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欢吧 关注:1,761贴子:15,354

【逍欢】缘(真不会取名)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一楼敬百度大娘


1楼2012-05-05 17:46回复
    一时兴起,动手写了篇逍欢文,没有文笔,不知道何时会完结,轻点拍啊……
    设定是李寻欢穿越到现代,杨逍就是现代人,因为我没看过倚天原著,电视剧也忘的差不多了,古代的杨逍实在写不出来……


    2楼2012-05-05 17:50
    回复

      山西李园,孙小红远远的望着梅树下的那个人,此时正是梅花盛开的季节,空中落红飞舞,地上也仿佛铺上了一层粉红色的地毯,这样的景色很美,很美!可是,在孙小红的眼里,再美的景色也不如那个人更吸引她——
      梅树下的那个人一袭白衣窄袖束腰,身形修长如玉,微卷的长发柔顺的披散在后背,月白色发带在脑后束成蝴蝶结形状随着微风轻轻飞舞。右手一只精巧酒囊不时的凑在唇边一口一口慢慢的却始终不停歇的饮着,然后咳嗽声便隐隐约约的传来,随着肩膀的微微抖动,那落了满肩的落红便被抖落了地。咳嗽还没停,那酒囊便又凑上了唇,似乎是想用酒来压抑住咳嗽。看着这一幕,孙小红的心蓦得像被一只大手狠狠的抓了一下,疼的她眼泪止不住的流了满腮……
      已经十天了,自从林诗音中毒身亡之后,他便一直这样,不停的喝酒,一句话不说。孙小红不知道该如何劝他,而她也知道,她是劝不了他的,所以,她只能这样远远的望着他,远远的陪着他,只是这样,就好……
      可是看着这样的他,孙小红的心真的好疼,真的很想冲上去夺走他的酒壶,狠狠骂他一顿,把他骂醒,让他不要再这样折磨自己,告诉他虽然林诗音再也不会回来了,可是,他还有她啊,她会一直、一直陪着他的,尽管,他的心里没有她……
      孙小红的视线渐渐模糊了,那个修长的身影也看不清楚了,以为是眼泪模糊了视线,于是抬起衣袖拭去眼泪,可是那身影还是越来越模糊,孙小红这才发现,梅林里不知何时起了一层薄薄的雾。孙小红不明白,好好的为什么会起雾。可是那雾气却越来越大,越来越浓,孙小红渐渐的看不清那个人了,所以,她连忙向前快步跑去。可是越往前走,就越是什么都看不见,孙小红慌了,连忙出声喊道:“大哥,大哥,你在哪儿?”
      没有人回应她,浓浓的雾气中,白茫茫一片,什么都看不见,孙小红一遍一遍的喊着:“大哥,你在哪儿,说话呀!”
      天地间一片寂静,孙小红可以听到自己的心怦怦的跳,仿佛就要从喉咙里蹦出来似的,不知道过了多久,雾气终于散去了,可是,却哪里还有她的大哥?!目光所及之处,只有不远处地上的那只精巧酒囊孤零零躺在梅树下面,这是李寻欢随身携带的酒囊,可是李寻欢人呢?
      从那以后,李寻欢就仿佛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再也找不到。而孙小红在遍寻不着李寻欢后,便一个人住在李园,每日都会去冷香小筑,通常一待便是一整天,她虽然不相信李寻欢会凭空消失,但那却是她亲眼所见,就连想要自欺欺人孙小红都找不到理由。后来阿飞回到中原,虽然心忧李寻欢,却也十分担心孙小红,便也默默陪在李园,每当孙小红坐在冷香小筑望着那梅林发呆的时候,阿飞总是在不远处望着她,就如,当初,她望着李寻欢一般……


