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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来科普一下:所谓进化的英文是Evolution,并没有Evolution theory这种说法,“进化论”是个非常失败的翻译,常容易导致外行的误解。
演化论的核心思想是任何两种/几种生物都有共同祖先(普遍认为所有生物的共同祖先是DNA);自然选择推动物种形成。据推测地球生命已经演化了38亿年,这漫长的过程就是演化的历程,每一个历史上出现过的物种都是演化的一个砖块,生物学家以及后来衍生出去的心理学家每一次贡献都是给空白处填上一块拼图。这过程就像一个几千年前打碎的瓷器,出土后能拼成大概模样知道是个瓶子,但是这个瓶子永远是有裂缝、缺口一样。
从演化的角度可以解释目前人类所知生物界的一切;,目前不能解决的问题均是由于缺乏实在的证据,这需要时间去填补。不排除很久很久以后有更好的理论能更好地解释生物演化现象,比如发现外太空生物可能会导致新理论(宇宙中生物演化过程)的提出,这就如同相对论能包含经典物理学理论一样。
神创论、特创论、智能设计论都是漏洞百出,根本经不起任何推敲。上帝为什么要毁灭那么多物种?既然这么智能的设计为什么却漏洞百出?新物种的出现如何解释?I


1楼2013-11-01 21:16回复
    我觉得可以在这里先大声喊一句:Bigger is better! 总体来说自然选择的大方向是趋向于大尺寸的。恐龙和其它远古生物之所以会这样巨大,也是几千万年选择优势积累的结果。这种趋向大尺寸的规律被证明是非常强大的,以致于必然有另一股同样显著的反力量存在,否则这个星球上就都是巨型生物了。关于这个相反力量,也可以说是限制因素,后面会再讲到。
    进化生物学里的Cope's rule[1]主要就是说在种群的进化过程中倾向于增加身体的尺寸,有多方面证据可以证明这个规律。比方有科学家通过比对有亲缘关系的恐龙化石发现,后代们平均在尺寸上增加了25%,从而为Cope's rule提供了直接证据[2]。然后也有人发现北美的哺乳动物在过去的八千万年里面是在不断变大的。除了化石证据,有科学家在现有动物的身上也发现了相同的规律[3],说在80%的案例中,大体型更有利于自然选择,这里面包括脊椎动物和无脊椎动物,还有植物。
    也不是说体型大就是好,应该说对不同种类的生物来说,体型大能提供相对应的各种好处,使得它们在交配过程和生存率上都占优势,对哺乳动物来说尤其:大体型的雌性产卵比较多,雄性在竞争雌性的过程中体型大的也受欢迎,大体型能击退捕食者,杀死竞争者,容易获取猎物,在饥荒的时候比较耐饿,对抗严酷气候的能力强等等,同时还受益于更高的智力和更长的寿命。所以说定向选择[4]在体型大小这件事上是起到一定作用的,也就是说某一种状态若是能给生物体带来较高的适应度,那造成这种状态的等位基因就会在种群中累积。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自然有许多限制因素。比方昆虫,如果体型过大,它的外骨骼会不足以支撑身体的重量,鸟类如果太重会飞不起来,长颈鹿的脖子也只能长到它的心脏尚能负荷的程度。这就是适应的问题。而且现在显然人类的存在也在对抗这个趋势,人类的大量捕猎与很多大型物种的灭亡密不可分,在人类的枪眼底下,体型大还是容易遭遇到被捕杀的命运。过度捕鱼和狩猎也让自然选择的天平更倾向于小型动物的那一边,当存活成为首要目标,更早地繁殖后代显然比长成大个子更重要了。
    “是我们人类选择了小体型,但并不是所有生物都能足够迅速地演化成为小体型,所以是我们在殄灭那些大型生物。对很多种群来说,我们已经人为的将Cope's rule画上了句号。”
    Sad, isn't it?I


