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法制是民住的基础,好比说吃饭是吃饱的基础一样,楼主的问题好比说,是吃饭重要,还是不饿重要,法制和民住是因果关系,不存在谁重要谁不重要的比较关系。
那么法制和民住谁现有呢,当然是现有法制,但是民住的法制是怎么来的呢,首先说法制不是一开始就是完善的民住法制,而是法制不断的改进,法制改进的过程就是人民不断争取权利的过程,人民争取的权利越多,那么参与立法的参与度也越大,那么法制也就越来越体现民意,反过来越来越保证人民的权利,然后在越来越加大立法参与力度,楼主难道没发现这是个循环的过程吗? 民住制度的发展就是这样渐进发展起来的,没有一步到位的法制和民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