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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校园血案”闹剧:嫌犯被假“记者”骗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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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 湖南警方对曹再发予以刑事拘留
羊城晚报讯 记者 王普、通讯员 龚宣报道:广州市**局新闻办公室1月15日向媒体通报:目前,广州警方已将扬言制造校园血案的犯罪嫌疑人曹再发(男,43岁,湖南郴州人)依法移交湖南警方。湖南警方已对曹再发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立案侦查,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曹再发予以刑事拘留。
14日18时50分许,曹再发投案自首。曹再发投案后,广州警方按有关规定将犯罪嫌疑人曹再发移交湖南警方带回作进一步审查。
广州警方表示,广州是一座法治城市,群众表达诉求要通过合法渠道,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对任何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从严惩处,绝不手软。
谁炮制“校园血案”闹剧?
湖南郴州汝城男子曹再发因不满拆迁补偿问题,扬言要在广州制造校园血案,此事在网上风传后,搞得全城人心惶惶。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汝城干部和**赶到曹再发入住的广州鑫港酒店时,曹再发等人并未离去,“如果对方不出现工作疏忽,这起事件完全能够避免”。另外,一位假记者收了3万元,却没帮曹再发达到预期目的也是曹再发大闹广州的重要诱因。
赶到曹住酒店,放其顺利离开
1月11日,曹再发自行驾车从郴州汝城县来到广州,随后他的姐夫陈顺立以及陈顺立的女婿也来到广州,三人入住海珠区赤岗新港路鑫港酒店,开了一间三人房。
1月12日汝城、附城乡的干部、**共十多人来到广州,其中还有曹再发的两名亲戚。他们也入住在鑫港酒店,一共开了四间房。曹再发、陈顺立、朱凯见到附城乡的人找上门来了,便急急忙忙地来到前台要求结账退房。
酒店经理还上楼告诉附城乡的人,曹再发要走了。“他们当时没有马上下来劝阻,一副懒洋洋的样子,等他们下楼来时,曹再发早已走了。”一位酒店经理告诉羊城晚报记者。
“他们三人临走时,还问我:‘怎么办,可以去哪里住宿’,我还告诉他们,你到什么地方住宿都要用身份证,没有身份证你们是无法入住酒店。”酒店一服务员说,“当时,附城来的人见找不到曹再发还一个劲地埋怨我们把人放跑了,我们只管旅客入住,旅客要走,我们哪能不让人走啊?”
曹再发、陈顺立、朱凯离开酒店,便告“失踪”。曹再发没有继续住宿酒店宾馆,据说,连续几晚睡在车上。而陈顺立告诉羊城晚报记者那几天他住在新港西一住宅小区内的老乡家里,女婿朱凯则回了湖南。
曹再发曾要扬言“失踪”,开始让湖南方面紧张起来。汝城县**局向海珠区**分局求助。由于“扬言制造校园血案”,广州市**局全警布控,海珠区**部门马上向教育部门通报布防,预警消息便在街道、学校、学生及学生家长中间传开。
一位广州**私下对记者说:“如果对方不出现工作疏忽,这起事件完全能够避免。”
花了三万施压,请了假的记者
据曹再发供称,他在房屋拆迁、征地补偿索赔过程中,曾经向广州的律师、“记者”等不同人物支付共约12万元,他此次来广州自称有两个目的,第一要找一位记者讨债;第二要搞出人命来,讨回公道。曹再发自称,有一个行业报广东记者站站长张某收取了他三万元钱,“结果他拿了我的钱什么都没做”。而记者调查发现,曹再发所说的张某早在2010年就已被注销记者证。
1月15日下午,这位“站长”张某主动约见记者在广州番禺见面,他称“没有收到曹再发一分钱”,但他又承认,“收了代理律师交来的3万元”。
经查实,这家报纸为某科技报,已在2010年关闭。张某曾经是这家报社驻广东站站长,2009年已没有再担任站长职务,2010年7月,随着报社关闭,张某的记者证也随之注销。在此期间,他在广州帮朋友办些事,朋友还习惯叫他为“张站长、张记者”。他也没有一一纠正,他对记者称:“我不可能每次都澄清自己现在的身份。”
广州一律师张小伟帮助曹再发打官司,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张小伟与“站长”张某认识,便委托张某去汝城一趟,以求“媒体记者”身份介入调查曹再发拆迁案,向当地政府施压。张某称,张小伟律师分两次支付给了他3万元,“第一次是8000元,第二次是22000元”。
2011年10月13日,张某、律师助理、司机一共五人前往汝城,同行的还有一位时任某大网站华南区域管理人员的张姓“重要人物”,此人在当地有一定的人脉。
他们五人来到汝城后,汝城县国土、**等部门为此专门召开了情况介绍会,还见到了镇委书记。
当地给曹再发的三层楼房400平方米的补偿是14.6万元,在一行人的“建议”下,有关部门重新评估将补偿金额升到了40多万元。
两三个月后,当地三个乡合并,没有及时办理补偿。曹再发也变卦了,要求得到更多的补偿。
去年7月,曹再发来到广州市与张小伟律师一起找到张某,此次,曹再发要求张某将他的事登上报纸,张某没有答应。
曹再发的脸变了,认为张某没有帮他办事,当着律师的面要求张某还回3万元,张某很生气,没有搭理曹再发。张某说:
“当时,我们是开着汽车从广州到湖南,一路上吃住、汽油钱、过路费花了不少钱,那3万元就是车马费、劳务费。”
去年12月25日,曹再发在湖南致电张某,告诉张某当地政府已答应补偿100万元,曹再发还想得到更多的征地款。
今年1月11日,张小伟律师给张某打电话告诉张某,曹再发来到广州来向他索要3万元。张某对张小伟表示,“要给钱,应该是你给,我没有收到曹再发一分钱。”
1月15日,羊城晚报记者拨打张小伟律师两个手机号码,都“转至来电提醒功能”。


来自贴吧神器1楼2013-02-05 08:2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