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吗?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那天我有些喝多了,像个疯子似的跑到你公司楼下大叫“我爱你”。我当时觉得我就像童话故事里的君主,来迎娶自己美丽的王妃。我的王妃终于从那高高在上的堡垒里跑下来,奔向我,拽起我的手就跑。那是我们第一次牵手,你的手有些凉,像深秋叶片上的薄霜。我们跑过大街小巷,不知道要跑去哪里,但我知道,那一次,我们像疯子一样,把什么东西都甩在后头,小贩、车流、城管……都甩在后头,好像只要我们这样跑下去,就能跑到地老天荒。
我吻了你。风从耳边刮过,带着秋凉的呢喃,秋虫躲在草丛里窃窃私语,一片叶子落了下来,牵绊在你的发梢,金黄的颜色,像新娘凤冠上的金箔。
我的新娘。
后来才知道,为这个,你被上司扣了一个月的奖金。你仍然是满不在乎的样子,因为我——因为我的钱包支付了你的奖金。
接下来的一切都顺理成章。我们像一对恋人一样约会、看电影、吃饭……我喜欢在漆黑的电影院里和你十指相扣,偷偷看你红了脸。我喜欢在你烧饭时踮着脚尖走到你的身后环抱住你,你嗔怪着用筷子蘸着酱油点在我的鼻尖,然后我再蹭到你的脸上。我喜欢在寂静的夜里为你拉起手风琴,听你唱着do,er,mi。我爱你,爱和你一起的美好的日子,我想你也如此。
可美好的日子总是会取光的呢。所以我们就要分开。
我还要攒多少个日月才能再见你?
或者你不想再见我了。
我知道,你恨我是应该的,我被你恨是活该的。
我是个有婚约的人,这一点我早就清楚,可是我并没有告诉你。你不知从何听到了这个消息(大概是我亲爱的妈妈吧,或者是家里老家伙中的某一位)。那天,你约我到家里吃饭。
……
具体的细节我就不说了,那样对你我都是一种再次的煎熬。
我只想说,你说过你最喜欢红色的衣服,那种颜色很温暖很明媚,那天你却穿了一身灰色的有些掉线的毛衫。你是个话篓子,每天小到邻居家的狗生崽了,大到哪国又和哪国干架了,都要拉着我说个不停,那天你却寡言少语,惜字如金。
“我觉得我们都要成熟点。”最后,你只说了这么一句话,把我从前送你的大大小小的东西都打包还给了我(我以前从来不知,你竟把这些玩意儿保存得这么好,我还以为你只是随手摆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