      3楼2012-05-05 17:50
      回复

        这是一座精巧典雅的三层别墅,外围圈起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院子,院子里最惹人注意的便是右边院墙边的那株古老的梅树,没人知道这株梅树多少年了,当初别墅主人装修房子时,设计师曾建议挖去这株树,因为这株树与房子整体的设计将会很不协调,可是主人却拒绝了,坚持留下这株树,并在这株梅树的旁边建了座颇具古风的八角小亭。每当梅花盛开的季节,粉红色的花瓣便纷纷扬扬的随风飘落,就像下了一场花雨,美的让人窒息,所以,每当这时候,别墅主人就越发的得意自己当年的坚持实在是明智之举。
        此时已是九月中旬,虽然已不如七八月那般酷热,但秋老虎的威力仍然不容小觑,天空骄阳高挂,闲着的人们更喜欢待在屋里,吹着空调看着电视或者做着别的消遣的事情来打发这午后的闷热时光,可是偏偏有人宁愿舍了屋里清凉舒服的环境呆在这座小亭子里忍受午后阳光的照射……
        此时梅花早已凋零,只剩光秃秃的树干,李寻欢此时就坐在这座小亭子的栏杆边,乌黑的短发微微的有些自然卷,白色衬衫衣袖随意翻卷至手肘处,米色休闲长裤,脚上一双白色休闲鞋,后背靠着亭柱,双手搭在微微曲起的膝盖上,手指修长,指节均匀,指甲修得很整齐。此刻正微微后仰着脑袋抵着后柱,眼睛半眯着,不知道是不是睡着了。那耀眼的阳光直直射在他的脸上,白皙的皮肤似乎泛着光,被阳光照射的近似乎透明。
        这是一张很年轻的脸,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下一片阴影,白皙的皮肤干净的没有一丝瑕疵,挺直的鼻梁,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尖削的下巴棱角分明,让人忍不住感慨上天是如何偏爱此人,将刚与柔完美的结合。
        李寻欢并没有睡着,此时他的脑子已经不似一开始那般迷茫混乱,他也已经接受了这个既定的事实,既然无法改变,那就只能接受,况且,自从诗音死后,在哪里,对于他来说,确实已经无关紧要了。
        他到这里已经三天了,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他记得当时他是在李园的梅林里喝酒的,喝着喝着,眼前突然就起了雾,接着雾气越来越大越来越浓,他听到小红的呼唤声,他想应她,可是,却发不出声音,然后,然后就什么都不知道了。等他再次睁开眼睛,却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那个世界了,这也许是老天跟他开的一个玩笑,虽然这里是他完全陌生的地方,是他做梦都不可能想到的地方,可是他却奇异的拥有这个世界的一切记忆,该说是老天爷特别眷顾他吗?李寻欢苦笑着摇摇头。
        老天爷应该是眷顾他的,不,应该是非常眷顾他,不仅让他拥有这个世界的所有记忆,不止相貌一样,就连手心里的指纹都分毫不差,唯一不同的就是这双手无丝毫练武的痕迹,自己常年用飞刀,右手指尖有厚厚的茧,而这双手很干净。相貌也年轻了许多,应该只有二十岁的样子,他身体健康,再不会像以前那样时时被病痛折磨,在这里,他有父母,有哥哥有嫂子,还有两个可爱的侄儿侄女,唯独没有的,就是表妹。
        可是老天爷,如果你真的如此眷顾于我,为什么还要让我拥有以前的记忆呢?表妹,呵,对了,就算有表妹,他也不能和表妹在一起了,因为他们是表兄妹,近亲结婚在这里是不被允许的,该庆幸吗?李寻欢再次苦笑摇头,不知道。
        李寻欢很喜欢这株梅树和这座小凉亭,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座凉亭跟李园梅林里的八角亭一模一样,只不过李园里是一整片梅林,而这里只有一株梅树,不过这并不防碍李寻欢对它们的喜爱。


