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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娘


IP属地:广东1楼2012-06-18 16:46回复
    《情书》
    内容简介
    日本神户,渡边博子在未婚夫藤井树的三周年祭日上又一次陷入到悲痛和思念之中。博子在藤井树的中学同学录里找到了他在小樽市读书时的地址。由于抑制不住对爱人的怀念,博子按着这个地址给远在天国的藤井树寄去了一封充满问候和思念的书信。
    不可思议的是,不久博子竟然收到了署名为“藤井树”的回信。经过进一步了解,这个藤井树是一个年轻的女子,而且她还曾经是男性藤井树的同班同学,原来是博子从同学录中误抄了她的地址。为了多了解一些男友在中学时代的情况,博子继续与女性藤井树保持书信来往。而藤井树在不断的回忆中,竟逐渐发现中学时代那个和自己同名同姓的少男曾经对自己产生过一段真挚的感情……

    书评:最后一瓶北冰洋汽水
    


    IP属地:广东3楼2012-06-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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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4楼2012-06-18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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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东12楼2012-08-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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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负如来不负卿1》书评
          读了小春的文,让沉浸于网络文学五年的我,第一次深深触动了。
          触动我的,反而不是小春前三部里两人如何冲破层层身份障碍,艰难险阻终于成亲。尽管这些小春也写得极好,非常悱恻动人,哀婉深沉,令人唏嘘。
          真正触动我内心深处某根弦的,反而是第四部。写罗什如何从原来的高高在上到现在的无人赏识,那种心理落差。写到饥荒到来时候,小民如果苦苦求存,那种压抑的沉重,让我心都在颤抖。
          罗什,离开了西域,他本来的优势,高贵的血统,佛学上的造诣,全然变得无用。吕光是个蠢才,不会利用宗教,只会愚昧地打压。这样的压迫下,罗什成了一个无权无势的卜算问卦者。而这样的日子,他要用17年来苦苦等待。看过一个叫“神仙”的网友发的评,分析罗什与真谛两人,处在差不多同一时期,却一个成功,一个失败。而罗什之所以能成功,是他适应了这个环境,知道了“不依国主,则法事难立”。但是,以他这样背景的人,能体会到这点,我自己想想,也是极为不易。每个人,要改变自身想法,是件多困难的事情,而罗什做到了,代价就是17年的苦苦等待。我想,在这17年间,他必定不停在思索。而且,他做到了成功改变自己。

          不得不说,这样的文章实在是太难写啊。儿女情长容易写,海誓山盟容易写,可是,当文章笔触深及一个智者的内心最深处时,这文,便有了更大意义。实在佩服小春,敢写,也写得出来。小春让读者看到一副多彩的画卷,犹如在荆棘上跳舞。舞姿绚丽多彩,脚底却被刺得鲜血淋漓。这样痛着,却面带微笑。
          小春从第四部起,笔调变得深沉大气,充满了对那个乱世的思索。看过的网络小说里,描绘帝王将相,宫廷争斗,儿女情长的太多了,却少有作者站在这样的深度来思考。一将攻成万骨枯。我们在看小说时候经常将自己代入,想象自己就是挥斥方遒指点江山的高高在上之人,却从没想过,如果我们自己是那群命如蝼蚁的小民之一,当饿得要靠吃人要舍弃一切自尊只为求活路时,我们期望的会是什么?还会是那些用万人性命得来的江山与位子么?
          看网络文几年,深感网文也反映了现实中的我们的思维模式。快餐文化,匆匆吃就,匆匆奔赴下一餐。我就是如此。看过的网文不计其数,能回忆起的却没多少。练就了一目十行的本事,看过三章没有男女主对手戏就叉叉,NP,女尊,清穿,宫斗,所谓的流行看了不知多少。问我可有感慨的,一脸茫然。
          所幸,有小春的《不负如来不负卿》,重拾了看文思索,十目一行的细细咀嚼。越咀嚼越有味道,忍不住提笔写下这篇长评。没有主题,只是想把心中感慨抒发出来,想告诉小春,按照你自己的思路写下去。我们要看的,不只是一个和尚的爱情故事,我们更想看到,透过一个命运多舛的人的一生,所反映的整个时代,及深深的思索。只有这样,这篇文章才能升华,才能达到一个普通网络写手不能达到的层次。(文/dearleilei)
          


