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沫者,鲁人也,①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②犹复以为将。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①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②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③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压齐境,④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髃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⑤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①索隐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注②索隐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首”也。
注③索隐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仲进为言之也。”
注④索隐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压近齐之境也。
注⑤索隐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①
注①索隐“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①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②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注①索隐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注②索隐言其将有内难弑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①次曰夷眛,②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注①索隐祭音侧界反。
注②索隐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①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②将兵围楚之□;③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
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④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①索隐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吴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并误。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②索隐属音烛。二子,僚之弟也。左传作掩余、属庸。掩盖义同,属烛字相乱耳。
注③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庐江有灊县,天柱山在南。音潜。杜预左传注云“灊,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也”。正义灊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
注④索隐左传直云“王可杀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言其少援救,故云“无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辞。而服虔、杜预见左氏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是无如我何”犹言“我无若是,谓专诸欲以老弱托光”,义非允惬。王肃之说,亦依史记也。
注①索隐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并作“曹刿”,然则沫宜音刿,沫刿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刿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刿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注②索隐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兖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①桓公与庄公既盟于□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②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③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压齐境,④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
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北面就髃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⑤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于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于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注①索隐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注②索隐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首”也。
注③索隐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仲进为言之也。”
注④索隐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压近齐之境也。
注⑤索隐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①
注①索隐“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①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于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雠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将有内志,未可说以外事。”②乃进专诸于公子光。
注①索隐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注②索隐言其将有内难弑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①次曰夷眛,②次曰季子札。
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适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注①索隐祭音侧界反。
注②索隐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①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②将兵围楚之□;③使延陵季子于晋,以观诸侯之变。
楚发兵绝吴将盖余、属庸路,吴兵不得还。于是公子光谓专诸曰:“此时不可失,不求何获!且光真王嗣,当立,季子虽来,不吾废也。”专诸曰:“王僚可杀也。
母老子弱,而两弟将兵伐楚,楚绝其后。方今吴外困于楚,而内空无骨鲠之臣,是无如我何。”④公子光顿首曰:“光之身,子之身也。”
注①索隐春秋昭二十六年“楚子居卒”是也。吴世家云“十二年”,此云“九年”,并误。据表乃左传合在僚之十一年也。
注②索隐属音烛。二子,僚之弟也。左传作掩余、属庸。掩盖义同,属烛字相乱耳。
注③索隐事在鲁昭二十七年。地理志庐江有灊县,天柱山在南。音潜。杜预左传注云“灊,楚邑,在庐江六县西南也”。正义灊故城在寿州霍山县东二百步。
注④索隐左传直云“王可杀也,母老子弱,是无若我何”。则是专设诸度僚可杀,言其少援救,故云“无柰我何”。太史公采其意,且据上文,因复加以两弟将兵外困之辞。而服虔、杜预见左氏下文云“我尔身也”,“以其子为卿”,遂强解“是无如我何”犹言“我无若是,谓专诸欲以老弱托光”,义非允惬。王肃之说,亦依史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