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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雷是在一个废弃的篮球场边被爷爷捡到的。
2.
  如上,在陈述这件事实的时候傅雷并没有采用蚊子比较喜欢的“遇见”而是实事求是地选择了“捡到”这个词语。前者和后者的区别,就像是在听到自己考了倒数或者正数第一时,“操!”和“天呐是真的吗?”两种截然不同的生存态度。
  而如果采用蚊子所比较喜欢和习惯的风格来交代这个故事的背景的话——
  彼时,篮球场上方不知道多少英尺高的天空里面会不会有一两只赶着归巢的落单飞鸟匆匆经过,记忆里一年至少有三百天都是阴阴沉沉的天空会不会因为白天和黑夜交错的那一瞬间而短暂地遇见……这些关于爷爷遇见自己的细节,傅雷都不知道。
  傅雷从来都不知道篮球场上方那片永远阴沉地简简单单的天空有多少英尺高就像他永远也不知道一个渺小的人能够酝酿出来多少英尺长的悲伤,以及白天和黑夜那短暂的交错算不算得上是,遇见。
  ——这些狗血和矫情的玩意儿从来都不是自己所能够容忍的,恰恰与之相背,篮球、汗水、热血这些词语才是早早烙进自己骨血里面的东西,早到……从在篮球场遇见爷爷的那一刻起。
  如上,关于1981年某年某月某日的某场遇见,傅雷所知道的只是爷爷告诉自己的那些:一个夏日雷雨之前的黄昏,一个因为越来越多人搬离所以渐趋于废弃的篮球场。

  蚊子是傅雷短暂而难忘的童年里面资历最深的小伙伴,因为在傅雷记忆开始的那一天就有一个和爷爷年纪相仿趣味相投的老爷爷带着一个黄黄瘦瘦的小丫头在自家熟稔地品头论足,基于这个得天独厚的大前提,尽管在后来的日子里两个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论掐架比腹黑,但是如果真要较起真来,傅雷不能不承认这个资历最深的青梅存在。
  青梅。
  这个挺招人浮想联翩的词语自然不是傅雷那个“在出生的那一瞬间运动细胞就打败并且杀死了文艺细胞”的二货所能够驾驭的了的,这是蚊子在漫长的时光里面无数次威逼利诱无所不用其极之下最终才成功灌输进傅雷生活之中并且一鼓作气将之培养成长为类似于蜜蜂采蜜蜘蛛织网之类的生物本能,于是在后来傅雷开始遇见更多人介绍自己的时候表情自然语气连贯地讲出“你好这是我青梅蚊子”的时候是有一丝丝骄傲的情绪存在的,丝毫不为听到这句夹杂着一种植物和一个动物的介绍而笑容玩味的听者而所动。
  所谓言者无心听者有意,傅雷这个文艺细胞坏死多年的二货不知道“青梅”这个极具内涵的词语不代表别人知道,至少蚊子这个标标准准地地道道的文艺少年是了熟于心的,不然也不会在漫长的童年时光里面花大功夫去把这样一个词语安插镶嵌进一个从小就把自己定位为“在出生的那一瞬间运动细胞就打败并且杀死了文艺细胞”的二货青年的生命里面。
  事实上,蚊子一致认为那个定位是二货少年傅雷最具文艺范儿的一句话。


1楼2014-04-26 17:0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