          IP属地:广东13楼2012-08-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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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书评
            合上书,看了看闹钟,凌晨零点零三分。想起张靓颖的《想你,零点零一分》,不知是因为想起歌词,还是因为这本书,心竟然随之抽搐地疼。
            本来并不想写下这些文字,但对这本书的爱,除了文字,其他都无法表达。在看到《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时,我就爱上了它干净的封面,以及封面上的文字:我年少的爱人啊,你在我身上刻下伤痕,刻下时光。只因这两个原因,我执着地买下了它。幸运的是,它成功地感动了我,并让我更加坚定地继续相信爱情。
            爱情。友情。友情。爱情
            是谁说过,在爱情面前,友情不值一提。在看到赵玫和彭维维闹僵的那段时,其实我很同情彭维维。我有过类似的经历,所以我能体会彭维维的心情。她是因为太爱孙嘉遇,又因为过去受过伤,而选错了爱的方式。我也只能遗憾地说:爱情和命运,都是我们无法选择的。除了接受和妥协,我们无能为力。彭维维并无罪,她爱孙嘉遇爱得并不比赵玫少,可以说,孙嘉遇既是赵玫又是彭维维的劫,她们逃不掉,只能互相伤害,分出胜负。于是,友情很自然地败给了爱情。而彭维维错误的方式遭人唾弃,在几近结尾,彭维维打电话给赵玫时,我相信她是真的想念赵玫了,想念这个生命中唯一对她真心却离开她的朋友。但我认为,彭维维不应该选择死,她是这样一个执着的女子,不应以死结束自己的生命。如果现实中真的有彭维维这样一个人,我想她是不会选择死的。她的心早已遍体鳞伤,麻木地失去了知觉,以她的个性,应该是更好地活下去,将毒戒掉,并在最后和赵玫继续做朋友。死,不应该是彭维维的结局,她并非一个坏女人。

            男人。女人。情歌。劫数
            写到这,想起许茹芸的《男人女人》:男人男人,多希望你是好人。每个女人的生命中都会遇到一个命中注定的男人,他有可能是与自己共度一生彼此相爱的简单爱人;亦有可能是你逃不掉的劫数,遇到时,爱的死去活来,结束时,伤的痛不欲生。很显然,孙嘉遇是赵玫的第二种男人。只是,我一直不明白,如此风流的一个男人,怎么可能会为了未经世事的赵玫而停留呢?而且两个人的相爱有点仓促,如果说是因为赵玫像极了孙嘉遇的第一个女人,这个理由好像也有点牵强。或许,他们的爱,是我所不能理解的深度和高度,我也不能妄加评论。不过有一个情节是很感动我的,当邱伟说他劝孙嘉遇和赵玫分手时,孙嘉遇说:挺干净透澈一小姑娘,全心全意在我身上,我要是现在跟她分手,就是活活儿毁了她。这句话,是真的把我感动了。一个男人如此心疼一个女人时,他就是一个真正意义的好男人。孙嘉遇的死,似乎是注定的,既然已经成为劫数,死只是其中一个方式而已了。赵玫最终还是跨过去了,没有滞留或者堕落,这是令我欣慰的。至于赵玫以后的爱情,我想应该是找一个普通的男人,过简单的生活。至于爱不爱,都已无所谓。只要有一个人陪在身边,不寂寞,可以说话,对赵玫而言,足以。其实,如果说,现实中真的出现一个孙嘉遇,我相信他亦会成为很多女人的劫数。
            尾声:ifyouaremysunshine
            絮絮叨叨写了这么多,有点乱,但愿有读懂的人。面对爱,我们还都太年轻。在这本书的最后一页,我写出自己的心声:
            作者说此书献给依然相信爱的善良人们。于是,我问自己,相信爱么?答案是肯定的。那么,我可以算作是善良的。但我不需要如此刻骨铭心、痛彻心扉的爱。我只希望在某一天,出现那个命中注定的人,一起努力,一起拼幸福,一起过平凡简单的生活。因为我的生命中,不仅仅只有爱情。
            MySunshine,但愿你成为我永恒的太阳,而不是我逃不掉的劫数。(文/木小暖。)
            


