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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未名湖畔的爱与罚》 by:逆旅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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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致逆旅先生,感谢他同意这个转载(2013-10-5,17:50,微博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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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13-10-12 11:27回复

    作者: 逆旅主人
    出版社: 江苏文艺出版社
    出版年: 2012-2-29
    页数: 462
    定价: 22.00
    装帧: 平装
    统一书号: 10006-456
    (信息来源:豆瓣读书)I


    2楼2013-10-12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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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致阅读本文的朋友
      本文记录了两个少年——于雷和陈可之间的相互爱恋,相互折磨,以及他们和他们周边的许多人在京大经过的40个月的故事。
        最初开始写他们的故事是在很久之前。那时候一个相熟的朋友在京大的民间BBS,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论坛的同志版上混得很好,我把最初写的一些东西给他看了,他说倒是有意思,不妨接着写出来,在此地连载也好。可还没来得及把第一部分贴出去,这个论坛就被中宣部关闭,京大最后一个自由、开放的言论基地也就没有了。我于是把这个断断续续的失败的小说停了下来,毕竟没有一个作者愿意在失去了读者的情况下继续写作。
        到了晚近的一段时间,把手上的工作停了一些,感觉清闲了不少,无意中又看见了当时写的这些东西。时隔多年再读这些已经略显陌生的文字,感觉其中的人和事仍能触动心弦,便又打起精神删删改改,把没能写完的部分重新构思了一下。就是想把它完成,也算是给往昔的岁月画上一个完满的休止符。
        作者也算是文科出身,在京大的风花雪月中陶冶了几年,深知文字的不易。记帐一般的小说是可以当成作业来写的——小说写了千年,桥段总是那么一些。可真得要表达些什么,抒发些什么,但凡牵扯到人性的真实、感情的无奈,却总是显得那么下笔难言。
      I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5楼2013-10-12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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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说明
          互相,或者说是爱情对爱者和被爱者的惩罚,这是本文的主题。
          很多同志们总是喜欢说:我们有爱的权利。但是,爱不是一种权利。因为权利总是指向一定的客体,而这种客体唯独在权利被实现的时候才有意义。你能说你有暗恋一个人的权利么?显然这是太荒唐了,因为暗恋用不着实现。如果你的爱只是藏在心底,并且甘于享受孤独,那这种爱就只存在于你自己的世界里,是谈不上客体,也谈不上权利的。
          与其说爱是一种权利,不如说爱是一种可能,一种对每个人都开放的可能。就象是从路上走过,你可能会遇见属于你的那个他,可能会遇见后又错过了那个他,可能会错过了又急忙去寻找,然后找到了另一个他,甚至,你可能会因为过于专注地看他而被迎面飞来的汽车撞死,转世重生成了另一个人的他。不要忘记,任何可能都只是硬币的一面。在你追求爱的可能时,也必须面对另一种可能。
          在认识到这一点之前,不要奢谈什么权利。
          即使你有足够的运气,在人生的征途上看见了爱的可能,那也只是个开始。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是永恒存在的,这是真正的症结所在。正是因为我们永远不可能真实地了解对方,爱情才有了神秘而危险的气息。
          它预示着幸福,或者毁灭。
          它是爱,也是罚。
          如果你有足够的耐心看下去,我相信你会在陈可和于雷的身上看到这种让人心痛的魅力所在。
        I


        6楼2013-10-1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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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个说明
            时代已经改变了。我不想单纯为了戏剧效果而象很多人愿意做的那样,把人物的背景设定在一个同志爱情的史前时期。
            就象《双城记》里写的那样:“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从好的一面说,没人再会为自己是同性恋而羞愧地自杀了,因为没有人再好意思拿同性恋作为攻击别人的工具。承认自己对同性恋的宽容态度,已经成为了知识分子阶层的流行和时尚,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甚至还不相信同性爱情的存在。
            从坏的一面说,坦率而言,我们都活在一个性滥的世界里。我们可以轻易地在这个时代里找到性,获得生理的发泄;如果你愿意把这种近似于野蛮的行为看成是爱情的前兆,你甚至也可以轻易地找到爱情。
            在这一代人里,谁还把做爱当成一回事呢?福柯说,当性爱走出神圣的光环时,人类的文明前进了一大步。是不是这样且不做评论,事实是,我的确没有能力禁止小说里的任何一个人物去追求生理的快感——只要这不超出他们自己的道德范畴。
            谁也没有这样的能力。
            我感觉自己有义务把这篇倾注了那段岁月中所有激情的文章和所谓的“激情”小说区别开来。
            但是,请不要用一种清教徒的眼光来看待里面的人和事。
          I


