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轩阁墨葬歌吧 关注:3贴子: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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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凌轩阁°』<阁主>。吧规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欢迎来到凌轩阁
如果你累了,我愿意给你一个怀抱
如果你难过,我愿意借你一个肩膀
如果你生气了,我愿意聆听
如果你委屈了,我愿意开导,只希望你能信任我
你只需要付出一份信任与忠诚,其他的我们来打点
无论你有怎么样你过去,来到这里,我们就是伙伴
望慎重选择,一旦加入,请勿轻易退出
欢迎外硬内软的亲,群号:228214847
·凌轩阁欢迎你们


1楼2013-03-22 21:35回复
    一、常规
    ①★★★注意发帖格式:____『凌轩阁°』<XX>。XXXX
    (PS:“╳╳╳”处可自行修改,“< >”内填职位)
    【惩处措施:不按格式发帖者,吧务组可在告知发帖者后,无条件删除。】
    不准挖坟(回复3周以上没有跟楼的帖子);不准打广告。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外带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封号处罚。】
    不准裸奔;不准辱骂挑衅他人;不准散发谣言和诅咒。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外带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封号处罚。】
    不允许求粉丝;不允许求关系、认亲。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屡教不改者予以一天的封号处罚。】
    不允许在吧中公开诋毁九月和十月,或使用不合适的称谓。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屡教不改者予以一天的封号处罚。】
    严禁在发帖或回复时攀比等级、经验、粉丝或关系。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屡教不改者予以一天的封号处罚。】
    不准发内容极其低俗,令人作呕或极其恐怖血腥的内容。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外带一天的封号处罚。】
    未经他人同意不准盗取他人劳动成果(如文、PS签、手绘等)。
    【惩处措施:无条件删除,外带十天的封号处罚。(★须由大吧主亲自处理)】
    注:
    改文须在标题上注明“改文”,且须取得原作者的同意;分享他人手绘或cos照,须注明不是自己的作品。
    凡是去其他贴吧闹事者,一经查实,一律拉入凌轩阁黑名单。


    2楼2013-03-22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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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回复
      由阁主墨葬歌、副阁主百里枪凛发出的阁务帖,一律严禁水楼,一旦发现,无条件删楼并封号一天。
      有空积极到别的吧外交,表现优秀者,定为本阁四大护法或者八大暗卫。
      和平共处,一旦发现打着本吧名义去别的吧闹事,封号十天并去其吧发道歉一帖。


      3楼2013-03-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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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禁水----------------------------
        如有疑问可以私聊大吧主,此吧规不是永久版,尚可日后完善及补充


        4楼2013-03-22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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