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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文】江湖祭(第一篇同人-。-纯清水伪沈王,脑补桃花前传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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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沈王吧……大致内容如题目……


1楼2014-08-25 17:59回复

    “江湖是什么?”
    半躺半坐斜倚在榻上的白衣人听到这句问话,放下了手中的医书,有些诧异地低头看去。
    趴在他膝上的锦衣小男孩则抬起头看着他,手里还拿着一本看到一半的传奇小说,清澈的大眼睛里满是期待。
    白衣人看着他,自顾自发了会呆,才答道:“这不是你该问的问题。”
    男孩指了指书,道:“书上说,江湖是一个很有趣的地方,有大侠。”
    白衣人闻言忍不住笑了起来,道:“你说的很对,江湖上有很多大侠,不过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假的。”
    他本就生得好看,这一笑更是眼角眉梢几许讥诮神色,薄唇微勾,一双似醉非醉的桃花眼轻眯,说不尽的风流俊俏。
    男孩张了张嘴:“大侠还有假的么?”
    白衣人这次却没看他,而是转头望向窗外庭院里,那被梅树包围的仅有的几棵桃树已经结了花苞,树梢的花骨朵粉嫩可爱。他看着那些花,好似有些痴了,道:“江湖是一个大染缸,无论进去之前是什么样,进去后都会被染成一种颜色,少数能一直保持自己的本色的人,才是能真正掌握自己命运的人。而这些人,不是大善大好之人就是大奸大恶之人。也唯有这些人,能成为街头巷尾的传奇。”
    男孩睁大眼睛看着他,神情呆滞,显然年纪很小的他不能理解话中未尽的嘲讽之意,只好呆呆地看着白衣人,慢慢消化。
    白衣人原也没指望这么一个小屁孩能听懂什么,其实这已经是这五年来他说过的最长的一番话。
    五年了。
    他远离江湖,已经有五年了。
    五年,足以使一个人脱胎换骨,经历一场人生的大变,或扶摇直上,青云不坠,或急转直下,颠沛流离。五年可以使至亲变成仇寇,使朋友变成敌人,使英雄变成孬种。
    五年,足以使一个江湖天翻地覆。有人踏足,有人离开,有人留下,有人活着,有人死了,还有人生不如死。五年可以使前辈大侠们从人们的视线中退出,使后生小子们雀跃一番,使又一个惊才艳绝的人物一笑传与天下。
    五年,足以使一个国家有了衰败的迹象。曾经的豪情壮志被消磨在了妃子裙带中,御书房里的奏折却堆积如山。官员手里拿的笔划掉一个又一个寒酸的姓名,写上了一个又一个金光闪闪的名字。兵马被养得满脑肥肠,将军沉溺在温柔乡中不知归路。
    五年可以发生这么多变化,谁能说五年不长?然而千年已经过去,还要再过去千年,谁能说五年不短?


    2楼2014-08-25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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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后。
      李寻欢站在冷香小筑的庭院里,对着唯一的几棵桃树发呆,树梢的几个娇嫩花苞让他想起了一张比桃花还美丽的娇颜。一想起表妹,他的心里就涌起了无数的甜蜜与柔情。能让一个浪子在心中保存下这样一份温柔似水的情感,他是多么幸运啊!
      身后传来脚步声,从有些虚浮的声音可以判断这个人怀有内力却重伤初愈,还带着一些犹豫和不安。
      李寻欢笑着转过身来,他已知道来人是谁。是龙啸云,他半年前结交的义兄,曾经救过他的命。龙啸云为人性格直爽,爱打抱不平,虽然武功平平,但是一副大侠的气概,的确算得上是一条好汉。
      只是龙啸云为什么要犹豫?又为什么要不安?
      龙啸云此时心情很忐忑,他几乎不敢面对义弟全心信任的诚恳目光,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样做,这样对李寻欢不公平。
      可是一张带笑的清丽面容出现在他的脑海里,一想起那位令他魂牵梦萦的佳人,龙啸云也不知哪儿来的勇气,开了口,低声而诚挚道:“寻欢……”
      一番话说下来,李寻欢已是如遭雷击,面色惨白。刚刚还充满柔情蜜意的一颗心竟好似生生坠入了冰窖一般,使他全身发冷。
      龙啸云离去了,李寻欢还怔怔地站在原地,任凉如水的夜风吹得他大声咳嗽起来。
      很久很久以后,他好像是下定了什么决心一般勾起一个惨淡的苦笑,解下腰间的酒壶,仰头灌了一大口入喉如刀割的烈酒。
      他即将成为李寻欢,沉重的、悲哀的、辉煌的、永恒的李寻欢。
      后记
      后面的故事我已不必再叙述。
      沈浪和王怜花的故事或许告一段落,然而又有了小李飞刀的故事。纵然小李飞刀的故事结束了,也还有其他新的故事。
      江湖就是如此,年复一年,花开花落,不断有侠士侠女笑傲江湖,人间侠气不绝,所以《笑傲江湖》的最后一段才是大段轻快跳跃的调子,繁花锦簇,如林间阳光。
      写这篇文的灵感来自于高尔基的《童年》的最后一段。
      「埋了母亲的几天后,外祖父对我说:
      “喂,列克谢,你不是一枚奖章,我的脖子上没有挂你的地方,你到人间去混饭吃吧!”
      ——于是我就到人间去了。」
      实在是很迷人的一段,我喜欢得颠来倒去地读。
      整篇文沈大侠都没有戏份,朱七七熊猫儿也没能出来溜达溜达……就是小李探花很抢镜头!(小李迷的我:……)
      严格意义上的第一篇同人……实在把握不好暧昧的度,只好写成清水……怎么也写不出来王公子的风华绝代,求轻拍……


      4楼2014-08-2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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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烈支持!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08-26 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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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风太喜欢了,还有么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4-08-26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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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有感觉的

            希望GN以后还会有产出


            IP属地:广东7楼2014-09-07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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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写得好棒!不考虑自己动笔创造一个经典吗?这篇感觉公子清冷了些 哈哈


              来自手机贴吧8楼2014-09-09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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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我的探花郎~楼主康忙不要停!


                IP属地:浙江来自iPhone客户端9楼2014-09-11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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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好啊~顶顶~~话说我怎么有种在亮吧及与亮有关的吧见过姑娘的感觉?姑娘也喜欢亮?~


                  10楼2014-11-29 22:36
                  收起回复


                    11楼2014-12-01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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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说,本文中和王怜花一道的小孩儿是李寻欢?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3-1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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