称,有个姑娘几天前添加了自己的微信,小伙看了姑娘的头像,还挺漂亮的,便通过了。姑娘声称自己单身,想找个靠谱的男朋友,于是小伙便跟姑娘聊起来了,而后还发展至luo聊。 小伙还以为这是自己的“桃花”要来了,可没想到来的竟是“桃花劫”, 小伙luo聊的视频被对方录了屏,手机甚至还被植入了病毒,姑娘借此对小伙进行敲诈,要小伙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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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伊志律师事务所以案说法/租客在出租房内使用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中#煤气中毒#毒,最终酿成租客身亡的惨剧,有关责任谁来承担? 租客在出租房内使用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中毒,最终酿成租客身亡的惨剧,有关责任谁来承担?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博白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因租客在出租房内使用燃气热水器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身亡的生命权纠纷,明确了各方在案涉事故中的责任承担。   原告诉称,2023年初,何某租住了刘某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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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今天的这个热搜词条,俺是真的惊了!该案还是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下班也要回工作消息,可算太普遍了,想必这也引起了网友们的共鸣。话不多说,还是先看看他是怎么夺回属于他的一切。 事情是这样的,李某所主张的加班内容系其下班后,在微信或者钉钉等软件中与客户或者同事进行沟通交流付出的劳动。但公司却认为,这不属于加班。于是李某便起诉公司向其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的加班费。 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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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主播与经纪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还是民事合作关系?一旦解约,平台账号归谁?双方“分手费”又该如何计算?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经纪合同纠纷案,判决提前解约跳槽的网红许某,按全部预期可得利益损失12万元的10%,赔偿经纪公司1.2万元,并依法驳回了经纪公司索赔前期培训费等共计30余万元的诉请,同时判令相关账号所属权归经纪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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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看到有个宝子说,自己的公司倒闭了,但还欠着她好多工资呢,听说老板还躲起来了,自己实在没招儿了,于是向广大网友们在线求救。 首先啊,我们先理解一个概念——职工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职工债权是“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债务人所欠的职工债权由管理人主动调查后列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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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早刷到有个宝子分享自己去面试的经历。她说HR听完ta的自述后,竟然抛出了这样的问题 :“结婚了吗?近期要孩子吗?家里有老人带孩子吗?生了孩子之后怎么安排工作呢?”有时候真的很想报警,听到这样的问题,我...... 但还别说,评论区里还看到有不少姐妹也表示有同样的经历,有些企业在面试时就要求面试者先在登记表上填写婚姻信息和生育状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但是事实上,你是有权在面试时不填写相关个人隐私信息的,面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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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央 视新闻公布了一起惊人的骗案!一个诈骗团伙在江苏地区以虚构的“少儿艺术之星大赛”为名,竟然成功骗取家长们超过1400万元。 不得不说,现在的骗子真是会“玩”! 这群诈骗团伙以家长们对孩子才艺的期望为诱饵,实施了一场精心策划的骗局,非法牟利。他们的诈骗形式是这样的,首先,会发布一个链接,声称是为了给自己家的孩子参加某个国家级才艺评比,要求家人、亲戚、朋友在朋友圈上为他们的孩子拉票,一旦热度上升,他们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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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拍”是饭圈文化催生出的一个现象,即使用各种拍摄器材拍下明星的高清图片,再高价贩卖给有需求的粉丝。 粉丝对明星艺人的喜爱和崇拜,本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在市场的推动下变了味,“代拍”等牟利产业链衍生出来。更甚的是,一部分“代拍”通过非法渠道获取明星艺人的身份信息,查询航班提前蹲机场拍摄,不顾艺人的拒绝强行拍摄,其行为已然超过法律的边界。 而这样令人鄙弃的饭圈文化已经不止出现在娱乐圈,更是渗透到了体育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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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我借乐几十多万的网贷 然后无力偿还 我选择si然后没有继承人继承我的遗产 那这个债务是没了吗?继承人一定要继承被继承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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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宇宙的尽头是编制”,这不仅是当下打工人中流行的热梗。也是大多数人对安稳的渴望。不管工钱多少,体制内的工作更有安心的感觉! 根据某培训机构统计,2024年“国考”报名人数达到291万,再创历史新高,平均竞争比为66:1。一编难求,屡败屡战,这也导致有人动了歪心思,用尽手段投机取巧,不惜斥巨资走非法“捷径”。 近期,就有网友斥巨资想要买编制,该网友托朋友办理某单位的正式编制工作,结果工作没成,钱也打水漂了。在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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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遗产后被离婚#的新闻登上了热搜榜,故事从女生的28岁开始,她是一家外资公司的主管,而男生是公司年会举办酒店的对接工作人员,而年会结束后,男生便开启了一系列追求,最终俩人在一起结了婚。但后来女生的父母意外去世,女生的父母在上海有9套房产和商铺,还有1000多万的存款和理财产品,价值约2亿元人民币。女生继承了家里的家产,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时女生竟收到了男生寄来的法院传票,男生要求和她离婚。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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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看到有宝子问,自己第一天进公司,老板就让我签了份试用期前七天不发工资的协议书,虽然觉得很不合理,但因为是入职流程之一,为了这份工作,也不得不签。没想到干了几天之后,真觉得不适合想离职,但是公司又还没跟我签劳动合同,难道真得白打工一周?这玩意儿真的有法律效力吗? 其实这种协议是无效的,也是违反劳动法滴!!!