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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秦风】蒋永福:文献秩序·思想秩序·统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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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中的秩序建构逻辑】
2013年10月10日 14:08 来源:《求是学刊》2013年2期 作者:蒋永福
地址:http://chis.cssn.cn/zgs/zgs_zggds/201310/t20131025_545768.shtml


IP属地:江苏1楼2014-08-09 14:22回复
      内容提要:中国古代的文献整理活动,不仅产生了文献秩序,而且还“参与”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思想秩序和统治秩序的建构。在古代中国社会,文献整理活动对于建立儒家思想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所以历代统治集团大都非常重视文献整理活动,为此不惜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这就是中国古代官修史书、官修类书、官修目录传统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通过“以经为首”的思想秩序来构建文献秩序,再通过这种文献秩序和思想秩序来为建构统治秩序服务,这就是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中蕴含的秩序建构逻辑。
      关 键 词:文献整理 思想秩序 统治秩序 中国古代
      作者简介:蒋永福,男,黑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从事文献学、图书馆学等研究。


    IP属地:江苏2楼2014-08-09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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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类对自己生产的文献加以整理,是为了求得文献秩序。中国古代的文献整理活动,不仅产生了文献秩序,而且还“参与”推动了中国社会的思想秩序和统治秩序的建构。这就产生了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中的文献秩序、思想秩序、统治秩序之间是什么关系的问题。本文意在讨论这一问题。需要说明的是,本文所称“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是广义上的统称,即包括对文献加以分类(分类学)、编目(目录学)、编纂与汇编(类书学、百科全书学等)、版本鉴定(版本学和校勘学)、训诂与注解(训诂学、考据学、注释学和诠释学)等多种形式的文献整理活动。限于篇幅,本文以中国古代的文献分类、目录和类书编纂活动为主要讨论对象。


      IP属地:江苏3楼2014-08-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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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文献秩序:秩序建构的表象
          求得文献秩序固然是文献整理活动的直接目的。那么,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的目的是否仅仅是求得文献秩序呢?从文献分类和编目的技术性任务看,文献整理的目的似乎就是求得文献秩序。一些学者也是如此言说的,如著名目录学家姚名达在评论《七略》时认为,“书籍既多,部别不分则寻求不易;学科既多,门类不明则研究为难。故汇集各书之叙录,以学术之歧异而分别部类,既可准其论次而安排书籍,以便寻检,又可综合研究而辨章学术”[1](P49-50)。有的学者在总结宋代帝王热衷于编纂类书的原因时也认为,历史发展到宋代,各类书籍已经汗牛充栋,帝王要在生活和听政之余将它们全部阅读,实在是既无此可能,亦无此必要,因而,有选择地编修百科全书式的类书,以供随时查找阅读,就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北宋前期的四部著名类书,亦即被人们称为“宋代四大类书”的《太平御览》、《太平广记》、《文苑英华》和《册府元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编修而成的。[2]唐玄宗时,之所以纂修《初学记》这一类书,《大唐新语》载唐玄宗谓张说曰:“儿子等欲学缀文,须检事及看文体。《御览》之辈,部帙既大,寻讨稍难。卿与诸学士撰集要事并要文,以类相从,务取省便。令儿子等易见成就也。”[3](P137)也就是说,《初学记》是唐玄宗为了使其儿子学习时的“省便”而“集要事并要文”所成的。这里的“集要事并要文”就是文献秩序的形成过程。唐人欧阳询在《艺文类聚·序》中谈到《艺文类聚》的编纂目的时说:“《流别》、《文选》专取其文,《皇览》、《遍略》直书其事。文义既殊,寻检难一。爰诏撰其事且文,弃其浮杂,删其冗长,金箱玉印,比类相从,号曰《艺文类聚》。”[4](P27)
          从以上学者们的论述看,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的目的在于求得“集要事并要文”以便寻检的文献秩序。然而,求得文献秩序只是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表面性的、外在的目的,而其中蕴含着更为本质性的、内在的目的。在此以中国古代文献分类目录编制中的“经→史→子→集”次序结构和类书编纂中的“天→地→人→事→物”次序结构予以说明。


