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庄河市工商局一楼大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维护公平竞争,实施平等服务”的字样,赫然醒目,给人以庄重和踏实的感觉,但现实生活中的“公平”与“平等”庄河工商又做得怎么样了呢?
“庄河锁王服务部”这一名称很早就在庄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可是,事隔不久,在我们的同一区域又相继出现了“庄河索王开锁店”、“庄河锁王喷绘店”,对这一问题,几年来本人多次和庄河工商局交涉未果,对方利用“庄河索王”这一谐音,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严重干扰了“庄河锁王服务部”业务的正常进行,也损害了我们的商业信誉,众所周知,开锁是个特殊行业,“锁王”这一称谓在某种程度上又具有一定的“诱惑”力和吸引力,对方也正是看重这一点,勾结工商个别人员,恶意登记违规办理这两个名称,工商这一整不要紧,却使我们这个刚刚起步的生意立马跌入了低谷。人们闹糊涂了,问我:“你们到底哪一个是锁王?”开锁这个特殊行业是:用户找你的时候,特别是急三火四需要开锁的时候,大多直接打电话给“锁王”,而不会到店里去找你,试想,工商整这么多几近相同的“锁王”,用户能分开“人”吗?不混淆才怪呢,最终,受伤害的是谁?
对这一问题,有专家称:庄河工商局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名称是用来识别和区分企业的,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名称区分的是“人”,商标区分的是“物”。照这么说,被庄河工商局这么一严重混淆,像我们这个特殊行业,用户在电话中能区分“人”吗?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人都生活在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之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意见》第4条,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不得相同。
企业名称登记以后,在一定地域内具有专有权利和排他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权力,他重要的内容包括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两个方面。“庄河锁王服务部”其工商字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其核心字号体现在“庄河锁王”四个字上,法律对其工商字号的保护也体现在这四个字上。
在企业名称这一问题上,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和法规,我想,工商的操作人员如果不是白痴的话,是应当懂得这一切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他们知法犯法,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利益关系。
我们下岗工人自谋职业干个体,本身就是步履维艰,作为娘家的工商非但不支持,反而人为地设置障碍,请问,良心何在?我们纳税人养活你们,你们却在背后使绊,天理何在?这是扶持个体户吗?分明是制造混乱;这是维护稳定吗?分明是叫你们自相残杀。
庄河工商到底是在打假还是在造假,他们是在保护谁?
因此,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对违规办理恶意登记的“庄河索王开锁店”、“庄河锁王喷绘店”本人要求予以撤销,以维护其公平和正义。
庄河锁王服务部
何玉伟
“庄河锁王服务部”这一名称很早就在庄河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可是,事隔不久,在我们的同一区域又相继出现了“庄河索王开锁店”、“庄河锁王喷绘店”,对这一问题,几年来本人多次和庄河工商局交涉未果,对方利用“庄河索王”这一谐音,在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等部门办理相关业务,严重干扰了“庄河锁王服务部”业务的正常进行,也损害了我们的商业信誉,众所周知,开锁是个特殊行业,“锁王”这一称谓在某种程度上又具有一定的“诱惑”力和吸引力,对方也正是看重这一点,勾结工商个别人员,恶意登记违规办理这两个名称,工商这一整不要紧,却使我们这个刚刚起步的生意立马跌入了低谷。人们闹糊涂了,问我:“你们到底哪一个是锁王?”开锁这个特殊行业是:用户找你的时候,特别是急三火四需要开锁的时候,大多直接打电话给“锁王”,而不会到店里去找你,试想,工商整这么多几近相同的“锁王”,用户能分开“人”吗?不混淆才怪呢,最终,受伤害的是谁?
对这一问题,有专家称:庄河工商局这一做法,显然违背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企业名称是用来识别和区分企业的,商标是用以识别和区分商品或服务的。企业名称区分的是“人”,商标区分的是“物”。照这么说,被庄河工商局这么一严重混淆,像我们这个特殊行业,用户在电话中能区分“人”吗?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任何人都生活在法律和法规的框架之内。《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6条,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意见》第4条,商标中的文字和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相同或者近似,使他人对市场主体及其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包括混淆的可能性)从而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6条,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其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不得相同。
企业名称登记以后,在一定地域内具有专有权利和排他权利,即知识产权的权力,他重要的内容包括自己使用和禁止他人使用两个方面。“庄河锁王服务部”其工商字号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其核心字号体现在“庄河锁王”四个字上,法律对其工商字号的保护也体现在这四个字上。
在企业名称这一问题上,还有其他一些法律和法规,我想,工商的操作人员如果不是白痴的话,是应当懂得这一切的,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是他们知法犯法,只有一种解释,就是利益关系。
我们下岗工人自谋职业干个体,本身就是步履维艰,作为娘家的工商非但不支持,反而人为地设置障碍,请问,良心何在?我们纳税人养活你们,你们却在背后使绊,天理何在?这是扶持个体户吗?分明是制造混乱;这是维护稳定吗?分明是叫你们自相残杀。
庄河工商到底是在打假还是在造假,他们是在保护谁?
因此,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条之规定,对违规办理恶意登记的“庄河索王开锁店”、“庄河锁王喷绘店”本人要求予以撤销,以维护其公平和正义。
庄河锁王服务部
何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