只要员工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得支付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7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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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冲浪,发现大家对试用期有很多疑问?这不就急匆匆来给大家解答了么!快戳下文了解。 1. 试用期应该有多久呢? A: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或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B: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C: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 D: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划重点了宝子们,用人单位只能和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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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裁定拍卖王某个人名下的一处房产。王某的妻子李某提出执行异议,称案涉房屋系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所购,是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所负债务系个人债务,要求确认法院对执行标的房屋享有50%共有份额。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案涉房屋是否是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审理 经法院查明,2017年,被执行人王某以60余万元的价格从案外人张某处购买了案涉房产,王某的
    m丿Linda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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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王子和公主们,上篇介绍到忘记付尾款了就无法退定金,及某些特殊的商品都支持7天无条件退货两个点。那除了以上的点,还有什么是需要注意的呢?请接着往下了解叭! 双11,是大家扎堆购物的时候,有些无良商家可能会从中浑水摸鱼,如果发现自己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可以要求赔偿吗? 1. 对于购买的假冒的商品,消费者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1】如果平台已经做出了如保真、假一赔十的承诺,但是消费者还是购买到了假货,那么平台就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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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东跟我说 供暖必须要交一个月的 我的诉求一直是住几天交几天的 直到第二个人入住为止都可 房东却说之后住没住人跟我没关系
    m丿Linda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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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众期待的双11又来啦,大家是不是也已经pick好心仪的它,付了不少定金呢!但是,各位王子和公主们,请注意看一下这些注意事项?很有可能帮你避免损失喔! 付了一堆定金,但是忘记付尾款了怎么办,定金能否退还? 答案是不能的。消费者在网络提交订单后,合同即成立。合同成立后,消费者有义务按时付款。若消费者在支付定金后未能支付尾款,即未能履行付款义务,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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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篇说到,安踏正式公布更改公司的标志。新标志由原来的单图形logo,转变为在图形logo左下角增加“ANTA”字母图样。可见logo对于品牌的知名度和标识等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很多人,包括一些企业本身,对于商标和Logo的理解都是模糊的,有的甚至将两者混为一谈,认为商标和logo就是同一个东西。但实际上,商标和Logo在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哦。 一、所受的法律保护不同 LOGO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基本一致,都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权。但是logo受《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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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安踏正式公布更改公司的标志。官方公告里,新标志由原来的单图形logo,转变为在图形logo左下角增加“ANTA”字母图样。 logo的更换,无疑更有利于安踏日后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但其实啊,很多企业,在正式营业之前,并没有下意识地为其招牌或主要LOGO申请商标权利。这其中就有很大的风险了,如果企业的招牌或主要LOGO已经是别人的注册商标,那么商标注册人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其是完全可以拿着商标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标侵权诉讼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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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文说到,小明在现有单位已经工作三年了,现在他跟公司的合同期限快满了,但是公司想降低对他的劳动条件,所以小明想离开这家公司了。 那么这种情况下,若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需要向小明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那自然是需要的,即使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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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明在现有单位已经工作三年了,每天勤勤恳恳地为公司“搬砖”,前几日约小方吃饭闲聊时,透露出他跟公司的合同期限快满了,但是公司想降低对他的劳动条件,所以小明想离开这家公司了。 注意,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小方一听,立马苦着脸劝诫小明,必须把工资结清才能离开公司,要不然就会像他一样一直苦苦等待着工资结清。 他上周已经从公司离职,但公司却迟迟没有将工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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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演员宋祖儿、蒋依依、千万网红主播“秀才”接连被举报偷税漏税,该类话题一度登上热搜榜。宋祖儿被指已多次拆分合同和运用私人账户的收款方式去逃避个人所得税。千万网红“秀才”也是疑因收到举报,涉及个人所得收入申报税收问题而被禁播。蒋依依则是已被证实偷税漏税情况属实,但她工作室就澄清已补缴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这其中的细节,还有待税务部门细查。但可以肯定的是,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切勿偷税漏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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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是你,还在幻想着投资就能暴富,傻乎乎地问理财师,是不是有那种既能保本,又能获取高收益的理财产品。 