        IP属地:江苏4楼2014-08-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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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分类目录中的“经→史→子→集”次序结构
            众所周知,中国古代的文献分类法大体经历了从“六分法”到“七分法”再到“四分法”的过程。汉代刘歆所编《七略》首创文献分类的“六分法”,即把所有文献分别归入六个大类,这六个大类依次为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其中列于首位的六艺略,就是专门用来类分儒家经典著作的,当时把易、书、诗、礼、乐、春秋、论语、孝经、小学等九类儒家经典全部归入此类。①此后,南齐王俭纂修《七志》,南梁阮孝绪纂修《七录》,创建文献分类的“七分法”;魏郑默作《中经》,西晋荀勖编制《中经新簿》,东晋李充受命编制《晋元帝四部书目》,一直到唐太宗时期由魏征领衔编修《隋书·经籍志》,终于形成了文献分类的“四分法”体制。所谓“四分法”(全称为“四部分类法”),就是把文献分门别类为经部、史部、子部、集部这四大部类,且其次序固定不变。四分法的集大成者就是清代乾隆朝所修《四库全书》及《四库全书总目》。纵观中国古代文献分类法的演变过程,可以明显地发现一个不变的事实,那就是:无论是“六分法”、“七分法”还是“四分法”,都把“经部”——儒家经典列于首位。那么,中国古代文献分类活动为什么始终坚持以经为首的分类次序呢?这就需要我们弄清中国古人对“经”的理解。
            《白虎通义·五经》在解释“五经”时指出,“经,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经’。《乐》仁,《书》义,《礼》礼,《易》智,《诗》信也。人情有五性,怀五常不能自成,是以圣人象天五常之道而明之,以教人成其德也”。明代王阳明对“经”也作了“常道”解释,他说:“经,常道也。其在于天谓之命,其赋于人谓之性,其主于身谓之心。心也,性也,命也,一也。通人物,达四海,塞天地,亘古今,无有乎弗具,无有乎弗同,无有乎或变者也。是常道也!”[5](P254)《汉书·艺文志》则把“经”解释为“圣人之心”、“不易之道”,即“六经者,圣人之所以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审六艺之指,则人天之理,可得而知,草木昆虫,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正因为经是“永永不易之道”,所以在文献分类中必然把记载经义的书籍(经典)列于首位,以示经的至高无上地位。所谓经典(这里指儒家经典),就是中国封建专制统治阶级“法定”的儒家书籍,随着儒家思想的演变和统治阶级需要的变化,经的范围也不断扩大,故有五经、六经、七经、九经、十三经之名。[6](P654)
            经典的地位如此重要,是因为经典乃载道、论道、传道的基本载体,通过经典来体道、悟道,才能实现“内圣外王”的崇高志向。在这种志向的导引下,自然形成两种社会风气:以经取人和“文出于经”。以经取人,自汉武帝实行“四科取士”以来,“明经”成为选官用人的必考科目,虽然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未采用“明经”科目而是以“品第”取人,但随即被隋唐科举制所取代,自此至1905年废科举,“明经”一直是选官用人的必备条件。“文出于经”,其典型表现就是“引经据典”。对古代中国人来说,引经据典是人们考辩论理、作文赋诗必要的表现手法,甚至还是一些人明理善断、聪颖好学的表征。南宋李耆卿在《文章精义》中认为,六经“皆圣贤明道经世之书,虽非为作文设,而千万世文章从是出焉”。南北朝时期的颜之推在《颜氏家训·文章篇》中说:“夫文章者,原出五经:诏命策檄,生于《书》者也;序述议论,生于《易》者也;歌咏赋颂,生于《诗》者也;祭祀哀诔,生于《礼》者也;书奏箴铭,生于《春秋》者也。”清人章学诚在《文史通义·诗教上》中对此概括地说:“战国之文,皆源出于六艺。何谓也?曰:道体无所不该,六艺足以尽之。”这些认识,其实都在提出一个无形的问题:什么知识最有价值?答案就是:经学知识最有价值。②这说明,中国古代文献分类活动的宗旨不在于文献秩序,而在于“明道”,即通过文献分类活动,把统治阶级认可的“经义”(王道)凸显出来,使其法定化。对此,《四库全书总目》凡例十九则说得非常明确:“圣朝编录遗文,以阐圣学、明王道为主。”
            那么,为什么必须遵循“经→史→子→集”这种次第关系呢?对此,乾隆皇帝有一段精彩比喻:“以水喻之,则经者文之源也,史者文之流也,子者文之支也,集者文之派也。流也、支也、派也,皆自源而分。集也、子也、史也,皆自经而出。故吾于贮四库之书,首重者经,而以水喻文,愿溯其源。”[7](P17)乾隆皇帝的这段话,明确了“经→史→子→集”这种次第结构的内在逻辑。这种“经→史→子→集”次第结构,其实就是中国古人对“什么知识最有价值”问题的明确回答。这说明,“斯宾塞问题”在中国古人那里早有定论,只不过中国古人认为“首重者经”而非科学知识。