            IP属地:广东14楼2012-08-21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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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许诺》书评
              伤痕累累时,那溪边嬉戏的少女让蚩尤有了怦然心动的感觉,野兽般的他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一见钟情。
              博父山下再次相遇,戏耍着那个天真烂漫的青衣少女,渐了人性的蚩尤懂得了那叫再见倾心。
              玉山之上,拼着得罪王母也要得到那把上古神器——盘古弓,只因思念着那个叫做阿珩的少女。
              飞鸽传信、互诉衷情,他们在民风淳朴的九黎许下了桃花树下不见不散的美丽约定,最终却因为蚩尤的多疑狠狠伤了那个青衣女子的心。
              她曾天真的以为那火红的天蚕丝袍能够向他证明她的心意,可谁知蚩尤让猜忌蒙蔽了双眼,嫉妒占据了内心,不愿正视它的可能性,任由自己去误会那个只想一心一意对待的女子。

              即使无数的“蚩尤”二字,刻在了桃花树上,他们终究还是错过了彼此。即使蚩尤自以为的委曲求全也换不回阿珩那颗已破碎的心。
              蚩尤是害死她的间接帮凶之一,多么可笑又多么讽刺。那个鼓起勇气将一切全部献给了心爱的人,得到的不过是一句“阿珩,你骗就骗吧,我不生气了,我不在乎,就是虚情假意我也要”。原来,一切的一切只不过是她自己的一厢情愿,原来多疑才是他内心里真正的主体。对了,她忘了,多疑那是野兽的本性,而他本就是一头野兽,又岂会明白人与人之间的那种信任究竟为何物。
              虞渊之上,阿珩说了那句从今而后,你我恩断情绝,我会彻底忘记你,若我眼里还有你的影,我便剜去我的眼,若我心中还有你的人,我便毁掉我的心。那绝望的表情让蚩尤的心颤,那决绝的话语让蚩尤心乱,亲眼看着那吞噬一切的虞渊默默吞掉了阿珩的身体,无能为力。
              他想起自己负伤时,那个拼尽全力护他周全的阿珩,中毒后,以血换血的不惜牺牲自己的阿珩,贵为高辛王子妃也依旧赴约桃花之约的阿珩,他怎么一直没明白,他的阿珩一直都在用实际行动告诉他怎样才是真正的爱一个人。如果他能早一点领悟,他们之间还会不会走到这样的地步。可惜,这个世界没有如果。
              两百年来,无数次的拉弓射击,只为能够召唤出已消失于世的她,却总是白费力气。
              神秘的虞渊孕育出了碧玉珠,为保这颗魔物,蚩尤不惜闯入灭魔阵,终于用他那颗信任阿珩的真心破了这千百年来无人能走出的幻境。
              再次苏醒后,她忘了那个叫做蚩尤的男人,忘了他们之间的种种恩怨,她忘了,他便帮她找回来。
              在第一次见她的那个山涧中,他向她剖白了自己的心意,将自己的感情赤裸裸的呈现在了她的面前,但这一次,选择了相信他的阿珩亦不会失望。
              只可惜,他俩之间永远隔着身份和立场这一条不可逾越的壕沟。纵使桃花寨内,竹楼中那一个月的幸福生活,亦只如昙花一现般在他们生命中匆匆而过。
              在战场上个,她的父王杀死了他的兄弟榆罔,而他为给兄弟报仇,亦杀死了她的兄弟青阳,这之间的血海深仇又岂是他俩单薄的爱情能够化解的。
              又一次,站在忠义和爱人面前,蚩尤面临着选择,他硬生生的将自己一分为二,保留着忠义,保护着爱人,尽管此时已负伤甚重。一次又一次的不顾自己身体的重创,总是在危机时候将阿珩救出,用实际行动证明那颗为阿珩跳动的真心,可依旧免不了沙场上兵戎相见的那一日。
              原来那一日是一切的终结,关于蚩尤,关于阿珩,关于那个桃花树下的约定。在领悟信任之于爱情的道理同时,他亦懂的那具盘古弓所触发的条件乃是以心换心。是的,他说过,他会陪着她一生一世,用实际来证明诺言,用唯有的那颗真心代替自己陪着阿珩,用来修补阿珩那颗被焚烧的心。至死,他终究没能听到小夭唤他一声父亲。
              桃花树下,不见不散,蚩尤你却总是失约。(文/ナメ十二月)
              