    2楼2013-11-0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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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新近研究发现这些巨型昆虫的出现和衰落与它们的幼虫在水中呼吸能够获得的氧气数量有关。那些巨型昆虫的幼虫是因为当时水中的高氧含量才能长到如此庞大,而后气候发生变化,氧气水平下降,这些幼虫因为无法获得充足氧气而最终走向灭亡。
      昆虫类本身可以算是Cope's rule的例外,因为它们的身体大小也是有上限,太大就无法获取足够的氧气渗透到身体内部。水栖昆虫的幼虫对氧气水平更敏感,氧气对这类昆虫体型大小的作用尤其显著,因此高氧助长了巨型,氧气水平的下降也就直接导致了灭绝。I


      3楼2013-11-02 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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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涉及到演化论里面很重要的议题了----利它行为(altruism),可以说这个现象在演化论上是一个bug级的存在。
        首先利它行为在生物界是广泛存在的,例如母鸟保护幼鸟、蜜蜂为了保护群体蜇外来者而自己死亡,汤姆逊瞪羚在捕食者来的时候对群体发出警告,吸到血的蝙蝠会分享血液给没有吸到血的蝙蝠等等。这并不是人类独有的。
        其次,我比较倾向于用”自私的基因“理论来解释利它行为。这个理论认为,我们人只是基因的载体,我们的任何行为都是受到基因控制的,而基因的”目的“很简单,就是尽可能多地复制自己。因为我们子女/父母跟我们有1/2的基因,所以我们会帮助他们,这个在动物界非常常见。而在群体之中,因为群体中别的个体就跟我们相同的基因,一定程度上的利它行为也能帮助我们保存我们的基因,蜜蜂便是很好的例子。因此人类演化出各种天生的利它行为是很正常的。
        但是,在人类在行为上很明显比其他动物有更多的利它行为(例如帮助不认识的非洲儿童),我个人观点是这样的:在人类进化过程中,很长一段时间是以原始人的形式出现的,这时候的利它行为只出现在群体内部之间的互相帮助。想想看,如果一个个体突变出给别的群体干活的行为,这样的个体很快就会不存在,而他的利它性状也不能传下去。
        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达,社会进步了,人类个体可以支配的资源比原始多多了,现在即使利它行为比较严重的个体,在帮助别人之后也有富余的资源维持自己。也就是说,以前对于利它行为的选择压力消失了,所以现在有那么多的好人在帮别人。
        最后,这个问题问得有潜台词的,”进化“是变得更好。其实并不是这样,没有”进化“和”退化“一说,只有”适应“,我在另外一个回答详细解释过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013945/answer/13669230。所以,现在利它行为的个体仍然适应环境,继续演化之中。I


        4楼2013-11-02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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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认为这是个很好的问题,先把问题理一下:
          蜜蜂蛰人是为了防御、而且由于蜜蜂的刺针一边有倒钩,另一边毒腺连着内脏,所以蜇人后会死去。而提问者问的是:为什么经过长期的演化后,形成一种策略:它让蜜蜂不仅为了保护群体而“负伤”,而且还要“死去”?因为演化完全可能出现另一种策略:毒腺和内脏不相连,蜜蜂蜇人后还能继续回到蜂巢工作,这样不是更有利吗?
          但是,和我们直觉相反,更有利很可能是前者。
          首先,蜜蜂是高度社会化的动物,分为蜂后、蜂王和工蜂。在一个群体里面只有一个蜂后,数百只蜂王和上万只工蜂。前两者负责整个群体的繁殖,而工蜂是没有繁殖能力的,它们主要负责营建蜂巢、采集食物、照顾幼体等。所以,数量巨大的工蜂的在蜂群中核心价值是保证前两者繁殖过程的顺利。
          因此,演化策略要“考虑”的问题是,如何最好地保证整个蜜蜂群体,从而保证蜂后和蜂王的繁殖顺利。从这个方面看,工蜂蜇人然后死亡的策略代价其实是非常小的。一方面,蜜蜂蜇人死亡后同时伴随的化学信号的释放,对同一个蜂群的其他工蜂提供了“警戒”作用;另一方面,蜇人后工蜂死亡正好被合理地“消毒”掉----如果工蜂感染了入侵者的病原物,可能会导致整个蜂群的巨大损失。而且,对于数量巨大的工蜂来说,损失几个甚至几十个基本不会影响整个蜂群的运作,这点小小的损失完全可以接受。
          我们还可以比较一些独自捕食的胡蜂,譬如mud daubers和cicada killers。这些胡蜂没有社会性,也不存在“工蜂”,雌蜂要独自养育自己的后代。它们也有蛰刺,但是这些蛰刺是为了捕食(让猎物麻醉)用的。因此,蛰完之后也不会像蜜蜂的工蜂一样脱落死去,因为这样的代价过于巨大。
          再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壁虎如果尾巴被夹住,为了逃走可以断掉,然后再生,这是因为断掉尾巴的害处要远远小于个体的死亡。或者可以跟人类比较:我们有一种免疫细胞叫做巨噬细胞,它会吞噬入侵的微生物来保护个体的安全,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微生物的”毒性“,它们会进入程序性死亡,和病原微生物”同归于尽“。
          蜜蜂的工蜂个体,就像壁虎的尾巴和我们的巨噬细胞,它们蛰人后的死亡总体来说对于整个群体来说利大于弊,是演化出的成功的策略。I