        4楼2012-05-05 17:52
        回复

          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渐渐西沉,不再那样闷热了,李寻欢的武功内力还在,所以并不怕热,呆了一下午却也没有流一滴汗。远远的听到有汽车鸣笛的声音,李寻欢睁开了眼睛,这是一双很漂亮很明亮也很清澈的眼睛。李寻欢转眸望向大门处,片刻后,一辆黑色奔驰径自驶入车库,过了大概五分钟,一个男人走了出来,一身黑色西装裁剪得体,身形修长挺拔,右手拎着一只黑色公文包,看面目竟与李寻欢有着五分相似,只是年纪稍大一些,大概有三十出头的样子,气质温和。当他看到凉亭里的李寻欢时,眼睛里露出一抹温暖的笑容,可是还没待那笑容完全舒展开来,眉头便微微皱了皱,抬脚向凉亭走了过来。
          李寻欢站起了身子,轻拍衣服上的灰尘与落叶,向着来人微微一笑,道:“大哥,你回来了?”
          来人正是李寻欢的大哥李承昱,当初李寻欢第一次见到他听到他的名字时着实吃了一惊,这人不仅长得跟他以前的大哥很像,就连名子都一样,所以李寻欢几乎没有犹豫的便立刻接受了他,这大概是李寻欢唯一庆幸欢喜的。
          李承昱在李寻欢面前停下,面带不悦的看着李寻欢道:“你又在这里坐了一个下午。”用的是肯定的语气。
          自从三天前李寻欢莫名的突然晕倒,再次醒来后,李承昱总觉得他哪里变了,可是却又说不出来到底是哪里变了。对于他忽然晕倒医生也检查不出来什么只推测说可能是因为天气太热中暑。自他醒来后便一直不说话,呆呆的坐在屋里,问他怎么了他也只是微微一笑摇头说“没事,不要担心”这类的话,可是,怎能让人不担心呢?第二天,李承昱一大早就去他房间看他,却没想到房间整整齐齐人却不在,李承昱疑惑下楼,来到院中,发现李寻欢坐在凉亭中发呆,很显然他在这里坐了很久,因为他身上的衣服竟然都被露水打湿了。李承昱不知道他这弟弟到底怎么了,就在他准备打电话告诉在外地旅游的父母李寻欢的异常时,李寻欢却又好像没事了,一切举止又恢复如初,只是,他多了个喜好,喜欢坐在这凉亭里发呆,通常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
          李寻欢看着面前大哥微皱的眉头,心里也有些内疚,于是微微垂下眼帘,低声道:“大哥,对不起,让你担心了。”
          李承昱无奈摇了摇头,伸手拉过李寻欢走出凉亭,边走边道:“进屋再说。”李寻欢没有挣脱,只默默跟着。
          屋内果然比屋外清凉舒服许多,李承昱把李寻欢按坐在沙发上,走到冰箱处拿出两瓶绿茶,递一瓶给李寻欢,自己坐在一旁,打开喝了一大口,转头看李寻欢慢慢拧着瓶盖,然后喝了一口,这才问道:“寻欢,你到底怎么了?”
          李寻欢并没有惊讶,这三天类似的话李承昱问了很多遍,每次都被自己含糊着安抚过去了,自己到底还是无法做到不带一丝以前痕迹的做着李承昱的“亲弟弟”呀,不过怎能于他明说,告诉他他面前的人不再是李寻欢却也还是李寻欢?这样的话说来也太过匪夷所思,所以,李寻欢只是微微一笑,道:“大哥,我真的没事,可能是太无聊了吧。白天你和大嫂都去上班了,小旭和墨儿也要上学,家里就剩我一个人,太过无聊所以总会一个人发呆吧。”
          李承昱轻轻一笑,道:“是吗?那你想去上班吗?”
          李寻欢皱起了眉头,沉吟一会儿,实话实说道:“不想。”
          李承昱笑了,揉了揉李寻欢的头发,道:“还真以为你转性了呢!”顿了顿接着道,“你没事可以出去逛逛,你以前不是有许多朋友吗?出去跟朋友谈谈心,别总是一个人闷在家里,对了,那个寻梦酒吧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去的吗?”
          李寻欢怔了怔,记忆里,大哥也总喜欢这样语带宠溺的揉着自己的头发的,李寻欢的鼻子一酸,眼睛顿时变得有些模糊起来,连忙掩饰的转过脸,快速调整一下心情,扯了抹笑容说道:“嗯,我知道了。”心道:李寻欢,你究竟还在纠结什么不满什么,老天给了你重生的机会,给了你梦寐以求的亲人,你还有什么不满的,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5楼2012-05-05 17:59
          回复
            今天就到这里了,希望亲们支持啊~~~