              IP属地:广东15楼2012-08-2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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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种爱情》书评
                终于看完了这本传说中很虐心的书,第三种爱情,看之前很好奇,第三种爱情是什么?
                书的结尾写道:
                我原以为,世界上浪漫的爱情只有两种,一种是电视剧里的爱情,不论多么肉麻,都可以让你看得掉眼泪,另一种是自己正在经历的爱情,即使对方是只猪,你也可以痛苦到彻夜不眠。
                但是,现在我才知道,还有第三种爱情,这种爱情,每个人都知道,每个人都感动,每个人都守口如瓶,每个人都讳莫如深。它是一条暗涌的河流,奔腾不止,泥沙俱下。如果你不幸遇到,还是躲远些好,实在躲不过,被挟裹着,被卷带着,在刻骨的甜蜜和痛苦中沉沦,那我也只能祝你修成正果,虽然我知道这很难很难,因为,我没有做到。
                我想到了莫文蔚的这首歌《广岛之恋》

                你早就该拒绝我
                不该放任我的追求
                给我渴望的故事
                留下丢不掉的名字
                时间难倒回空间易破碎
                二十四小时的爱情
                是我一生难忘的美丽回忆
                越过道德的边境
                我们走过爱的禁区
                享受幸福的错觉
                误解了快乐的意义
                是谁太勇敢说喜欢离别
                只要今天不要明天眼睁睁看著
                爱从指缝中溜走还说再见
                不够时间好好来爱你
                早该停止风流的游戏
                愿被你抛弃就算了解而分离
                不愿爱的没有答案结局
                不够时间好好来恨你
                终於明白恨人不容易
                爱恨消失前用手温暖我的脸
                为我证明我曾真心爱过你
                爱过你爱过你爱过你
                发现这首歌的歌词用来描写书中男女主角的爱情很是合适,这本书确实看得我很疲惫,一方面希望邹雨能和林启正在一起,即使他不能为了她离婚,但另一方面,又希望邹雨能找到一个更好的归宿,找一个能给她堂堂正正名份的男人,这种爱情,太奢侈,付出的代价太昂贵,不是谁都能要得起,他们不是没有克制过,但是感情胜过了理智,爱情冲破了道德,他们甜蜜的相爱了,但是问题也一个接一个地到来,或者“你早就该拒绝我,不该放任我的追求”,邹雨不是没有尝试过拒绝,但是当拒绝后的痛苦是她所无法承受的,而他给她带来的感动让她再也无法抗拒,就这样一步步地沉沦下去。
                原以为可以没有任何要求地待在他的身边,但爱情不止是两个人的事,尤其是这种见不得光的爱情,旁人的眼光,他的未婚妻,他的父亲,他的事业,都给她压力,但是就是在这种巨大的压力下,她也忍受下来,因为爱,仅仅因为这个字,她选择默默在他身边,做他唯一爱的那个女人,只为他时不时动情的话语,只为他因为她的话而露出的笑容,只为他深情的目光,只为他的真心······
                书中的女主角,为了林启正,忽略了身边的其他一切优秀的男性,我想,林启正,那么一个巨大的诱惑,是无论如何也无法抗拒的,在这种有违道德,注定没有好下场的爱情里面,一旦爱了,就再也无法自拔,只能不断地把自己缩小,使自己变得卑微,乞求上天能给予一点点小小的幸福,我相信他们是深爱着彼此的,因为只有深爱,才能做到这么不顾一切。
                有时候我会非常同情书中的男女主角,我觉得他们的爱情太辛苦,这样的幸福,不能公之于众,不能受到世人的祝福,只能终年活在阴暗的角落,见不得阳光,甜言蜜语像是偷来的,打个电话也要小声说,尽量不让别人听出暧昧,只能在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场合纵情缠绵,我是怎么了?竟然同情起偷情的男人和他的情妇来?
                小月的死无疑把小说推向了高潮,小月死了,他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小月成了横在他们中间的一个障碍,无论如何也无法跨越,我在想,如果在后面作者不安排小月自杀这么一个情节的话,那他们该如何结束呢?还是继续这样下去?无疑,小月的死在这里,是他们感情最好的句点。
                从此,俩人开始了互相的折磨,明明相爱,却只能遥遥相望,始终无法再面对彼此,越是深陷其中,越是相爱,越是无法相守。(文/云端的日子)
                