          6楼2013-11-02 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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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九州设定中写的那样, 一些人上岸时分离出了双腿, 其余的选择留在海里. 当这些人在大路上越走越远, 自然也就忘了返回水中的方法. 因此分出了人族和鲛人.
            同理可以来解释猿类的进化和分类.
            古猿"下树"后在迁徙过程中各种进化, 其余灵长目因为害怕潜在的危险选择留在了树上. 迁徙的人猿/早期智人在行走的过程中通过足底穴位按摩刺激了大脑发育[扯淡], 同时产生了个性和审美. 喜好山水的留在了欧洲, 喜好草原的留在了欧亚大陆, 喜好游泳的没游回来, 顺水冲到了澳大利亚...有的古猿们觉得走来走去太累, 默默地回到了树上, 慢慢变成了各种猩猩[扯淡, 分明只是古猿的一个分支得到了进化, 其他还在树上安逸着]. 而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的其余古猿们慢慢进化成了人类:I


            8楼2013-11-02 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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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我们进化成了现在这个模样, 体毛稀少四肢匀称前凸后翘还挺有大脑. 我们称自己为"人类".
              从文字和语言开始我们有了自己的文明, 把群居和群体性活动玩儿大了分化成不同的国家, 从石器铁器到更高的提升制造工具的能力, 同时发展了各种主义各种思想和各种学派...等等等等, 穴居时代能引燃火焰就是老大, 建国初期多快好省就能争第一, 到现在谁的代码写得好谁就掌握了第一神秘力量...种种所述, 猿类进化过程中通过大量的手部活动刺激了脑容料的提升带动了科技的发展, 历史变迁, 科技在人类文明进步的同时也相应的做出"进化".I


