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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网络文学发展史(有兴趣的书虫戳进来)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相信很多吧友都不知道网络文学怎么发展的,今天楼主就转一个帖子,满足大家的求知欲。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3-12-22 00:15回复
    1、混沌
    ——————起初,这世界上只有混沌。
    基本上大众公认网络文学只发展了十年历程,但在我记忆中,它应该更早一些,几乎是伴着互联网进入中国的脚步而出现。只是那时有机会在网络上阅读的人不多,因而忽略了网络文学萌芽的存在。
    最初在网上看文,并非出于爱好,而是因为腰包。那时候的网费贵得吓人,网速也慢得惊人。能在家里装一个“猫”,并长时间上网肯定是种奢侈行为。记得一名同事曾经以每个月900元网费的开销闻名于全公司,而那一年,三千元工资在北京已经堪称高薪。
    对于晚上没有钱在家里长时间联网,白天又没有多少闲暇功夫揩单位油上网的人,看网上的文字bbs便成了一个相对便宜的选择。那时候无论台湾还是大陆,网文都不太长。每天只需要十几分钟,就能拷贝下很多文章。那时候的网络文学也纯属娱乐,很少人想到以此赚钱,网上写文的人,更多是出于卖弄,或者无聊。
    于是以bbs为载体自娱自乐,所以网文也具有非常浓厚的地域特色。上海一带的bbs中,流传的多是略带炫耀的意味的小资文字。虽然吃一顿肯德基就自认为白领这种炫耀方式并不高明。而北京的bbs中,政治讽刺、生活反思则成为主流,中间夹杂着一些诗歌,对联,以及可以让别人以为自己牛B,或自我以为牛B的东西。
    至于海峡另外一侧的bbs,则以色情、暴力的短篇为主。难以入大雅之堂,却受众极其广泛。
    这段混沌时期持续了很长时间,两年,或者三年?笔者已经难以再陈述清楚。但突然有一天,混沌里出现了一些特别的东西。
    我们可以称其为网络文学,宛如黑暗里最早的光。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3-12-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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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光
      ———当四处一团漆黑的时候,即便是萤火虫的尾焰,也足以照亮人的眼睛
      最初读到痞子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我以为它是一本色情小说。匆匆地点开,然后匆匆地被里边的内容感动得一塌糊涂。
      凭心而论,无论从故事的结构和文笔华丽程度,《第一次亲密接触》都不过是一个不甚高明的言情小说。对于七十年代出生的笔者以及笔者当时的网友来说,甚至能从整个故事中看到日本言情偶像剧山口百惠与三浦友和的影子。但其他言情故事的载体和背景都是纸张,而痞子蔡的恋情和传播却都依靠于网络,于是,一大票上网的人被简简单单的故事和简简单单的文笔给打动,并且期待着虚幻得网络世界中,自已也能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
      于是,《第一次亲密接触》红遍键盘与鼠标,随即,网恋像病毒一样在bbs上蔓延。直到某年某月某一天,一个网名叫做小蓝猫的女孩因为网恋失败而自杀,期待着亲密接触人才慢慢回归现实。
      痞子蔡不可能想到,他信手挥就的一个短篇,成为当时的年青人网上追寻爱情的标杆。痞子蔡也不可能想到,十年之后,人们盘点网络文学,会将他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作为起点。但痞子蔡自己也看到了,自从《第一次亲密接触》走红之后,网络上写文的人明显多了起来,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亲密接触,国人强大的模仿能力,使得亲密接触四个字,迅速成为了一个特定的爱情术语。
      比《第一次亲密接触》稍晚,今何在的《悟空传》闯入了人们的眼球。该书的整个脚本脱胎于香港电影《大话西游》,但今何在以一种思辨的方式,给予了悟空、唐僧和紫霞三个人物完全不同的生命。
      “我要让这天遮不住我的眼........”今何在笔下的唐僧师徒,追寻的不是什么西天真经,而是生命的意义,对未知的探索与爱的张扬
      很快,《悟空传》也遭受了同样的命运,《八戒传》,《唐僧传》一些倾力模仿《悟空传》,又模仿得非常不到位的作品横空出世。运营商、出版商和捉刀者们赚了个盆满钵圆。网络文学,从他诞生的最初那一刻起,便充满了功利味道,虽然那个时候,它的前途还不可预知。
      但对功利的追逐,往往是推进人类社会向前发展的最原始动力之一。《第一次亲密接触》和《悟空传》的走红,造就了痞子蔡与今何在两位当红作家,同时,也让大批在网络上游荡的人看到了成名赚钱的终南捷径。一时间,各大网站的bbs几乎同时火了起来,网上发表,积聚人气,网下出版,赚取人民币,几乎成了网络文学的固定发展模式。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3-12-22 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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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也许很大一部分网上发表作品者,是不带任何功利心的。他们只希望自己的文字能找到知音来欣赏。为每增加的几百次点击和读者的回应而激动。这样的网络文字作者在当年占有非常大的比例,也构成了网络文学得以持续发展下去的基石和土壤。
        然而,光有基石和土壤是不够的。网络文学想要发展壮大,需要雨露和阳光。在商品社会,最直接的雨露和阳光恐怕就是金钱。恰恰在金钱方面,各大网站能给予网络文字作者的几乎为零。一本在网上流传、火爆的作品,只要不出版,作者就没有任何收入。痞子蔡、今何在、慕容雪村这类站在当时金字塔顶端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梦想着通过网络迅速成名,迅速积累财富的文字写手,迅速地发现自己在做白日梦,然后迅速地掉头远去。
        于是,网络文学在其诞生不久,就面临了第一次危机。笔者套用神话中的说法,称之为“暗”。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3-12-2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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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暗

