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王吧 关注:27,532贴子:176,409

【新人可戳】关于兰陵的一些需要注意的小细节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就是一些小细节啦,兴起撸的,希望可以为一些迷茫的吧友提供帮助。
感谢啼鸟酱客串了一把参谋君,有不足之处,欢迎吧友们修正和补充。
以下说法在现有的史料基础上成立。


IP属地:湖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楼2014-08-09 18:57回复
    赞一个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08-09 19:33
    回复
      顶!


      来自iPhone客户端5楼2014-08-09 19:55
      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8-09 20:00
        回复
          辛苦~加精吧方便之后好翻阅查找~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4-08-09 20:11
          收起回复
            顶~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08-09 21:52
            回复
              好贴收藏了


              IP属地:上海9楼2014-08-09 21:54
              回复
                11、关于兰陵家的一些称呼
                其实挺有意思的,也算是北齐高家的一大特色吧,不敢保证所有人百分百都是这样称呼的,但是这些称呼绝对存在,高湛一家就是典型。
                以下为特色称呼及该称呼对应的对象:

                兄兄——父亲(这里存疑,请看下面)
                家家——嫡母
                姊姊——乳母

                妹妹——妻子
                【后有娠,太原王绍德至阁,不得见,愠曰:”儿岂不知耶,姊姊腹大,故不见儿。“】(《北齐书·列传弟一》)
                【绰兄弟皆呼父为兄兄嫡母为家家乳母为姊姊妇为妹妹】(《北齐书·列传第四》)
                【帝又使冯子琮召俨,俨辞曰:"士开昔来实合万死,谋废至尊,剃家家头使作阿尼,故拥兵马欲坐着孙凤珍宅上,臣为是矫诏诛之。尊兄若欲杀臣,不敢逃罪,若放臣,愿遣姊姊来迎臣,臣即入见。"……后主泣启太后曰:"有缘更见家家,无缘永别。"……陆令萱曰:"兄兄唤,儿何不去?"俨出至永巷,刘桃枝反接其手。俨呼曰:"乞见家家、尊兄!"】(《北齐书·列传第四》)
                显然,上面说称呼父亲为”兄兄“,但是下文陆令萱口中的“兄兄”就是兄长的意思,所以,要么是记载有误,要么在他们家父亲和兄长就是可以通用一个称呼。
                附中华书局出版的《北齐书》校勘记作参考:
                绰兄弟皆呼父为兄兄嫡母为家家乳母为姊姊妇为妹妹。【按此数语和前后文不相连贯, 突然插入。 疑是下文琅邪王俨传中语。俨曾说「剃家家头」「愿遣姊姊来迎臣」,陆令萱说「兄兄唤,儿何不去」,故有此解释。不知何以羼入绰传,又作「绰兄弟」云云。又陆令萱所说「兄兄」,指后主,则是称兄为「兄兄」。这裏的「父」字疑误。】


                IP属地:湖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0楼2014-08-09 22:39
                收起回复
                  徐之范那个……
                  为了确保他死透派出一个医生太大材小用了,这个一般人都可以做到,个人不赞成这种说法
                  因为兰陵当时处于装病状态,个人倾向派徐之范是为了验证兰陵病情真伪


                  IP属地:浙江14楼2014-08-09 23:49
                  收起回复
                    12、关于兰陵的家庭
                    我这里只简单提一下在兰陵父亲这一支里和兰陵亲属关系最近的人(妻妾后代什么的前面说了这里省略),想要详细的高家世系图请戳开下面的大图(此图为@叶落双树之间 在参考@香笺书 制作的高家世系表的基础上完成)
                    祖父:高欢
                    祖母:娄昭君
                    父亲:高澄
                    母亲:生母(不详)、嫡母(元仲华)
                    兄弟:有高孝瑜、高孝珩、高孝琬、高延宗、高绍信五个
                    姐妹:有记载的三个。两个是元仲华在生孝琬之后生的,其一封号为乐安公主;还有一个是蠕蠕公主生的。
                    侄子:有记载的两个,分别是高弘节(孝瑜之子)、高正礼(孝琬之子)


                    IP属地:湖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5楼2014-08-09 23:54
                    收起回复
                      徐之范那个只是表示上的问题,他就是去起程序上的监督和赐药的作用。像唐朝就有三品以上要使者验其必死的规定,唐之前的程序虽然不详但赐死制从春秋至秦汉流传下来应该是有所传承。南北朝的话魏书李彪传里就提了一下大臣多得归笫自尽,遣之日,深垂隐愍,言发凄泪。从下令到死还有一段安排后事的时间,其间要人监督也是必然的。


                      IP属地:重庆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6楼2014-08-10 00:40
                      收起回复
                        13、关于兰陵的“面具”
                        就目前的史料来看,兰陵在战场上戴的并不是面具,而是甲胄(一种兼有面具功能的头盔),在后来的《兰陵王入阵曲》中,舞者戴的则是面具。

                        关于“甲胄”的更多详情,请戳下面这个帖子:
                        北朝确实流行过铁面甲胄,传说中兰陵王的“面具”正是此甲胄_兰陵王吧_百度贴吧
                        http://tieba.baidu.com/p/901362757
                        不管怎样,面具梗已经成为了兰陵传说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事实。
                        大家也不必过多纠结,分清正史和传说即可。若以后能够发现兰陵曾戴面具上战场的有力证据,那也只能以后再说,我们都活在当下。
                        以下是史料记载:
                        【芒山之败,长恭为中军,率五百骑再入周军,遂至金墉之下,被围甚急,城上人弗识,长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于是大捷】(《北齐书·列传第三》)
                        以下是偏向于传说演绎和艺术化的记载:
                        【《大面》出于北齐。北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面美,常著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城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舞以效其指麾击刺之容,谓之《兰陵王入阵曲》】(《旧唐书·志第九》)
                        【高齐兰陵王长恭白类美妇人,乃著假面以对敌,与周师战于金墉下,勇冠三军,齐人庄之,乃为舞以效其指麾击刺之容,曰"代面舞"也】(《隋唐嘉话·卷下》)
                        【大面出北齐兰陵王长恭,性胆勇而貌妇人。自嫌不足以威敌,乃刻木为假面,临阵著之,因为此戏,亦入歌曲】(《教坊记·曲名》)
                        【戏有《代面》,始自北齐神武弟,有胆勇,善斗战,以其颜貌无威,每入阵即著面具,后乃百战百胜。戏者衣紫,腰金,执鞭也(案:《御览》五百六十九引《乐府杂录》云:“大面出于北齐。齐兰陵王长恭,才武而貌美,常著假面以对敌。尝击周师金墉下,勇冠三军。齐人壮之,为此声以效其指捴击刺之容,俗谓之《兰陵王入阵曲》。疑此有脱误)】(《乐府杂录·鼓架部》)


                        IP属地:湖南本楼含有高级字体18楼2014-08-11 15:34
                        回复
                          这么好的贴,标题存在感也太低了我都没注意到~!


                          IP属地:辽宁19楼2014-08-11 16:26
                          收起回复
                            点十万个赞啊!!!赵敬的那个是哪里的记载?


                            来自iPhone客户端20楼2014-08-11 18:30
                            收起回复
                              同没听过赵敬+1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21楼2014-08-12 09:1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