              9楼2013-11-02 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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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最不喜欢看的比赛就是马拉松,那么漫长的比赛过程,所有运动员都累的汗流浃背精疲力竭,冲刺的时候都难以享受胜利的喜悦。
                  没有哪种动物像人类这样傻,会举行这样一种无聊的比赛。
                  如果你用心观察,还会有更加惊奇的发现,自然界里不但不会有这样的比赛,甚至没有哪种动物能经得起如此不间断的长途奔跑。即便是最能长跑的赛马,在马拉松这样的比赛中都有可能被跑死,跑死的原因不是心灰意冷,而是身体太热,大量的热量散不出去,于是大脑被热的崩溃,内脏功能紊乱,只有死路一条。
                  家在农村的孩子都会有这样的经历,家里来客人时需要杀鸡,那时孩子们的光脚板就有了用武之地,他们只有撒开双腿一阵猛追,无论多么骄傲的公鸡都会被追的倒地不起,引首待刀。
                  猎豹冲刺的距离一般不超过一百米,狮子更是连一百米都懒得跑,它们在每次冲击后都会大口喘气,腹部用力的起伏,用以尽快散发那一刹时的冲动而产生的巨大热量。
                  狼往往以耐力著称,但它们跑步的方式很独特,是以小碎步方式进行的,这种方式消耗能量极低,所以产生热量也不会太大。它是以最低的消耗获取最大的收益。事实上它们正是利用了其他动物不能长距离奔跑这一特点。如果大家都能跑,所有的狼都会被活活饿死,没有谁会在乎它的追杀。
                  玩不起长时间长距离的奔跑是动物的一大通病。
                  这一通病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能源,因为很多动物跑死的时候身上仍然存留着大量脂肪,被追杀的肥猪端上桌的时候仍然是肥猪。
                  那么根源在哪里呢。
                  在于散热性能不佳。
                  在热量的保存与散失方面,动物存在着两难选择。
                  首先,它们需要保存热量,这是活下去的本钱,对于恒温动物更是如此。而同时又要注意散发热量,不然稍一动作就会被热死。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北极熊,北极熊的行走永远是慢腾腾的,就因为它的皮毛保温性能太好,稍一加大运动量,立即会把自己热中暑,甚至直接倒毙在冰天雪地之中。
                  凡是迫不得已,需要长距离奔跑的动物,首先就要处理好散热问题,随便瞎跑是要送命的。不同的哺乳动物有不同的解决方法,大家最熟悉的应该是狗,它们主要靠大口喘气,太热的时候会把舌头伸出老长来,这样散热效果就会更好;猫的舌头不长,所以它们主要在晚间凉爽时活动,或者与主人一道呆在空调房间里;没人疼爱的羚羊则把小静脉作为散热器,就像是卡车的散热管一样,通过血液交换而迅速降低动脉血的温度。
                  同时,这些动物还会相当注意控制运动的激烈程度,除非遇到生命危险,一般不会狂奔不已。为了追逐水草而长距离迁徙的角马会经常休息,一来是为了吃点草补充能量,一来是为了散失热量。
                  没有动物能摆脱热量平衡约束。
                  人类,当然也同样如此。I


                10楼2013-11-0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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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想了解人类的皮肤在散热方面有什么特色,先看看它的结构,你会发现确实与众不同。
                    在不使用风扇的天然条件下,能迅速降低体温的有效手段就是出汗,哺乳动物大多具有三种出汗途径,那就是分布在皮肤上的大汗腺、小汗腺和皮脂腺。大汗腺和皮脂腺都与毛囊相通,出汗时含油量大,所以把毛发搞的油光鉴亮,如果出汗太多,油脂太重,甚至会把毛发粘在一起,头油较重的朋友对此应该有印象,所以散热效果一般。对散热最重要的是小汗腺,它们密集的分布在皮肤下,直接向体外开口,主要分泌盐与水分,可以带走大量热量。
                    现在人类和其他动物的区别出来了,我们的小汗腺数量远远多于其他动物,这样在运动时就容易蒸发更多的水分,因而起到极好的散热效果。所以我们很容易看到人类痛快淋漓的流汗,有时一天分泌的汗液足足可以装满二十多个矿泉水瓶。但我们很少看到其他动物有这种表现,一是因为它们不容易出汗,甚至有的动物根本不出汗,就算出汗了,也会被凌乱的毛发所遮挡,不能迅速的挥发在空气中,这样散热的效果当然无法与人类相比。
                    可以这样认为,其他动物带有毛发的皮肤的主要任务是保暖,而人类脱去体毛的皮肤的主要任务是散热,因此人类需要保暖的时候往往会披上一件来自于其他动物的毛皮大衣,很少有人想到要穿人皮制成的外套。
                    人类脱去体毛后的强力散热效果使得我们可以经受住高温的考验,然而附加效果更是令人吃惊,因为散热能力提高,所以人类可以长途奔跑成功追杀猎物,这使人的营养水平有了大幅上升,为神经和大脑的复杂化提供了可能。大脑的一个重要缺点是不能忍受高温,而皮肤散热器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
                    所以结论很清楚,脱毛提高了人类的智力。
                    那么,为什么在同样环境下狩猎的其他动物体毛没有减少呢?比如狮子和猎豹,到现在仍是一身的毛。这是为什么?
                    其实这个问题前面已经回答过了,狮子这类动物并不热衷于长途奔袭,它们大多时间都呆着不动,其懒惰程度简直令人发指,有人观察到一只雄狮在半天时间内连头都不转一下,只是耳朵偶尔抖动以表明它还活着。实在饿的不行需要捕猎的时候,也大多选择在太阳落山以后,那时光线暗淡易于伏击,更重要的是气温也降了下来,略作行动也不至于中暑。并且真正投入战斗的往往是雌狮,它们的个头相对较小,散热能力要比雄狮强一些。
                    很多哺乳动物还有一套独特的设施来为大脑降温,这设施是人类和其他灵长类所没有的,就是通过颈部的颈动脉丛,这些颈动脉丛紧挨着附近的鼻腔,可以有效的带走大脑产生的热量,从而冷却大脑。所以,它们就算不裸露皮肤,日子也能过得去。I