                IP属地:广东16楼2012-08-21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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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微一笑很倾城》书评
                  以前也玩过网游的。当时也遇到过大神。
                  彼时的我是茫茫游戏人海中一个小小的佣兵,当周围所有女生都选可爱的公主袍法师造型,我却迷迷糊糊地选了短发男装的弓箭手。
                  彼时大神是全服第一个转职为魔剑士、PK排行榜第一位的大神。是小虾米们仰望和膜拜的对象。
                  那时的我,被人欺负却不会反欺负回去,只会躲起来自怨自艾地哭鼻子。于是在论坛里写了一篇帖子,伤春悲秋的……结果,那帖子刚好就被大神瞅到了。
                  他说,虽然网游里还是不要投入太多时间和感情,但还有温暖的地方,来我们公会吧。
                  后来……顶着新公会的标记在游戏里乱逛,意外地遇到大神。如《微微》中所言,网游中牛人的加好友和PM通常都是关闭着的,那天不知道怎么就跟他说上话了。大神跟腹黑的肖奈不同,他是温润型的,略带一点幽默。

                  再后来,就有一搭没一搭地遇到大神,跟他海阔天空地聊天。跟我一起走在路上,大神总是用他的副职业示人——一个可爱的最初等弓箭手,而不是战斗时那个一身盔甲罐头装的魔剑士……
                  跟强悍的贝微微不同,我不懂微操作、不懂得去PK,顶多是喜欢四处乱晃的江湖小虾米一只。大神只能带我去比他等级低很多的地方去逛一逛,他打怪,我躲在不远处看风景+偷看他秒怪,顺便再偷拿一点经验。虽然大家都是卡通的2D形象,仍然喜欢欣赏他强大的操作,喜欢他零零散散讲给我的那些话。
                  再再后来,各种事务,帮战、守城、新的任务和升级点……大神也很忙,我也……不是黏人的类型。于是不常遇到他。
                  后来的后来……游戏整顿,大神被封号了,理由是被别人举报外挂。他不是肖奈,不认识游戏公司的人。
                  他在论坛上说,要离开游戏,回家结婚了。他还说,记住,那些抹黑别人的人可能在游戏里呼风唤雨,但我却还有自己幸福的现实生活。
                  于是故事中的路人甲就这样跟大神彻底失去联络了。
                  原来,女主终究不是我。
                  有时不免自嘲地想,或者大神真的都只存在于故事中吧,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对他,我只是一个网络上一段讯息罢了,就像他对我一样。
                  希望可以和微微一样,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会对你一见钟情。(文/慕容澈)
                  


                  IP属地:广东17楼2012-08-2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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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去会死!》书评
                    书到手两天我就看完了。刚开始翻的时候心情很愉快,看到那行说在秘鲁差点贞操不保的句子在课桌底下就扑哧笑了出来,还有描写在非洲一个国家公园看到狮子伉俪在大树底下睡觉,姿态真是非常柔韧啊,我兴奋得马上给非常喜欢旅游的好朋友发去这段话。
                    作者在开头写道要去旅行的理由:既然到了这世上,就要把世界好好的看看。自知道永远都不可能再遇到司诚大哥之后,下定决心一定要平安回到日本,不能让父母朋友伤心。还有路上遇到装着义肢,却每年用一半的时间工作,一半的时间周游世界的永子小姐。还有很多很多感人的事情,作者几乎在每一件事情的描写最后,都会感动得要流泪。