          7楼2013-10-12 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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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个说明
              本文从结构上说基本符合传统小说的要求,保持了传统小说的戏剧张力和以结局为导向的“公路小说”风格。在叙事手法上,以“万能第三人”的讲述为主体,结合了第一人称的视角,以期借此而表达出感情世界的多角度性、人和人之间的不理解以及完美的不存在。在时间的线条上,也非完全的直线发展,因为叙事角度的不同,时间必然也多少有些重叠。
              任何的形式也罢。作者只是希望能够以最切近的角度,为这些年来他所经过的人和事,景与情,悲欢苦乐,爱恨情仇作一个完整的注脚。但究竟写出来了些什么,连作者也说不清楚,只能留待观者来指点迷津了。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在记叙中涉及的所有的人,事,时间,都不指向任何真实的存在。
              所谓未名,即是没有名称,没有命名;既然未名,也就无所指。所有的故事,读者不妨权作笑言,姑妄听之。这段小小的废话既是向各位看客的一个说明,也充作是全文的序言。文字并不沉重,希望各位读得愉快。
              逆旅主人
              乙酉年春I


            8楼2013-10-12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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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正文(1至80节,及一些后话)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0楼2013-10-12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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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于雷
                于雷和陈可一样,都是在那烈火烹油,繁花织锦的一年考进京大的。那一年,当他们拎着行李走进校园的时候只感到京大精神铺天盖地,五四火种焚土燎原,师兄个个气宇轩昂,师姐人人面带桃花,一股热浪催得一群小新生们斗志昂扬,屁颠屁颠地立志要学有所长,扬帆远航。
                一辆富康在京大南门停了下来,这在当年是北京城最好的出租车,一块六一公里。陈可很讨厌富康,他常常说这个名字让人联想到某种猪饲料,一个有尊严的人是不屑于坐这种车的。但于雷当时还无从知道今后他自己将很长时间无缘于饲料车。他从车上下来,司机从后备箱中取出了一个大箱子,一个小箱子。他是两天前到的北京,在父亲的一个老部下杨叔家里住了两天。杨叔现在混得很好,在一个大电讯公司做总裁助理,前途是极好的,家里也很宽敞。但于雷并不想杨叔跟着自己来学校,这和杨叔无关,他是不想任何人陪着自己来学校,他在心里用一种极富有磁性的男中音(这种声音是从来没有从他的声带上发出来过的,这是某种灵魂的声音——在于雷心中大概灵魂就是这么个类似于赵忠祥的声儿)告诉自己,我已经十八岁了,更重要的是,我已经是大学生了!
                I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1楼2013-10-12 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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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雷心里飕飕地凉了下去,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最恶心庙会一类人挨着人的场合,这是一种由历史原因造成的从心理到生理的双重反感。那一年,在他还很小的时候,于雷的父母带着他到外滩看灯展,周围的大楼比着似地秀出与平日不同的姿色。那时办一次群众活动的性价比是极高的,少说一千两百万上海人民来了一半。于雷有一次这样愤愤地对陈可形容那时的场景:“我可以负责任地说,那哪里是十里‘羊’场,根本就是十里人场!如果海关大楼可以爬上去的话,我敢说那天晚上在钟楼顶上的五角星上都能戳死两个人!”而陈可则歪着脑袋说道:“看来儿童时期的缺氧经历确实会对智力发育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于雷定了定神,咽了口唾沫强行压制住自己的恶心,把额发往头上抄了一下,整理了一下被斜挎包勒住的格子衬衫。该死!今天还在里面穿了一件黑T恤!于雷暗暗担心自己是不是在入学的第一天就要接受校医院的治疗。
                  天是极热的。
                  于雷很快就在人海中找到了法学院的大旗。是的,于雷是零志愿第一专业考上的京大法学院。为什么要学法律呢?于雷记得很清楚他的一位室友张勇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因为它实在很难让人忘记——如果这个答案被用毛笔写出来、贴在墙上、每天让你瞻仰的话:“为了实现正义而奋斗。”事实上,不论他们当时的心情如何,几年之后,这些日后获得了极大成功的律师们几乎没有一个人还能想起来正义是他们应该追求的目标之一,包括于雷的那位雄心勃勃的室友在内。当然,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成为了商业律师,远远地离开了法院,离开了诉讼,显然,也离开了正义。而于雷选择了法学院的原因更和正义扯不上一点关系,他一向的梦想是去学广播电视新闻,做电视记者,于雷会选择法学单纯是因为要平衡父母的愿望和自己的理想。由于他已经在第一志愿里填了另一所全国知名学府的广播电视新闻专业,所以也就象征性地在零志愿里填了一个法学——反正也不可能考上的,于雷当时想。
                  I