          IP属地:江苏5楼2014-08-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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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类书中的“天→地→人→事→物”次序结构
              类书是通过“辑录”或“撮述”的编纂方法,将多种相关文献中的内容分门别类地加以组织而成的一种文献类型。“分门别类”就需要设类目,且按照一定次序形成类目体系。中国古代类书编纂传统源远流长③,形成与西方百科全书体例不大相同的类目设置体例,所以有人认为中国的类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百科全书。自唐初纂修《艺文类聚》以来,中国古代类书的类目体例基本定型为“天→地→人→事→物”次第格局。④这种次第格局的形成,与中国古代儒家、道家对“天—地—人”(所谓“三才”)三者关系赋予特定的秩序意义紧密相关。
              汉儒董仲舒在《春秋繁露·立元神》中说:“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也。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从“天、地、人”关系中推出万事万物之本,就形成了“天→地→人→事→物”序列,而这正是《艺文类聚》辑录资料的编排顺序。陈鼓应认为,“三才说”源于《老子》二十五章所谓“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是“先秦道家天地人一体观的一种特有的思维方式”[8](P179)。
              那么,《艺文类聚》为什么把“物”这个大类排列在最后呢?葛兆光认为,《艺文类聚》中的“物”对应于“自然世界中的各种具体知识”,而这些知识在古代中国传统中往往被认为是“多识草木虫鱼鸟兽之名”的枝梢末节或“奇技淫巧”类东西,所以《艺文类聚》把“物”放在最后,以示其“不雅”地位。[9](P457)其实,在中国古人心目中把物理原理及其应用技术视为“奇技淫巧”的观念极为普遍。《礼记·王制》就说:“作淫声、异服、奇技、奇器以疑众,杀。”在中国古代文献分类目录中,记载物理的书籍归入“方技”类,而“方技”类在整个类目体系中一般被列于最后,如刘歆的《七略》、班固的《汉书·艺文志》都把“方技”略列于末尾。在古汉语中,“技”、“伎”、“妓”三词同源。可见,在中国古人那里,研究物理的科学技术,往往被认为是“奇技淫巧”,始终处于被鄙视之列。所以,在《艺文类聚》中,“物”这个大类共有40卷,在卷数比例上占了《艺文类聚》全书的五分之二,但却只能占据末尾之列。
              在中国现存类书中,清代的《古今图书集成》是规模最大的类书。该类书共分六大部类,分别是历象汇编、方舆汇编、明伦汇编、博物汇编、理学汇编和经济汇编,可以看作是按照“天→地→人→物→知→事”序列安排。这种类目设置及其次第安排,看似与传统的“天→地→人→事→物”体例有区别,但仔细分析就可发现,两种体例安排之间并无实质性的区别。首先,“天地人”三类及其次第安排完全相同;其次,虽然多了一个“知”(理学汇编)类,但这只是对传统的“物”类的扩充而已,即传统的“物”类主要指代“自然科学”知识,而“知”类主要指代“人文科学”知识,这可从博物汇编和理学汇编所包含的子目中得到判断,博物汇编的子目包括“艺术典”、“神异典”、“禽虫典”、“草木典”,理学汇编的子目包括“经籍典”、“学行典”、“文学典”、“字学典”;再次,虽然把“物”类置于“事”(经济汇编)类⑤之前,但“物”类和“事”类在总体上处于末尾的地位没有改变。《古今图书集成》的这种“天→地→人→物→知→事”序列安排,其依据在“凡例”中作了明确交代:“法象莫大乎天地,故汇编首历象而继方舆。乾坤定而成位其间者人也,故明伦次之。三才既立,庶类繁生,故次博物。……次理学经济,而是书备焉。”
              由此可知,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从表面上看是在追求文献秩序,但在这表象背后还有一种更为深层的秩序追求。也就是说,文献整理活动所产生的文献秩序必须体现出更为深层的一种秩序。这种更为深层的秩序就是思想秩序。