                  12楼2013-11-02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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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理解的物竞天择的前提是,对其他物种的排除与淘汰,是以为了本物种的生存为前提的。只有在这个前提下,才能谈得上竞与择。
                    狮子捕食羚羊,是为了狮子这一物种的生存和繁衍。
                    但反观人类,动物蛋白质的话,人类饲养的猪牛作为食物已经足够。这里你能说,吃果子狸是为了生存么?你能说偷猎藏羚羊,取得藏羚羊的皮毛是为了生存么?
                    这样的说法怕是否定的吧。
                    确实,譬如猫等动物,有时也会为了玩乐杀害麻雀等小动物。
                    但不能否认的是,人类为了生存以外的杀戮数量和手段,都远远超出动物不知多少数量级。
                    引用《卡拉马佐夫兄弟》中一段话:
                    有人时常听见形容“野兽般的残忍”,其实这对野兽很不公平,也很委屈;野兽从来不会像人那样残忍,那样巧妙地、艺术地残忍。
                    假如人类的肆意杀戮可以称之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那么我们不妨把这种逻辑再往扩大一些。
                    扩大到人类社会。
                    ——那么乞丐、流浪者都是本来就该被淘汰的劣等物种。
                    ——癌症患者、艾滋病人本来就该死。
                    ——谁叫被谋杀的人、被强奸的人自己那么弱小,所以他们被践踏、被侮辱都是活该。
                    ——那些死掉的,原本就该死。
                    ——这本来就是一个不择手段去取得一切的世界。
                    那样的世界,不会太可怕了吗?I


                    14楼2013-11-02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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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扩展到物种内部,弱者是不是久应该被抛弃,死掉的是不是都「该死」
                      出于人道主义,我们还会救助弱者,但是死掉的已经死了(讨论该还是不该没有意义),活着的也只是活着很难得到更多的社会资源。更多的资源掌握在「强者」手里,他们是真正适应环境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说,弱者正在被淘汰。I


                      15楼2013-11-02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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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壮的狮子可以捕食更多的猎物,抚养她们的孩子。
                        有背景的人可以获得更多资源,培养他们的孩子。
                        我很喜欢一句歌词就是“而生命,对每个人,都不公平,也没道理。”
                        那些孱弱的动物,会在自然界饿死。这些没背景的孩子,至少还可以另寻出路。
                        你有时候觉得人类社会很残酷,事实上我们能够称得上叫“文明”,也是因为我们给了弱者生存空间。随着文明的发展,弱者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大,但是你不能指望所有人都一样。因为生命对每个人都不公平也没道理。I


                        16楼2013-11-0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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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点一:要分清楚什么叫做人的选择,什么叫做天的选择。
                          论点二:要分清楚自然选择与人类道德。