          ———有光,便有暗。黑暗降临的时候,那些闪烁的热源,我们称其为火种。
          危机的起源,并不单纯是因为大批网文作者因为失望而放弃。互联网泡沫的第一次破裂,还有国家突然加强了对BBS的管理力度,共同导致了这个短暂的冬天。2001年,几乎是在一夜之间,很多BBS将加强网络管理的通知挂在了首页上。随后,大量网页运营商,包括一些提供盗版小说和正版书库的运营商,因为风险投资的撤离而宣告破产。非但网上看文者突然发现自己找不到地方看盗版及原创小说了,一些仍然有兴趣在网上舞文弄墨者,也没有了发表文字的场所。
          此时,以西陆为代表的,依旧坚持提供免费BBS空间的网站就显出了其可贵之处。虽然西陆BBS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依然阻挡不住文学爱好者们的脚步。大伙在西陆有限的空间里,将自己的作品默默传递上去,期待着别人的点评与欣赏
          与大陆网络文学的冬天不同,海峡对岸却迎来了一个难得的春天。内地的BBS关闭了,台湾的BBS还可以上。使用代理服务器绕路而行的简单技术,难不住互联网的资深使用者们。而随着大量内地读者的登陆,人们突然间发现,原来台湾地区小说出版的门槛与大陆网络文学的发表几乎一样低,并且在赚钱的同时无需担负任何道德和法律责任。
          笔者不知道台湾的小书摊是从什么时候兴起的。但那种6万字左右一册,按销售数量支付版税的制度,对很多文学爱好者来说无疑是一种诱惑。于是,海量的网络文学作者将头转向了台湾,几乎每人都以出版一本繁体小说为荣。尽管大多数繁体小说,需要作者放弃一些原则,曲意逢迎特定读者群的特殊口味。
          交流往往是双向的。大陆作者结队涌向台湾时,也将一些台湾地区的作品更快地传递到大陆。金庸、古龙、梁羽生,那都是过时人物!!如今香港流行的而是黄易!并且,黄易也很快让了位,海峡对岸畅销的是罗森!而罗森最擅长的,是色情、暴力与**这些在大陆被视为禁忌的话题
          笔者认为,无论来自大陆的作者如何曲意逢迎台湾地区读者的爱好,有人甚至为了提高书的销量,故意将自己的书添加进大量色情内容。都不能被视为过错。毕竟,在互联网的冬天,台湾地区的繁体出版市场让网络文字写作者看到了一丝朦胧的光亮。
          而这其中,有几个接受光亮,并将其无限放大的人。注定要成为网络文学第二次兴起的先驱。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3-12-22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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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一个在台湾发表了《魔法骑士英雄传说》的大陆年青人,在西陆BBS上纠集同好,准备成立一家文学网站。他的网络名字叫宝剑锋,他们所开办的那家网站,名为起点,当然比它早的也有好几家,这个时候我把它称之为“芽”。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3-12-22 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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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大量有分量作者纷纷加盟后,2004年底,起点召开第一次年会。出席的人中,有今何在、飞凌、血红、韦小宝、流浪的蛤蟆等那一年实力在网络写手中名列前茅的作者。在会上,起点以百万年薪签约血红的方式,告诉业界网络文学有金子可挖。从而正式宣告了黄金时代的开始
              但是,当时业内公认的第一文学网站,却不是起点而是幻剑。
              无论加盟盛大的机会错过,还是起点的挖角,都没有真正打败幻剑。无论当时的优秀作品数量还是读者忠诚度,它都不逊于起点。但是,金钱的作用不止在其诱惑力上,还体现于他的破坏性。天照去后,幻剑的新任运营者以一种狂野的姿态,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了自杀,或者说,自杀其实早就开始了,只是大伙没有注意到罢了。
              在群雄并立时刻,幻剑的作者团队,本来丝毫不弱于起点。他们拥有血红、唐家三少这样的人气作者。也拥有阿越、胭脂鱼这样的中流砥柱。还拥有创作了网络文学里程碑式作品的《诛仙》。
              但是,某年某月某日,幻剑编辑开会,认为本站人气最高作者血红的作品内充满暴力内容,决定将其撤离首页。导致血红的愤然出走。
              某年某月某日,幻剑编辑以不到出版收入三分之一的价格,买断了唐家三少的作品。但运营主管认为投入过高,勒令编辑取消了合同。导致唐家三少离开。
              某年某月某日,幻剑因为不到两千元的三角债务,拒绝支付《曲线救国》作者无语中的稿酬,导致曲线救国中途终止。在起点另外开了续集。
              2006年某月某日,幻剑的几个作者碰头,提起自己至今被拖欠的区区数百元稿费,满脸郁闷,后来很多事大家都知道了.......最后他们都去了起点。
              当幻剑日渐衰微,龙的天空退出竞争后,起点一家独大的局面便开始形成。这是黄金色的时代,投入了大把资金的盛大是要赚钱的。而钱从哪里赚,有人做了份调查报告,居然发现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文学的阅读者成分已经与2001年初截然不同。2001年上网读小说的人,以白领,事业单位闲人、在校大学生为主。而到了2004年,网络阅读小说的主流大军却成了网络游戏爱好痴迷者、初高中生和一些社会边缘人群。白领读者群依然存在,但人数规模上已经不能再被称为主流。
              于是,如何赚取主流读者的钱,成为各大文学网站运营者最关心的话题。黄金时代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白银时代开始。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3-12-22 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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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黑铁时代