                    这长达七年半的旅行改变了作者人生的轨迹。看到作者完成在非洲的旅行时候,我难耐心中的激动,真想也去看看非洲,看看人类的故乡啊!
                    看完这本书,我心情却沉重起来。我现在做的事情完全不是我的兴趣所在,而青春似乎都必须投入其中。我看着自己前途一片灰暗,真想逃离这世界。沮丧的时候非常多,快乐也只有表层的一点点。看到裕辅这样的旅行,我立下了志愿,努力工作,也要进行自己的一次大冒险!这样才不枉此生啊!
                    书中人物名字大概都说错了。刚看完书就推荐给朋友,借出去了。(文/RichBillions)
                    


                    IP属地:广东19楼2012-09-2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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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事》


                      IP属地:广东21楼2013-03-15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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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语书》


                        IP属地:广东22楼2013-03-15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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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之吻》


                          IP属地:广东23楼2013-03-15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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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可以改变很多,这应该是一个意味深长的时间,带着一种回首也看不到原点的遗憾,我们会有多少个十年,我想大多数人应该不会有十个十年吧?而在这屈指可数的十年中,又有多少个十年关头,可以有像是习惯性动作一样,在一个十年刚刚过去的时候,回头看看自己的十年。这是我在看这本书后总在想的一个问题。?
                            如果说十年太长,比起人生漫漫路也只是一段旅途,但太短,似乎也足以让一个人有翻天覆地的变化。如果说这个时间点比较尴尬,倒不如说这个点很微妙,它能够让旁人看到一个人的变化,但又无法定论此后一直就会是如此。能够感叹变故,但又无法归于结论,是我对十年这个时间段一个浅薄的认识。而更重要的是,在这过去的十年里——不管你年龄多大——你都可以有很长一段时间的感叹,毕竟人生中非常重要或者是关键的时刻,你已经度过了。?
                            这本《突然十年便过去》恰好在我想有这份心境时被阅读到,出现得刚刚好。整本书看下来,不乏小资情伤,更不缺任何可以回忆的点,作为著名的写词人,能够将这个世界上的任何意象拿来成为自己的素材已经是一种“职业本能”,而将这次素材全部转化为自己所有,并且灌输上自己的情感,成为独一无二,这就需要一份心境,或者说是本领。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永远感叹世事,总有一天我们会厌倦、会麻木、会成为被这个社会推着走的被动的人,而也有一些人,他们也许也会随波逐流,但他们会将自己变成这个世界里的观察者和感受者,去体验这个世界。

