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香吧 关注:402,769贴子:2,799,109

眼睁睁的看着你,却无能为力...........沉香吧终究难逃商业化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http://tieba.baidu.com/p/3158768132?pn=1
一、申请商业合作要具备以下要求:
1、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或企业单位。
2、对该主题吧的专业性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判断能力。
3、拥有良好的运营及客户服务能力,对该吧的良性发展提供可行的运营计划。
4、个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5、同等条件下,本吧吧主享有优先权。
二、代理的优势:
1、发布资源:对吧内的商业信息进行统筹协调管理。
2、 用户资源:海量且目标准确的用户资源。
3、 吧务管理:对该吧享有一定管理权。
最终确定的合作伙伴每年需支付一定的代理费用,如有意向合作者,请发邮件至tb_shoucang@baidu.com,邮件应包含以下内容:
1,指定意向吧,并提交该吧运营计划书。
2,提供您拟支付的费用标准。
3,提供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地区等个人信息。
附首批开放合作吧清单,第一期仅对以下贴吧开放。
和田玉
翡翠
菩提子
橄榄核
南红
小叶紫檀
蜜蜡
绿松石
战国红
碧玺
沉香
佛牌
黄花梨
文玩天下
文玩交易
百度贴吧
2014年7月11日
沉香吧以异常火爆的人气荣登首批商业化贴吧


我是该笑呢?还是该悲伤呢?


沉香吧的明天该怎么样?


个人分析一下:


1:由吧主出头,以管理费的形式来征收在沉香吧里的商家管理费.不交管理费的将剥削在沉香吧生存资格.对驻留需求的商家进行品质信誉考核,优胜劣汰.


2:由某商家或集团连锁出头,承包垄断.


3:由吧友募捐资金买断,让沉香吧纯粹交流吧,按照一直得方向,杜绝各种广告.留一方净土.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4-07-11 22:57回复
    支持妖姐


    IP属地:广东2楼2014-07-11 23:03
    收起回复
      4.先转移阵地到沉香缘和QQ群,对百度的招商计划置之不理.


      本楼含有高级字体3楼2014-07-11 23:06
      收起回复
        贴吧末日来了


        4楼2014-07-11 23:09
        收起回复
          杜绝广告,如果不杜绝,假货满天飞了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7-11 23:09
          回复
            第一第二慢慢也会变成个别人在玩,第三是怕会难度,不知资金要多少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4-07-11 23:11
            回复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且看看吧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4-07-11 23:14
              收起回复
                刚刚熟悉/喜欢/就要离开/灬


                来自iPad8楼2014-07-11 23:16
                回复
                  纯属扯淡


                  来自iPhone客户端10楼2014-07-11 23:55
                  回复
                    终于佛光普照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07-12 00:11
                    收起回复
                      真那样,会有很多人离开。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4-07-12 00:19
                      回复
                        百度的流氓行为。支持妖吧起诉百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07-12 00:21
                        收起回复
                          关注


                          来自iPhone客户端15楼2014-07-12 00:23
                          回复
                            无论怎样、各商家第一时间先进驻沉香缘占地盘打基础是王道、有百利而无一弊!


                            16楼2014-07-12 00:55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