可别犯傻了,你这是被下套了!那可都是不法分子的套路,他们以“保本高收益理财”的噱头在给你们下套,布置着各类非法集资陷阱。然而你们其中很多的投资者还是太天真了,认为只要集团背景够深,业务足够庞大,高利率就是无风险套利。这边还在取笑你的朋友不懂投资赚钱,这边您随时准备要被骗得血本无归,可别太荒唐! 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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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伴随网购的日常化,快递已然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衍生而来的快递丢失问题也是层出不穷。那么快递丢失的话,责任方到底是谁呢?是由快递公司全权负责吗?答案是,非也非也。 就如早期一个真实案例,某女士把网购价值两万元的翡翠项链退了,不幸的是,快递在运送过程中意外丢失。本是快递运输导致的丢件,理应由快递公司负全责,但是由于该女士下单时没有选择保价服务,快递公司也未主动确认包裹是否是贵重物品,案子经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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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租房居住,是大多数在外务工群体必须要经历的事情。但懂的都懂,租房市场的“水”很深,一不留神你可能就踩进了这些坑里。别说是经常搬家的老司机,特别是初入社会的毕业生“租房小白”,更是无法避免“交学费”的经历。 所以为了避免落入租房陷阱,租房那些大大小小的“坑”,多了解总是没错的。 首先,是房源中介的寻找。 不少的网友都吐槽过,这辈子走过最长的路就是中介的“套路”。他们最擅长的就是虚假宣传,把一些破烂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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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烦,隔壁桌孩子又吵起来了” “谁懂啊家人们,高铁上有个小孩一直吵闹,他家长也不管一下。”“高铁上一小孩在不停尖叫,整个车厢简直人间炼狱,我直接站起来说能不能别吵了,我有精神病,我要崩溃了。” 这些类似的话语,相信大家也不止一次在社交媒体上看见过。你是否也在公共场合上遇到过大吵大闹的熊孩子呢? 正值暑期旅游高峰,不少家长都会选择在暑期带孩子外出旅行。旅行本应该是快乐的事情,但却因为熊孩子们在高铁、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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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这是国内首部以境外电信诈骗为题材的电影,它就是《孤注一掷》。 电影里有一句经典台词:“人有两颗心,一颗是贪心,一颗是不甘心。”这也是为什么近几年来,国家在极力打击诈骗犯罪团伙的同时,还有这么多的人接二连三地被骗。 影片中的潘生,一个天才程序员;梁安娜,人气金牌模特;顾天之,硕士毕业高材生,他们三个本来都应该有大好的前途,但都因为事业路途不顺畅,被诈骗集团抓住了他们的弱点,诈骗团伙通过大数据的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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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事真的困扰我好久,是不是给一个人泼足够多的脏水,就可以侵害这个人的一切权益,人格,名誉,尊严,隐私,加以讨伐!最后这人因承受不住,可能自己先垮了!可是理智和法律告诉我,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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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人们 今天在楼下修车,把手机放在如图所示的电动车座位上,然后上楼拿润滑油,这是我们家4楼的女邻居走下楼。我在他后面一两分钟下来,我手机就不见了。 我追他追到小区门口,有没有看到我的手机?他说没有我怎么知道?当时我没有生气,我怕报警回去喊了我妈 我妈打了我的电话,发现手机被藏在小区门口 后来报警。调监控确认是他拿的 现在手机已经归还 但是是民警给我,他没有主动归还。 后来民警说我上楼,手机在外面不在我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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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直接选择在百度贴吧举报或者找贴吧官方举报。 第二,如果你觉得举报不解恨,怎么办?可以到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百度搜索网信办,然后进入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然后选择侵权类举报类型,按照个人隐私泄露、侮辱谩骂、诽谤诋毁按提示进行就可以。 第三,如果你觉得到网信办举报还不解恨,怎么办?收集相关证据,主要是截图或者录屏,然后直接起诉侵权用户,当然也可以直接连带着起诉吧务,甚至平台。可以主张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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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条款如下: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十)项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违法信息”。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构建文明有序的网络群体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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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在网络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许多被侵权人往往因为维权成本过高而放弃,殊不知在保护自己权益的过程中,我们完完全全可以在合理的范围内收集证据,正当维权。因为我们不仅可以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还可以要求侵权人对我们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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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巫溪县某镇某社区为宣传社区政策和与社区居民沟通问题,在微信平台创建了“某社区政策宣传群”微信群,该微信群的主要成员有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有300余名群成员,其中包含本案原告林某与被告陈某。2020年5月14日中午,被告陈某在“某社区政策宣传群”微信群中连续发布了两条微信信息,信息内容为:“林某是怎么会当村会计的”“一个连小学都没毕业的**”。之后,被告陈某退出“某社区政策宣传群”微信群。5月26日,原告林某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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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揭露批评为名网上“挂人”被判担责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侵权案 认为对方存在抄袭行为,以揭露、批评为名将对方的姓名在互联网上进行披露,并冠以“***”,是否构成侵权?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汉服爱好引发的网络侵权案件,被告小兰(化名)因认为他人抄袭汉服设计而在网上“挂人”和辱骂他人,被判承担侵权责任。 “‘挂人’是网络用语,是指在网络上公开他人姓名等个人信息,通常目的是为了揭示某事件当事人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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