                            如果我们做一个统计,回顾一下你的十年,你会发现,其实你得到的远远比失去的要多得多,我们总在说我们得到和失去的总量是不变,你得到多少,同样会失去多少,但庆幸的是,得到的会记得,失去的会忘记,最后看来,得到的永远要占上风。十年里遇到的人,和他们产生的交集、相知、别离,都是时时刻刻再这个世界上发声的事情,世界的纷繁错杂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我们的生活大体上永远都是几点一线。然而,不管是多久的时光,出现的和别离的,都会在心里留下印记,有些人会选择用不同的方式记录他们,比如影像、比如文字、比如不太可靠的我们的记忆。?
                            我一直都这么觉得,类似于这本书一样的,带有回忆性质的书,其实作者写的是自己的故事,但更重要的是一份分享和理解,读者借由这样的文字,来产生共鸣,想到自己。很多人在生活当中不会经常做回忆的事情,太认真的人会觉得生活很累,也不开心,而越是对这个社会对曾经没有什么期待和抱着冠冕堂皇希望的人,是最容易过活的。所以,很多的时候我们宁愿选择简单快乐的生活,但这和我们能够在一些书一些文字里寻找自己的曾经不矛盾,谁还在年轻的时候没有伤春悲秋过呢??
                            我特别喜欢书中的序,题目就非常的别致,这篇序让我一下子想到了很多,曾经我写过一个句子:人生最妙的地方在于无常。无常对于我们来讲——尤其是年轻人——还不能够深刻体会,只有在很多措手不及的时候才会感叹,但如果你在和一个年长的人聊天,说到关于无常的话题,他们可说的肯定要比你多很多,这才是人生的意义。经历远远比纸上谈兵来得稳重和可信,而就算是如此,在看到序言的字字句句时,我又一次这样的感叹,回首过自己过去的许多年,就会有如此的结论,我想作者应该也是一个真正热爱着自己和家人的人,只有是如此,才可以在序言里就可以写得字字带泪,但却不动神色,宛如一个中年人在轻轻讲述他的故事,虽然大起大合但云淡风轻。?
                            边读边想自己过去的十年,如果这么算起来,有很大一部分是学生年代了,高中大学时光。每天在做很简单的事情,读书、考试、谈恋爱,终日几乎没有什么可以考虑的复杂的事情,当然那个时候觉得很难接受。十年的时光转眼而过,我想我是有这样的体会,尤其是在遇到故人时,更是如此,好像一眨眼,这么多年就过去了。?
                            其实,作为一个年轻人,总说“回首”“这么多年”之类的词藻总显得矫情,因为我们毕竟还没有真正可以回首的事情,但我依然是心怀感激的,不仅仅是因为我们体验过十年,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在十年之后,完好无损地去回望过去的道路,并且以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方式。这种感觉让我在看这本书时尤为强烈,作者并非是什么语言大师,也不是一个任何可以让众人膜拜的偶像,他其实和我们有共通点,是一个喜欢让自己的过去浮出水面直面它的人,是一个有血有肉愿意为了自己的悲伤哭泣为了自己的快乐大笑的人,是一个“真”的人,你知道这个社会,有这份“真”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而说到“真”,真正的真来源于我们的学生年代,心无城府,每天面对的事情简单,人也简单,我们因为那些曾经以为是困惑的事情困惑过、痛苦过、迷茫过,甚至做出了更为极端的事情。而过了十年之后再来看,同样也有一份难受在心头,但都可以作为一份谈资成为了轻轻的往事,我想作者也是如此,不管他年长我们多少岁,他的十年,甚至是更多更多年前的事情,他回头去看,肯定也会觉得一切就是如此,就这么到来了,于是他写了下来,出版让更多的人去看,去体会,去验证。?
                            而在书的后半部分,我又在想另外一个事情,我从那些文字里也看到了,就是曾经做过的那些事情,是否值得。我记得自己曾经写过,不要去在意很多事情是否值得,因为那是旁人的评断,在别人的眼里你做事情值得或者是不值得,那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自己是否愿意。旁人看来的值得不值得,自己只有愿意,或者不愿意。那这便是了,现在看来十年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我们现在的一个终结的时间点所有的事情,与十年之前种下的种种因都有关系,虽然不能说每一个因都有一个果,但因果就是我们时光里的一道命题。如果你后悔了曾经种下的因,那就等于你否定了今天的果,你需要重新种下一个新的因。来来回回如此往复,许多年就是这么过来的。?
                            也许,短短的几千字,甚至是这本书的十几万字,都无法说明白每一个人的十年,十年里,我们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恐怕连自己都无法说透彻,唯有交给时间去继续验证罢。而在这本书里,作者写了他的十年光影,写了他对未来的期望,写了他太多个人生活当中,那些不轻易被提及的事情,这些都会感动很多读者,感动很多愿意去分享他们自己故事的人们。我一直都相信,愿意用如此的方式来记录自己分享自己的,内心必定有一个温暖的灵魂,它会滋养自己,督促自己,保护自己。即便自己是如此的微小,也愿意在此贡献自己的光和爱,去慰籍他人。?
                            没有惊心动魄的纠缠,只有平平淡淡的喜欢。这是我对自己未来十年的期许,我实在不愿去想,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如此,去给未来的自己下定义,如此匆匆的我们,如此匆匆的岁月,用不着太过刻意,一切顺其自然,而后彼此珍重。回廊一寸相思地,落月成孤倚。背灯和月就花阴,已是十年踪迹十年心。(《突然十年便过去》书评/这么远那么近)