            6楼2012-05-05 18:00
            回复
              PS:三楼——楔子
              四楼——第一章
              五楼——第二章


              7楼2012-05-05 19:34
              回复
                楼主加油!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2-05-05 22:57
                回复
                  第三章
                  李承昱看着李寻欢,看不出来也猜不透他在想什么,这个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弟弟好像突然就深沉了许多,那双眼睛虽然清澈依旧,明亮依旧,却又总有些他看不明白的东西在里面。就像此刻,他明明是笑的,眉梢眼角却若有若无地带着一些沧桑与悲凉,到底是怎么回事,李承昱暗暗皱起了眉头,是自己对他关心太少了吗?
                  正待相问,门外再次传来汽车鸣笛的声音,李承昱到了嘴边的疑问便咽了下去,转而笑道:“你嫂子接两个孩子放学回来了。”
                  果然,老远就听到孩子的声音,人还没进屋,那欢呼的声音就传了进来。
                  李寻欢站起身回头,就看见两个孩子冲了进来,后面跟着一位美貌少妇,三十岁左右的年纪,黑色的长发在脑后盘了个简单好看的发髻,额前一抹刘海遮住了半个额头,弯弯的柳叶眉,大而明亮的双眸带着温暖的笑意,挺俏的鼻子,樱红的嘴唇,白皙的皮肤带着薄薄的红晕,一袭水蓝色连衣裙,脚上蹬着一双同色的高跟凉鞋,右手提着一个浅蓝色小手包,全身上下除了左手无名指的一枚婚戒再无其他装饰。李寻欢少年时就游历花丛,各色美女见过无数,眼界自然就很高,眼前这位并不是那种很美的女人,可是她却有着一种别样的气质,这样的气质让她整个形象立刻拔高数个层次,属于那种越看越耐看越看越美的类型。这就是他的大嫂,李承昱的夫人,苏梦瑶,今年刚满三十岁,比李承昱小两岁,两人也算是青梅竹马,自小便交好,八年前嫁给李承昱,婚后产下一对双胞胎,一儿一女,李梓旭与李梓墨,一个月前刚满六岁,这是一个完美的家庭,夫妻和睦,儿女双全,说实话,李寻欢是羡慕的。
                  “小叔叔~~”两个孩子一下子扑到李寻欢身上,一边一个拉着李寻欢的手,李寻欢顺势坐在沙发上,就见李梓墨撅着小嘴满脸不高兴的说道:“小叔叔,你说话不算数,你说过今天去接我们放学的,却没有来,你骗人!”
                  一边的李梓旭附合道:“就是就是,小叔叔,我们老师说好孩子是不能骗人的!”
                  李寻欢一愣,随即也便想起了昨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好像是答应过今天下午去接他们放学的,可是今天在凉亭里坐了一下午,居然把这事给忘了,当下便满脸愧疚的说道:“是小叔叔不好,小叔叔给忘了。”
                  苏梦瑶在另一边坐下,笑着说道:“好了,妈妈不是去接你们的吗?小叔叔这两天不舒服,不是有意要忘的。”
                  李承昱接着说道:“你们快把书包放下,看你们衣服又脏了,下午在学校又疯玩的吧?”
                  李梓旭与李梓墨相视做了个鬼脸,把书包放在沙发上,还待缠着李寻欢说话,被苏梦瑶拉上楼洗澡去了。
                  李寻欢望着两个孩子上楼的背影,摇摇头笑了笑,转向李承昱道:“我真的给忘了,大嫂怎么知道去接他们的?”
                  李承昱道:“昨晚我就看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就知道你没有认真在听,所以我就让你嫂子去接了。”说完拍拍李寻欢的肩膀,道,“好了,不要想那么多了,也回房去洗个澡吧,然后我们出去吃饭。”
                  李寻欢疑惑:“为什么要出去吃饭?”
                  李承昱道:“吉婶下午给我打电话说家里有事,请两天假,厨房到现在都是冰冷的,不出去吃,你来做啊?”
                  李寻欢一怔,难怪这一下午都没见到吉婶呢,随即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摸摸头,转身上楼了。
                  李承昱看着李寻欢的背影,眸色复杂,眉头微微皱了起来,一个人坐了一会儿,也起身回房去了。