            IP属地:江苏6楼2014-08-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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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思想秩序:文献秩序的深层指向
                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的首要任务,并不是给每一文献以知识分科体系中的某一固定位置,而是赋予每一文献以特定的价值意义(此即为“赋义”)。所以,中国古代的文献分类,实际上并不是学科分类或知识分类,而是价值意义分类。类书编纂活动中的立类及其次第安排,也不是按照知识分科体系立类,而是按照类目名称所蕴含的意义之别来分门别类并安排其次第。这就说明,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并不是一种客观分类过程,而是一种主观赋义过程。那么,这种主观赋义过程是不是一种纯粹“随意”的过程呢?也不是,而是始终遵循一种标准,即依据儒家坚守不渝的伦理教化标准来为每一文献赋予伦理价值意义。对此,傅荣贤指出,中国古代文献分类,在类目次序的安排上普遍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即意义和功能大的类名(或文献)排在意义和功能小的类名(或文献)之前,意义和功能相同或相近的类名(或文献)靠得较近,这种安排体现了一种规律性:文献按照其内涵的意义和功能递减序列排序。[10](P110)当然,傅荣贤所说的“意义和功能”,指的是伦理教化意义和功能。人们都知道,儒家强调伦理教化,其目的就是为了整饬人们的思想秩序,使人们的思想观念都趋附于儒家所宣扬的尊经重道的秩序,这就是所谓的“道统”。那么,中国古代的文献整理活动是如何给每一文献赋予伦理价值意义,从而服务于思想秩序建构的呢?本文从以下三方面予以论述。


              IP属地:江苏7楼2014-08-09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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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过类目次序安排界定文献意义的大小
                  通过类目次序安排来显示文献意义的大小,是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中“意义分类”的常用手段。如在《七略》中,六艺之学和诸子之学被认为是“大道”之所存,故排列于前;而数术、方技之学则被认为是形而下之“艺学”,故排列于后。杜定友曾说:“夫古之学术有道器之分,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诸子之学,所谓道者也,为无形之学;术数方技,所谓器者也。虚理实事,义不同科。”[13](P44)如术数略在子目顺序的安排上,从天文到历谱,从五行、卜筮到形法,其次序是从天上到地下,先天文而后地理,构成了前后有序的知识价值序列。在中国古代文献分类思想体系的演变过程中,始终贯穿着经学为上、技艺为下的传统,由此也可以看出中国古代为什么自然科学知识不受重视的思想根源。
                  在类书的部类设置及其次序的安排上,明显地反映出以儒家的伦理秩序观念来划定文献(资料)价值大小的意图。如《艺文类聚》共设四十六部,前二十一部依次为:天部、岁时、地部、州部、郡部、山部、水部、符命部、帝王部、后妃部、储宫部、人部、礼部、乐部、职官部、封爵部、治政部、刑法部、杂文部、武部、军器部(剩下二十五部均属“物”部类)。这二十一部严格按“天→地→人→事”序列编排,其中从符命部到军器部(共十四部)属于“人”部类,其次序安排逻辑是:附命乃证明帝王是上帝的安排,故置于帝王之前;帝王、后妃、储宫是人间主子,故置于人部之前;礼、乐是维系人伦秩序的基本规范,故紧接于人部之后;职官、封爵、治政、刑法是“治人”的基本手段,而杂文、武是支撑帝王统治的理论依据和实力基础,故置于“殿后”位置。再如《古今图书集成》的“明伦汇编”下有若干子目,依次为:皇极典、宫闱典、官常典、家范典、交谊典……对这种次序安排逻辑,《古今图书集成》凡例曰:“伦莫大于君父,化必始于宫闱,故首皇极而次宫闱。百职惟贞,臣道之常也,故次曰官常。修身齐家,父子兄弟足法,故次曰家范。师教友规,推之宾客,里党皆有交谊,统之曰交谊。”雍正皇帝在为《古今图书集成》所作的序中说明了全书六大部类次序逻辑:“始之以历象,观天文也;次之以方舆,察地理也;次之以明伦,立人极也;又次之以博物、理学、经济,则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治国、平天下之道咸具于是矣。”这说明,某一文献(资料)的意义的大小,取决于该文献(资料)所属的类目在整个类目体系中的位置,而某一类目的位置又是由统治阶级对该类目思想意义的主观界定所决定的(这里针对官修类书而言)。