                因为是铁,所以没有温情,只有伤害。
                2005年,幻剑奄奄一息。其他几家网站沦为盗版集中营,起点完成了一家独大的战略目标。
                同年,某作者的签名下面,写下了这样一段文字,“**编辑的作者最听话,让写种马就种马!”
                而各大网站编辑们对作者,也不再是彬彬有礼,以兄弟称之。而是厉声呵斥,要求对方为网站的明天,改变自己的风格
                对于投进来的稿子,很多编辑们匆匆扫上几眼便束之高阁。甚至对一些成名作者的作品,也以其内容过于干涩,没有卖点为理由,拒绝刊载。
                对于模仿,甚至照搬照抄其他人思路的作品,编辑非但不阻止,而且以量产为名进行鼓励。原创权荡然无存,创意也不再是卖点,只要fans数量足够大,李鬼甚至可以把李逵打翻在地,逼着对方承认自己才是假冒伪劣。
                还有某些成名作者,以帮新写手介绍认识编辑,令其作品得以被起点收录为理由,诱惑女作者跟他去宾馆开房间。哦草........开房?! 编辑在拉作者加盟时许下各种诺言,当发现该作者不能为网站创造效益时,立刻翻脸不认账
                某些台湾的出版商更为嚣张,高价拉走大批作品,发现不能盈利后,旋即终止合同。反正大陆的写手无法到台湾告状,出版商不用担心法律责任。
                违约,赖账,色情交易,各种丑闻此起彼伏。有人试图改变,最终却发现无能为力,黯然离开。
                网络文学,不仅仅成了赚取的工具。而且迅速带上了商品社会的一切特征。吸纳了传统商业领域内的一切黑暗。
                于是,很多人都期待着改变
                在2006年5月,一个全新的文学站点开张,取名17k。几乎起点近一半当红写手都选择离开起点,转投17k。
                起点的运营者暴怒,采取各种手段对付那些离开的人。不惜为此与云天空对簿公堂。官司打了一年多,最后以起点的败诉而告终。
                叛徒出卖,内奸响应,编辑权限过大,导致其能顺利拉走自己的台柱子。对于当时的事情,起点中文网以各种理由来解释,并且单方面宣布自己为受害者。但站在旁观者角度去看,如果起点没有做任何让作者们伤心的事情,为社么大伙要离开?
                单纯以对方高价挖角来解释是远远不够的。要知道,在起点还没崛起的时候,同样是这批作者,已经抵御了盛大旗下pt文学网的一次高薪诱惑。如今起点已经力压群雄,成为名副其实的江湖老大,大伙怎么受不住诱惑了呢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3-12-22 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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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裸露器官便不能再吸引眼球,至此网络文学又进入一个黑暗时代,于是.......起点、17K都在摸索求变。


                  IP属地:福建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3-12-22 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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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伪前排~诛仙~


                    IP属地:四川来自手机贴吧18楼2013-12-22 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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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一定吃的最多,第一个懂得如何吃螃蟹的人吃的肯定津津有味~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3-12-22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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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太监啊。。。。。。。。。。。。。。楼主?????


                        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3-12-22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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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继续啊~


                          IP属地:广东来自手机贴吧22楼2013-12-22 09:26
                          收起回复
                            长姿势了......


                            来自手机贴吧23楼2013-12-22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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