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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秦风】王子今:秦汉农人流动对都市生存空间的压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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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1月03日 09:57 来源:《人文杂志》2010年第8期 作者:王子今
地址:http://chis.cssn.cn/zgs/zgs_zggds/201401/t20140103_934958.shtml
摘要:秦汉时期曾经频繁发生农人离开作为基本生产条件的耕地,被迫流动,从而使社会经济秩序遭受破坏,社会安定也面临威胁的情形。农人流动有多种趋向,而流入都市者数量之多,曾经使敏感的社会动向观察者产生危机感。他们称这种现象为“浮食者多”、“浮食者众”,以为严重的社会弊端,可以引生政治危局。秦汉城市人口的膨胀,确实导致治安困难和就业艰辛。社会动荡时都市文明的破坏,都市内部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曾经表现出显著的作用。回顾这一历史时期的农人移徙现象,可以看到,乡村与乡村之间流动路径的开通,被看作解决相关社会问题的合理方式。
   关键词:秦汉 农人 流动 都市人口
  作者简介:王子今(1950—),男,河北省武安市人,历史学硕士,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校外专职研究人员,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教授,主要从事秦汉史研究。


IP属地:江苏1楼2014-08-07 12:32回复
      古代中国以农耕为主体经济形式。农人长期形成了安居本土,不轻易迁徙的传统,即所谓“安土重迁,黎民之性”[1],“安土重居,谓之众庶”[2]。然而由于生存条件的严重恶化,农人常常不得不被迫流徙。农人的流动,导致社会经济秩序的破坏。秦汉社会农人流动趋向值得研究者关注,而因此导致的都市人口数量的变化和就业形式的复杂,也是社会史研究的课题。


    IP属地:江苏2楼2014-08-07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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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代石刻文字出现“客田”一语,如河南偃师缑氏镇郑瑶村发现的《侍廷里僤约束石券》。先后有黄士斌[66]、宁可[67]、邢义田[68]、俞伟超[69]等发表研究收获。宁可指出一条“汉代有关客田的记载”,即出土于大湾的505.37简:
        建平五年八月戊□□□□广明乡啬夫客假玄敢言之善居里男子丘张自言与家买客田居
        延都亭部欲取检谨案张等更赋皆给当得取检谒移居延如律令敢言之(A)
        放行(B)
        陈直曾经将此“客田”解释为“丘张与家买乡啬夫客的田地”。[70]宁可写道:“从简文文意看,此简为过所性质,系乡啬夫客、假佐玄同意丘张自广明乡移家去居延耕种所买的田,简背有‘放行’二字亦可证。如此,简中的客田不可能为乡啬夫客之田,而系指丘张在本乡以外所有的田或一种特殊性质的田。”[71]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已将“广明乡啬夫客”改释为“广明乡啬夫宏”。[72]如此,则不致出现“客田”即“乡啬夫客的田地”的误会。简文“自言与家买客田居延都亭部”之“居延”,陈直据劳干《居延汉简释文》读作“居作”。陈盘就此又专门讨论了“居作”与“客作”的关系,以为:“居作者,居住劳作。审简文,其义可知。与居作对立之辞为‘客作’。”[73]而《居延汉简甲乙编》已将“居作都亭部”改释为“居延都亭部”[74],“客田”所在,应确实在“居延”。
        “客田”,很可能确实“系指与一般私有土地不同的一种特殊性质的田”。从《侍廷里僤约束石券》的内容看,其性质与“借与”、“假赁”的经济关系有某种联系。看来称作“客田”者,应是由外来的“客”从事耕作的田地。不过,居延汉简505.37的内容可见“买客田”的说法。这里所谓“买”,是取得了土地所有权还是仅仅取得了有限时段的土地使用权,我们还并不清楚。[75]然而作为移民在新居地获得基本生产条件的方式,值得我们继续探讨。
        开通由乡村到乡村的流动通路,提供适宜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是解决因流民导致的社会问题的方式之一。这种方式避免了都市人口膨胀可能引发的危机,体现了执政者合理的执政理念和具有积极意义的政治智慧,具有可资借鉴的意义。


      IP属地:江苏8楼2014-08-0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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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汉书》卷八四《翟方进传》。
          [52]参看王子今:《西汉长安居民的生存空间》,《人文杂志》2007年2期。
          [53]据《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最活跃的反秦力量是“山东郡县少年”。在王莽的统治接近尾声时,农民军进入长安,也有“城中少年”奋起响应,率先冲击宫禁。参看王子今:《说秦汉“少年”与“恶少年”》,《中国史研究》1991年4期。
          [54]傅筑夫:《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第二卷,第417页,第59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5]《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
          [56]《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
          [57]《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裴松之注引《续汉书》。
          [58]《三国志》卷六《魏书·董卓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
          [59]马伯煌:《两汉书中的“商人杜吴”——由史书中一个专名号引起的问题》,《中华文史论丛》1986年3辑;古永继:《“商人杀王莽说”辨析》,《人文杂志》1988年6期。
          [60]王育民:《中国人口史》,第97页,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
          [61]《汉书》卷八《宣帝纪》。
          [62]《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
          [63]《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
          [64]《后汉书》卷三二《樊准传》。
          [65]参看王子今:《居延简及敦煌简所见“客”——汉代西北边地流动人口考察札记》,《秦汉社会史论考》,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66]黄士斌:《河南偃师县发现汉代买田约束石刻》,《文物》1982年12期。
          [67]宁可:《关于〈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文物》1982年12期,《宁可史学论集》,第470页至第48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68]邢义田:《汉代的父老、僤与聚居里——“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读记》,《汉学研究》1卷2期(1983年12月,《秦汉史论稿》,第215页至第246页,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87。
          [69]俞伟超:《中国古代公社组织的考察——论先秦两汉的单—僤—弹》,第114页至第130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
          [70]陈直:《两汉经济史料论丛》,第55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有学者还注意到,《汉书新证》1959年版引录了这条简文,而1979年版则予以删除。陈文豪:《〈汉书新证〉版本述略》,《华冈文科学报》第23期,1999年12月。
          [71]宁可:《关于〈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文物》1982年12期,《宁可史学论集》,第474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
          [72]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下册第607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
          [73]陈盘:《汉晋遗简识小七种》,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六十三,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75年6月版,册下第91页至第92页。
          [74]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居延汉简甲乙编》,第259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75]参看王子今:《汉代“客田”及相关问题》,《出土文献研究》第7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IP属地:江苏10楼2014-08-07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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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江苏11楼2014-08-07 1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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