                IP属地:江苏9楼2014-08-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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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统治秩序:秩序建构的最终目标
                    任何统治行为都需要被统治者思想的统一性或同质性,因为被统治者思想的统一性或同质性是统治合法性的根本来源。所以,任何统治者都需要建构一种思想秩序,以保证其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对于建立儒家思想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正是基于这种认识,中国古代的统治者大都非常重视文献整理活动,为此不惜花费巨大人力物力。这也是中国古代官修史书、官修类书、官修目录传统长盛不衰的根本原因。那么,古代官修史书、官修类书、官修目录等文献整理活动是如何体现为统治秩序服务的使命的呢?或者说,通过文献整理活动来建构统治秩序的内在机制是什么呢?以下从三个方面予以论述。


                  IP属地:江苏11楼2014-08-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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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排除异己——排斥机制
                      纵观中国古代文献整理活动的历史,不难看出,几乎所有的文献分类、文献目录和类书编纂活动在方法论上都始终贯穿着一种选择机制——选择符合统治集团伦理教化标准的类目名称、类目次序、收录原则、评价原则等。而那种真正贯彻“述而不作”原则的分类、目录、类书少之又少。有选择必然会同时产生“不被选择”的被排除者,所以,选择和排除是共生共存的“孪生体”。那么,在文献整理活动中,选择和排除的对象是什么呢?毋庸置疑,选择的对象是“同己”,排除的对象是“异己”。而判断是“同己”还是“异己”的标准就是统治集团的伦理教化旨趣,或者说是统治集团的统治秩序需要。
                      在类目体例安排上,给“经”以首要地位,选择“经”为纲,而其他为目。在中国古代文献分类活动中,“以经为首”的原则成为自汉代《七略》至清代《四库全书》及《四库全书总目》延绵两千多年不易的“永制”。
                      在类目次序安排上,以有利于维护统治秩序的伦理纲常为标准来选择性地安排其次第。这一点在上文中已有论述,这里再引述一段葛兆光的话作为补叙。葛兆光在谈到《艺文类聚》类目安排以及内容的取舍时说:“‘圣、贤、忠、孝、德、让、智’的排列次第暗示了基本道德的构成和伦理等秩的先后,对各种行为的褒贬与评骘,则表达了社会集体意识与政治意识形态的权力。那种社会秩序优先于个人自由、社会价值高于个人成就、他人评价优先于自我感觉的观念,不仅在古代中国由来已久,而且在这部类书的分类里也表现得相当清楚。”[9](P457)
                      在收录原则和评价原则上,以统治集团的善恶标准来决定去取并给予价值评价。宋真宗针对编纂《册府元龟》下诏曰:“今所修君臣事迹尤宜区别善恶,有前代褒贬不当者,宜析理论之,以资世教。”[15](P1452)后又强调“朕与此书,非独听政之暇,资于阅览,亦乃区别善恶,垂之后世。俾君臣父子,有所鉴诫”。上文所引《四库全书总目》凡例第十七则所云“今所采录,惟离经畔道、颠倒是非者,掊击必严;怀诈狭私、荧惑视听者,屏斥必力”,典型地说明了“纳同己,斥异己”的选择标准。更为明显的是,在编纂《四库全书》及《四库全书总目》时还专门制定有《四库馆办违碍书籍条款》。该条款第八款规定,“凡宋人之于辽金元,明人之于元,其书内记载事迹,有用敌国之词,语句乖戾者,俱应酌量改正”。对此,鲁迅讽刺说:“‘贼*‘虏*‘犬羊’是讳的;说金人的淫掠是讳的;‘敌夷’当然要讳,但也不许看见‘中国’两个字,因为这是和‘夷狄’对立的字面,很容易引起种族思想来的。”[21](P146)鲁迅的这段话虽非学术评断语,却也揭示了清朝统治者敏感于“种族思想”的心态。可见,那些宣传民族思想的“违碍书籍”是不可能不加“改正”而入选《四库全书》及《四库全书总目》之收录范围的。
                      上述分析表明,中国古代的文献整理活动并不是一种自主性活动,而是一种如法国思想家福柯(Michel. Foucault)所说的“话语事件”(discursive events)。这种话语事件必须在一定的规限之下展开,“排斥”(exclusion)就是话语规限方式之一。也就是说,在任何一个社会中,人们不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谈论任何东西,亦即在特定的场域(field)中,人们能谈论什么,不能谈论什么,这些都是被给定了的。话语(discurse)是一种展现秩序的符号系统,因而,作为话语事件的古代文献整理活动必须用“纳同己,斥异己”的排斥机制来保证话语秩序(即权力秩序)。


                    IP属地:江苏14楼2014-08-09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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