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1)班劳动班规
一 针对普通同学及班干部
1 严禁破坏本班或别班清洁区及其教室的卫生环境,一经发现,破坏本班者扣3分,别班者扣5分;
2 破坏劳动工具者扣2分,其损坏程度以至不可用者,扣3分并照样赔偿新品一个;
3 刻意妨碍卫生工作进展者,发现后扣3分;
4 主动在劳动方面帮忙者,视其程度加2—5分;
5 同理,被动者视其程度加0—3分;
6 抓住别班破坏我班卫生者,加3分;
7 上述规定中,同学们要诚实守信,如有造假、包庇者,一经发现,扣5分,无理取闹者扣2分。
二 针对值日人员
1 劳动委员与当日组长应以身作则,带头遵守本规。若有举报者,核实后,举报者加3分,被举报折扣5分,
若当日组长工作不力,一经发现,扣5分,有包庇者,包庇者扣5分,被包庇者扣3分;
2 扫地者应提前15分到校,其余者应提前10分到校。雨天、雪天、结冰天及各种强对流天气下,不拖地;
3 逃跑、不请假者、迟到者、应付者及为完成任务者皆扣3分、
4 值日生主动在劳动方面帮忙者加2分,工作卖力’不怕脏累者加1—3分,连续一月表现优秀者加3—6分;
5 如有事,需向当日组长请假,组长需指派他人替其劳动,替者加3分,请假者不加不减,不另做劳动;
三 附加款项
1 值日表尽量不动,如有要改者,须由劳动委员裁决;
2 有特殊情况者,可经劳动委员加减分;
3 赔偿实物者,须在宣布其须赔偿后的48小时内赔偿,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向劳动委员说明;
4 由老师及班长所决定之成命无人有权修改;
5 人人皆须保护劳动工具,主动维持班级卫生;
6 当日组长级劳动委员的加减分须极严肃地对待。
7 本归在其宣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2008年9月24日
初二(1)班劳动委员会
实验中学每一位班主任都应该铭记并落实
班风正,学风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