                  9楼2012-05-06 16:18
                  回复
                    PS:亲们可以给点建议吗?让我知道哪里不足,哪里不好,好的坏的我都虚心接受,以便改进,或者支持一下也可以,让我有些动力呀,拜托了~~~


                    12楼2012-05-06 16:58
                    回复
                      艾玛。。终于有新文了老泪。。兰州加油,某看好你。。滚下去哭一会。。


                      来自手机贴吧13楼2012-05-06 17:45
                      回复
                        呵呵,我姓颜,可以叫我小颜,谢谢~~


                        14楼2012-05-06 17:51
                        回复
                          小颜好。。。。看到逍欢的新文,某香真是太激动了。。。。。终于有人肯写新的逍欢文了。。。
                          吧里坑比较多。。。希望小颜加油一定要加油哦。。。
                          另:小颜这文写的是应该灵魂穿越吧。。。因为好像看到穿越过的李寻欢身体与以前不同了。。。手无硬茧。。。身体健康。。。但是,香香想问。。。。那么。。。那个古代的李寻欢也不见了。。。只有他的灵魂来到的现代。。。他的身体呢。。。
                          另外,捉只小虫““清扬,你看到那辆红色跑车了吗?记下他的车牌,回去察察这个人”这里的“察”应该是“查”吧。。。。?
                          其实。。。我很抱歉。。。因为时间关系。。。我只是很大概地看了一下。。。细节什么的都没注意。。。若有闹乌龙。。。还请小颜多多担待。。。
                          


                          15楼2012-05-06 22:46
                          回复
                            谢谢亲的回复,那个穿越神马的我写的时候就注意到了,应该就是灵魂穿越吧,本来想写本人穿越的,可是本人穿越过来麻烦事太多,人生地不熟的怎么弄身份啊都不知道,所有偷懒省事就灵魂穿越了,可是我又不想让他的身体留在古代,只有身体没有灵魂那不就是“死”了吗?我不想让表哥在那个时代“死”了,当然也没想过让他再回去;也不想让灵魂互换,那留在那边的也不是小李飞刀了,所以就这样含含糊糊的了。我想让表哥幸福,有家人,所以才这样设定,这边的身体跟表哥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样,这样也是为了偷懒,省了很多麻烦,李大哥跟李寻欢记忆中的大哥一样,只是为了让表哥初来不至于完全陌生以及尽快适应这些亲人,虽然什么都没有了什么都变了可是这个大哥是“没变的”,总之我的宗旨就是让表哥幸福。所以算是两个李寻欢合二为一,表哥两边的记忆都有,至于古代的那个身体哪里去了,我真不知道,汗~~~~
                            我已经尽量检察错别字了,却仍有漏网之鱼,谢谢亲的细心指出~~
                            至于会不会成坑,我尽量让它有始有终,就是因为看了太多坑这才想要自己动手的,现代文,不会把握,能力有限也写不出什么精彩的东西来,总之好的坏的,我尽自己最大能力……


                            16楼2012-05-07 09:39
                            回复
                              香香先来占下沙发哈。。。呆会再来看文。。。。
                              小颜好勤快。。。。另外。。。。看到小颜给我的大幅回复。。。
                              香香很开心。。。。


                              19楼2012-05-07 19: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