                            IP属地:广东25楼2013-04-13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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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偶尔在购书中心发现了一本名叫《空谷幽兰》的书,古香古色的包装,名字颇有诗意,作者却是一个美国人。更重要的是,内容居然是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作者在中国的“寻隐之旅”。在我的印象里,隐士应该是过去式的,虽然我幻想有一天可以成为隐士,但是在这个物质社会里几乎没有实现的可能,没想到作者居然在终南山等地找到了不少当代隐士。?
                              准确地说,书中提到的隐士并不是完整意义的隐士,因为他们只是在山林里独自修行的僧人和道士。传统意义上的隐士主要指的是那些隐居山林的文人,他们或者逃避乱世,或者逃避做官。僧道本身就是出家人,两者还是有区别的。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远离尘嚣。?
                              隐士也叫“幽人”、“逸士”、“逸民”、“高士”等等,《史记》的第一个列传讲的就是隐居在首阳山,饿死不食周粟的伯夷、叔齐,之后的《后汉书》有《逸民传》,《晋书》、《唐书》、《宋史》、《明史》等都有《隐逸传》,《南齐书》有《高逸传》,《清史稿》有《遗逸传》,皇甫谧有《高士传》,袁淑有《真隐传》,称呼不一,写的都是同一类人。

                              古语云:小隐于野,大隐于市。有人说:隐士是中国文化幕后的主角,隐士性格是左右中国文化的潜流。自古以来,隐士就是一个既神秘又令人向往的群落,上至帝王,下至百姓都对隐士充满了崇敬之心。尧想把天下禅让给隐士许由,他不但拒绝,还逃至箕山下农耕而食,尧又请他做九州长官,结果他到颖水边洗耳,表示名禄之言污了他的耳。自尧以下,历代有头脑的帝王都积极争取隐士的相助。结果造就了不少沽名钓誉的假隐士。最有名的假隐士要算“垂钓客”姜太公,他假借垂钓之名,其实等的是周文王这条大鱼,从而实现功成名就的梦想。《新唐书·卢藏用传》记载:“(藏用)始隐山中时,有意当世,人目为随驾隐士,晚乃徇权利,务为骄纵,素节尽矣。(司马承桢)将还山,藏用指终南山曰:‘此中大有佳处。’承桢徐曰:‘以仆视之,仕宦之捷径也。’”以致于“终南捷径”竟成为讽刺这种假隐作秀行为的成语。?
                              让我们再回到这本书。作者曾经在台湾去过一段隐居生活,沉迷于佛经和古诗。这样的经历使得他的文字一方面颇有中国古诗的意境,一方面充满宗教色彩的哲学思辩。在自序中他写道:“当台湾有人告诉我中国大陆不但没有人修行,隐士传统也不复存在时,我决定亲自去弄个明白。不久之后,我发现隐士传统不仅存在得很好,而且是中国社会很有活力的部分,我觉得必须把这个情况介绍给西方人。这就是我写作本书的缘由。”我觉得作者似乎有些过分乐观了,从寻访中不难发现隐士的生活很艰苦,能够坚持这种生活方式的人越来越少。在精神和物质之间,更多人选择的是物质享受,而不是精神追求。隐士是一种理想主义者,面对物欲的诱惑,他们能够坚守自己心中的“道”,虽然物质很贫乏,但是他们的精神很强大。?
                              自序中的另一段话引起了我的共鸣:“我总是被孤独吸引。当我还是个小男孩时,我就很喜欢独处。那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跟其他人在一起,而是因为我发现独处有如此多的快乐。有时候,我愿意躺在树下凝视着树枝,树枝之上的云彩,以及云彩之上的天空;注视着在天空、云彩和树枝间穿越飞翔的小鸟;看着树叶从树上飘落,落到我身边的草地上。我知道我们都是这个斑斓舞蹈的一部分。而有趣的是,只有当我们独处时,我们才会更清楚地意识到,我们与万物同在。”隐士与自然融为一体,在放弃名利的同时,在忍受孤独的同时,他们得到了真正的自由和快乐。故我向往之。(《空谷幽兰》书评/天涯)


                              IP属地:广东27楼2013-04-13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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