                  13楼2013-10-12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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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楼。
                    于雷呆呆地站在宿舍楼下面,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岁月的流变给这个本来就没有美感的破楼刷上了一层极其悲哀的灰色。这就是我的宿舍?于雷仔细盯着楼前的数字牌看了看,又拿出被大腿的汗浸得有些发软的地图反复比对了一下,最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马上就要在这个集中营式的、亟待被重新规划的五层楼里安家了。
                    于雷垂头丧气地走进了42楼。一进楼,看见楼长办公室的门上贴了一张纸,上面歪歪扭扭地写着:新生登记。于雷拖着行李走了进去。楼长看起来象个好人,他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说道:“累了吧,赶紧登记完了上去休息吧。东西都搁在你们宿舍里了。什么院的?”“法学院。”“叫啥?”“于雷。”“于雷?好名字,哈哈,好名字,”楼长显得对这个名字很有兴趣,一边找一边念叨,“于雷,于雷,于雷……哦,这儿呢,301,签个字吧。”
                    于雷拿过笔,目光循着楼长粗壮的手指而去,301,其他三个兄弟看来都已经住进去了。第一个名字写着:张勇。字体遒劲有力,就是相对于登记本来说有些太大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预备党员,啊,就是决心要“为在中国实现正义而奋斗”的那一位。于雷心里暗暗叫苦,这人估计很难做哥们。
                    第二个名字写着:林闻。字体偏瘦,是极小极清秀的那种,和上面张勇的签名一比简直就是微雕一般的了。政治面貌一栏写着:团员。哦,这个还正常一点,于雷一想到自己被三个党员包围在床上的情景就有点不寒而栗。
                    第三个名字写着:李明。字体……根本没有字体,纯粹就是胡写,但能看得出是一个胡写惯了的人极力想写好、不愿丢人的作品。可惜的是这种努力并不奏效,反而使他的字看起来象是炸坏了的油条,站不起来也躺不下去,就那么这一块那一块地凸着,象泥一样瘫在登记簿上。政治面貌也是团员。这个世界上还有不是团员的人吗?于雷心想。
                    I


                    15楼2013-10-12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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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雷用尽最后的一点力气,几乎是撑着自己的行李立在了301室的门前。于雷听见门的那一面闹哄哄的,有少年的声音,也有中年妇女的声音,间或一些敲敲砸砸。于雷伸手推门,果然没锁。屋内的四张床上都是人,靠门的下铺坐着一个长腿的哥们,肱二头肌在短袖衬衣里面若隐若显,衬衣里面是件小背心,很结实,也挺性感,长得也不赖,胡子拉喳的下巴显示着雄壮的荷尔蒙和散漫不羁的个性。于雷心想八成这个就是字写得象油条的李明。
                      靠门的上铺正躺着一个白白净净的男孩,衣服也是一水的白白净净,让人觉得和这个烤炉里的北京城不太协调。男孩原本正躺着看书,见到于雷进来,便也坐了起来。
                      靠窗的铺及旁边的空间里挤了一群人,于雷仔细地在一群大叔大婶中辨认,却仍然很难确认自己的第三位室友究竟是这一群人中的哪一个。
                      现在所有的人都看着他,于雷挺大方地自我介绍:“HI,我叫于雷。”性感男伸出手来和于雷握了握,“李明。”果然,于雷微笑着想道。
                      白净男也从铺上伸出手来,“林闻,名字有点拗口。”这时对面站着的一个男子也伸出手走过来,于雷惊诧得差点昏过去,说你是我爸我都信!党员也不能长成这个样啊!这不是成心要让群众脱离你嘛。
                      “我是张勇的父亲。”于雷再一次晕倒。
                      这时,他看见上铺有个黑黑的人影在朝他猛点头,象是抽筋了一样。于雷于是确信他就是张勇,如果仔细看的话,还是能看出他不到三十岁的。于雷于是也冲他点了点头。
                      I


                      18楼2013-10-12 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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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雷把行李放在靠窗的下铺,和大家打了个招呼,就带着钱包出去了。因为一来宿舍里人太多,没有他整东西的地方,二来他实在是又饿又渴,已经到了晕厥的边缘了。从宿舍楼出来,天气还保持在一天最热的时候。于雷再次从裤子口袋里摸出地图。因为今天穿的是一条比较贴身的七分裤,这张可怜的纸已经被汗浸得透透的了。于雷用四根手指夹着,小心翼翼地打开。糟糕!上面没有画食堂!于雷仰天长叹,可低下头来却发现前面就有一个很大的灯箱,上面写着“家园餐厅”。于雷很高兴,就直奔家园餐厅而去了。
                        吃饭的时候于雷回想了一下他的几位室友,总的来说,这几位室友的长相很是不能让他满意。虽然李明可以算是个帅哥,但实在不是于雷喜欢的那一型;林闻也不难看,甚至算是相当清秀的,但就象他的字一样,整体给人的感觉格调太小。
                        于雷一直很相信字能够很忠实地反映一个人的性格。字的布局大,人的气度也大;字的布局窄,人的气质也窄;字工笔整齐,人也必然是谨慎规矩;字龙飞凤舞,人则一定奔放不羁。一个人非要去练和自己不协调的字是练不出神韵来的,就好比是削足适履。而于雷自己的字说实话是非常令人赏心悦目的,字体舒展大方,转折毫不含糊,就象他爸爸的一样。
                        至于张勇就实在是不必谈了,他与中年人接近的相貌、他预备党员的身份和他父亲严重扣分的举动都让于雷对这个人产生极大的偏见。
                        于雷一边吃着,一边这么想。
                        I