                          18楼2013-11-02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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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管如此,人们还是可以想象,被动的、不乐意冒险的人会比主动的、喜欢冒险的投机者多出许多潜在的演化优势。还真有一些研究支持了这种直觉。譬如,英国纽卡斯尔大学丹尼尔·内特尔(Daniel Nettle)的研究表明,虽说内向的人拥有的性伴侣普遍较少,他们患病或意外入院的几率却也同样较低(参见《演化与人类行为》,第26卷,363页)。或许更让我们惊奇的是,一项新研究暗示,焦虑型的人患上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倾向较低。这项研究的负责人是以色列特拉夫维大学的亚伊尔·巴海姆(Yair Bar-Haim)。他发现,以色列国防军中带有某个基因突变体的士兵比一般人焦虑、警惕,而他们经历过残酷战场后患PTSD的可能性却比较低(参见《美国医学会杂志·精神病学》第70卷,401页)。
                            再来看看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的伊莱恩·阿伦(Elaine Aron)所做的工作。她研究的是她所谓的“感觉处理敏感性”(SPS),相当于羞怯-勇气连续区间中被动的那一端。她的研究显示:SPS是一种遗传性特质,人群中大约有20%拥有这一特质;SPS与内向和神经质有关,但也增强人们对音乐、艺术和文学作品中描述的痛,以及药物、咖啡等所有东西的敏感性。阿伦通过脑成像研究发现,SPS评级较高的人在完成识别图片中细微差别的任务时,视觉注意力相关的脑区活动性更强(参见《社会认知与情感神经科学》,第6卷,38页)。她认为,这个结果说明,他们对内部和外在刺激的认知加工比其他人更深,因而会对环境的微妙之处有更强的反应。
                            综合上述发现可见,和其他动物一样,被动型和主动性两类人代表了两种行之有效的策略。果真如此的话,每种类型取得的相对成功凭借的是天时地利。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的杰伊·贝尔斯基(Jay Belsky)说:“谁也不知道明天会怎样,所以要是听到‘自信勇敢定是极好的’,还是谨慎一些的好。”他的研究实际上揭示出,有些孩子由于基因的缘故偏向于焦虑敏感,随着发育,他们比热情高昂的同龄孩子有更好的可塑性——后者将来的个性更容易受到环境因素,比如家庭教育的影响。他说:“环境变坏,他们会受到不良影响;情况变好,他们会茁壮成长。”
                            麻烦在于,在一个勇者为王的社会里,羞涩的人日子难过——甚至于到了把害羞看作心理问题的地步。“现在有个趋势,就是把害羞当病,还用药治疗害羞,”卡尔杜奇说,“一片药可以降低欲望,但是不会让害羞的人学会该怎么去做。”在羞怯研究中心,他与同事正在设计取代药片的实践指南,让那些人可以“成功地害羞”。
                            与此同时,有迹象表明潮流已经转向羞涩了。2012年,《安静:内向性格的竞争力》一书引起了好一阵轰动。作者苏珊·凯恩(Susan Cain)在《纽约时报》上说:“害羞和内向——或者更准确地说,是谨慎和敏感引起的害羞和内向——不但正常,还很有价值。这对我们物种的存活或许至关重要。”
                            那么,谁会最终继承这个地球?是害羞的人,还是勇猛的人?如果说,从动物个性研究中我们可以学到什么的话,那就是我们无法在两者中只取其一。说到个性,多样性确实是生活的调味料。I


                            22楼2013-11-02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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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得性食人
                              求生性食人可以说是先天固有的,是人们在危机之中的本能反应。尽管迫不得已,这种行为还是经常受到谴责。而习得性食人则是一些文化的习俗行为,和其他风俗一样,代代相传,有着丰富的意义,而有些意义在如今的文明人看来简直是匪夷所思。
                              习得性食人又可分为两类,族外食人(Exocannibalism)和族内食人(Endocannibalism)。从新西兰的毛利人到巴布亚新几内亚森林中的部落,从斐济岛到亚马逊盆地,都曾有食人族热衷于族外食人,特别是敌对部落的俘虏。族外食人的理由一般有如下几种:
                              恐吓和威慑敌人。从埃塞克斯号的船员、再到古往今来无数世人对食人族的恐惧来看,食人族确实起到了威慑敌人的目的。
                              表达战胜敌人的激动心情和复仇的快感。
                              宗教意味。吃掉俘虏被当做是给神献祭,保证庄稼丰收。
                              期望通过吃人得到被吃者的勇气。通常被吃者都是颇为勇猛的敌人。
                              单纯为了吃肉。
                              不要以为这种食人只是在野蛮未开化的原始丛林中才会发生的事情,它们战争中也很常见。岳飞在《满江红》中曾感叹“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而在二战等近代战争中,也有食人的记录。I


                              24楼2013-11-02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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