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什么时候开始接触音乐,记忆早就模糊斑驳。依稀印象中,儿时的我就是喜欢扯着嗓子哼哼唧唧,从昔年春晚的《相约98》到对着插了话筒的VCD高唱《鲁冰花》,还总是喜欢拉着爸爸对唱《知心爱人》——明明拎不清其中真意,各种矫情的意味倒也还唱的有模有样,现在回想起来,怎一句“黑历史”了得!
幼儿园中班,终于开始学习声乐。不是为了“高瞻远瞩规划未来”,只是单纯出于喜爱。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胡老师是在炎炎夏日,我白底碎黄花的裙角早被我揉捏得皱巴巴;紧张不安,更多却是兴奋。在那里,我开始了我的音乐启蒙。小小的我喜欢在每个周六上午跑去科艺宫和小伙伴们一起唱歌,学歌极快乐感不错,还总爱抢着要先唱……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直到小学三年级。小不点儿终于大些啦,也开始烦恼时间不够用,开始头疼一点点多起来的作业;好像从来没有太多犹豫和不舍,干干脆脆地就放弃了声乐课——于我而言那不过是爱好兴趣施展释放的场所,离开了那里我还是可以喜欢我的音乐,继续哼哼唧唧下去。后来我自然也是这么做的。机缘巧合之下,我被学校的音乐老师各种坑蒙拐骗进了校合唱团,自此开始了我辗转于小、初、高三个合唱团的十年生涯。
合唱团的十年真的给予了我很多。总有人说普通学校的合唱团不够专业什么也学不到,不过妄言。简单的发声技巧和乐理知识早已在每一课中潜移默化地教授,但我觉得最有所获益的是让我学会了倾听:学会倾听自己的声音,怎么发声才是最好听最适合的;学会倾听同伴的声音,什么音色什么音量是我该配合的;学会倾听伴奏,节奏的变化情感的扭转需要如何处理……平日上课我偶尔还会走个神,合唱课却从来全神贯注。所以不论是在哪里,我永远是合唱团女高音一部的一大支柱——我没有先天的极好音色,音域偏高但也不过平平水准,但我热爱音乐。现在的我高二,在高中的合唱团待了近两个年头,老师说,很可惜的是你就要高三了,下个学期的比赛你可能就要错过。我说没关系啊,离开了这里我还是爱我的音乐,我还是会唱我的歌,我喜欢她。然后老师就笑了,你也许不是我们合唱团里唱得最好的,但绝对是情感表达最完整最透彻的,因为你爱她。
是啊,我爱她。
我就是爱音乐。音乐的本真。也总有不少身边人嘟囔着爱音乐然后把耳机一开,五月天的声音飘出来。并不是针对于某个歌手或是某种流派,我只是对于商业化的音乐不敢苟同。市场上太多音乐失去了最好的味道,录音棚里剪切修音的结果是情感的断层和糟糕透顶的live演唱。厌恶无病呻吟,厌恶陈词滥调,厌恶口水歌,厌恶商业化——我就是这么挑剔一个人。
但终究还是有让我为之倾倒的。我喜欢林志炫的风格,清清淡淡却有情,他的许多歌曲与一些关于音乐的感悟和阐述给予我很大感触,那种看似早就该被市场淘汰的“过时音乐”才是最动人。所以我喜欢“老”音乐,从Air Supply默契的二人重唱到Bee Gees曼妙动人的假音,从Bobby Mcferrin近似走火入魔的acappella到小野丽莎的慵懒迷人……我爱她,音乐,这个多变的女子。
啰啰嗦嗦反反复复已然千字之言,不甚明了到底自己想表达什么,只知道,对于音乐,我是爱的。这就够了吧?
——我自己的回答是,够了。
幼儿园中班,终于开始学习声乐。不是为了“高瞻远瞩规划未来”,只是单纯出于喜爱。还记得第一次见到胡老师是在炎炎夏日,我白底碎黄花的裙角早被我揉捏得皱巴巴;紧张不安,更多却是兴奋。在那里,我开始了我的音乐启蒙。小小的我喜欢在每个周六上午跑去科艺宫和小伙伴们一起唱歌,学歌极快乐感不错,还总爱抢着要先唱……这样无忧无虑的日子直到小学三年级。小不点儿终于大些啦,也开始烦恼时间不够用,开始头疼一点点多起来的作业;好像从来没有太多犹豫和不舍,干干脆脆地就放弃了声乐课——于我而言那不过是爱好兴趣施展释放的场所,离开了那里我还是可以喜欢我的音乐,继续哼哼唧唧下去。后来我自然也是这么做的。机缘巧合之下,我被学校的音乐老师各种坑蒙拐骗进了校合唱团,自此开始了我辗转于小、初、高三个合唱团的十年生涯。
合唱团的十年真的给予了我很多。总有人说普通学校的合唱团不够专业什么也学不到,不过妄言。简单的发声技巧和乐理知识早已在每一课中潜移默化地教授,但我觉得最有所获益的是让我学会了倾听:学会倾听自己的声音,怎么发声才是最好听最适合的;学会倾听同伴的声音,什么音色什么音量是我该配合的;学会倾听伴奏,节奏的变化情感的扭转需要如何处理……平日上课我偶尔还会走个神,合唱课却从来全神贯注。所以不论是在哪里,我永远是合唱团女高音一部的一大支柱——我没有先天的极好音色,音域偏高但也不过平平水准,但我热爱音乐。现在的我高二,在高中的合唱团待了近两个年头,老师说,很可惜的是你就要高三了,下个学期的比赛你可能就要错过。我说没关系啊,离开了这里我还是爱我的音乐,我还是会唱我的歌,我喜欢她。然后老师就笑了,你也许不是我们合唱团里唱得最好的,但绝对是情感表达最完整最透彻的,因为你爱她。
是啊,我爱她。
我就是爱音乐。音乐的本真。也总有不少身边人嘟囔着爱音乐然后把耳机一开,五月天的声音飘出来。并不是针对于某个歌手或是某种流派,我只是对于商业化的音乐不敢苟同。市场上太多音乐失去了最好的味道,录音棚里剪切修音的结果是情感的断层和糟糕透顶的live演唱。厌恶无病呻吟,厌恶陈词滥调,厌恶口水歌,厌恶商业化——我就是这么挑剔一个人。
但终究还是有让我为之倾倒的。我喜欢林志炫的风格,清清淡淡却有情,他的许多歌曲与一些关于音乐的感悟和阐述给予我很大感触,那种看似早就该被市场淘汰的“过时音乐”才是最动人。所以我喜欢“老”音乐,从Air Supply默契的二人重唱到Bee Gees曼妙动人的假音,从Bobby Mcferrin近似走火入魔的acappella到小野丽莎的慵懒迷人……我爱她,音乐,这个多变的女子。
啰啰嗦嗦反反复复已然千字之言,不甚明了到底自己想表达什么,只知道,对于音乐,我是爱的。这就够了吧?
——我自己的回答是,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