                        19楼2013-10-12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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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越是被仰慕者包围,于雷便越是固执地保持自己独身的姿态。还是后来张树的一句评语最为中肯:于雷独身的最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享受这种被人追捧的感觉更甚于他享受一份爱情,或者说,他爱自己胜过爱别人。但于雷并不是这么认为的,他屡次对自己的好朋友解释说:“我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别人,只是现在我即使和她(他)在一起,最后的结果也只可能是伤害。我想要的爱情是从一而终的,完美的爱情。我现在并没有准备好自己,也没有出现合适的人,所以就单身咯。”于雷说这话的时候并非是在演戏给谁看,他是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并在实践中把这个所谓“完美的爱情”作为他感情生活唯一和终极的目标。
                          但于雷并不排斥没有基础和目的的性,他自认为只要能把性从爱当中剥离开,就不算是违背他自己的理想。他的第一次性经验发生在初二的时候。
                          I


                          21楼2013-10-1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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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雷吃完了饭,把最后一口可乐咽了下去。食堂的饭菜比他想象的可口一些。他揉了揉肚子,端起盘子象其他人一样往碗碟箱走了过去,把盘子扔在了一堆泔水似的剩饭剩菜的旁边。于雷掏出一张餐巾纸擦了擦手,推开门走了出去。
                            到学校的第一天很快就在铺床、买必需品和整理内务卫生的忙乱中过去了。于雷发现张勇的存在还是很必要的。也不知道那小子从哪儿打听得这么详细,所有在京大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东西都早早地采办齐全了——竹竿,床帘,小桌子,应急灯,热得快,整理箱……他妈恨不得把夜壶奶瓶都给她儿子买上,免得宝贝疙瘩着凉生病。张勇就在于雷的铺上坐着,和忙碌的哥们有一句没一句的搭话,直到于雷用褥子被单把他给赶下来为止。于雷于是惊讶地发现,在这副中年人的面具底下原来是一个动手能力低于等于十岁的低能儿。参照着张勇的装备,一屋子的哥们很快都营建起了自己的补给基地,除了床帘需要订做,一时还拿不到之外。
                            I


                            23楼2013-10-12 15:02
                            收起回复

                              李明一脸坏笑地冲于雷说:“也不知道要这帘子干啥?有什么事不能跟哥们面前做的呢?”于雷也笑着回应道:“说的是,以后你啥也都别瞒着咱们,哥们都等着看呢。”林闻在上铺也笑了起来,就是张勇依然面无表情地在于雷的下铺上坐着。过了半晌,才憋红了脸说道:“也没什么不能让大家看的,就是想有点自己的空间,因为我觉得我们现在虽然是一家人了,但是还是应该有一些个人的隐私……”于雷见他竟当真起来了,忙笑着打个哈哈:“别介,大家开玩笑呢。再说咱们也不是想看你,好戏全在小明哥身上呢,是不是?”于雷冲林闻挤了挤眼。
                              “没错。要我说咱们就该准备些DV、DC什么的,小明哥没准想和广大师生一同分享床帘下的喜悦呢。”林闻显然很能跟上于雷的节奏。
                              “你们都是些人精啊~我个大老粗恐怕是要失节在你们这些个*的手里了。”李明很快就把两个调侃的哥们引为朋友,也顾不上见面时的那些繁文缛节了。
                              张勇感觉到自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就处于被孤立的地位,在床上不知所措地搓动着手。
                              于雷觉着他很可怜,就从衣服口袋里掏出一包口香糖,先给他扔了一支。可怜的张勇只顾着搓手,竟然没看见于雷的动作。口香糖于是打在他的眼睛上,张勇“嗷”地叫了一声,然后连忙慌张地去抢口香糖,最终还是没抢着,勉强是用两条大腿给夹住了。于雷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手绕到屁股底下,把口香糖给抠出来的样子,心里乐得翻上了天。
                              I


                              24楼2013-10-1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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