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1955年10月30日—),女,四川人,出生于重庆涪陵。国家一级演员。曾获得第三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配角奖,第七届中国电影金鸡奖最佳女主角奖,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大众电影百花奖最佳女演员奖等。她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出生地:重庆涪陵区。 出生年月:1950年10月30日[1] 1970年: 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附中,主科扬琴,副科声乐、钢琴。 1975年: 进入成都军区话剧团,三个月后走上银幕。 1980年: 正式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
![](http://h.hiphotos.baidu.com/baike/pic/item/359b033b5bb5c9ea6ab8ee42d539b6003bf3b3cc.jpg)
出生地:重庆涪陵区。 出生年月:1950年10月30日[1] 1970年: 毕业于四川音乐学院附中,主科扬琴,副科声乐、钢琴。 1975年: 进入成都军区话剧团,三个月后走上银幕。 1980年: 正式调入北京电影制片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治协商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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