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建立以后,朱元璋在全国各要害之处设立卫所,形成明朝独特的卫所制。“卫”即卫指军使司,“所”则指千户所和百户所,以5600人为一卫。1120人为千户所。112人为百户所。卫所补充、更新兵员办法,采用了世袭制度。军士携家带口,世居一卫所,远离祖籍。子孙一人世袭为军,代代相传,并有严格的户籍制度得以保证军民分籍。军籍控制极为严格,必须皇帝特许,才能免除军籍。这种强化控制,使卫所的兵源得到充分的保证。卫所不仅是一个军事单位,还是一个地理单位。这部分土地除用于卫所正军的屯田外,还包括余丁、军妻及其子女的耕地,而且还有一些民户的耕地。卫所往往于自己独立的辖区内择地筑城,称为“卫所”、“所称”,独立管理其所辖地区。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正月,设立武平千户所,据民国《武平县志》,从洪武至嘉靖约二百年间,有三十五姓军籍调驻武平千户所,其中来自江西的就有十七姓,除了来自吉州(吉安)永丰县的危氏,九江德化的张氏,王、丘、艾、李、周、许、舒、邬、董、刘、洪、车、程等十五姓均来自抚州,福建武平的赣语飞地就是在这种特殊的军事制度推行后产生的。
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正月,设立武平千户所,据民国《武平县志》,从洪武至嘉靖约二百年间,有三十五姓军籍调驻武平千户所,其中来自江西的就有十七姓,除了来自吉州(吉安)永丰县的危氏,九江德化的张氏,王、丘、艾、李、周、许、舒、邬、董、刘、洪、车、程等十五姓均来自抚州,福建武平的赣语飞地就是在这种特殊的军事制度推行后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