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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合集】小薛的随想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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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呢,是军训回来后写的一篇小文:
《军训》
5天过后,我回来了,返回现实世界中继续摸爬滚打。
坐到车上,当车缓缓驶过一条条街道要到家时,我说:“暧,麻烦你,车再往前开一点行吗?去交大高中部。”
他向后看了一眼,随即答应。
“多谢了。”
车在高中部门口无声的停下,我关上门,车无声的驶去。
我一个人独自提着包走在下午三点的街上。
下午三点的阳光并不耀眼,它散落在我周围。
尘土的气息。
我接着向前走去,透过围栏,可以看到里面有学生在打球。
他们——三个月前还和我在一起的他们现在在这里。
不久之前读到过一句话
“所谓人生便是这么个东西,一如种子被不期而至的风吹走,我们在偶然的大地上彷徨。”
“我们在偶然的大地上彷徨”这句话委实妙不可言。
想起军训结束前一夜,我与Z的对话。
——————————————
“暧。”
“嗯?”
“你对我来说可是一直非常重要的哦!”
“呃。”Z说。
“我在那无可奈何、寸步难行的新环境中的动力,有很大一部分是你给我的。”
我这话实非危言耸听。
“荣幸荣幸。”
“况且我也很……”我接着说下去。
“好啦,够了。”他打断我。
“我现在也是一样啦,和你没什么不同。”他说,“我们都应该彼此留个念想。”
“唔?”
“在困难的时候,难过的时候,想想他们,知道他们一切都好,就行了。”Z看着楼下打水的人们。或许他是在思考什么也未可知。
“唉”我叹道,“你知道作为我来说,做到这一点可绝非什么简单的事。”
“那就尽力而为。”
我突然不知为何掉下一行泪来,毫无征兆的,却又如此顺理成章。
相顾无言。
“情到深处泪绝休。”我说。
“这又是啥破诗?”他愕然。
“崔健的一句歌词。”我笑道,“《是否》。”
命令就寝的军号声在此时响起。
“你还是老样子。”他笑,“那么再见了。”
“加油!”我狠狠搂住他,“多保重!”
他拍拍我的肩,无言的走下楼去。
————————————————
我继续走着,校园里的喧闹声依旧。
下午三点的阳光依然柔和,绚烂而芜杂。
明天还要上课。切换机“卡擦”一声响,我们接着在不同的地方战斗。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战场。
Time goes by,and life goes on.
明天早上6:30起床,现在还有些时间。
在此之前,到前面的面馆去吃碗削筋面吧。
我转过身,朝面馆走去。削筋面还是很管饱的,在下午三点尤是如此。我想。
Time goes by,and life goes on.
14/10/11
(这是我在军训回来之后的当天下午写的,现在将其誊在这里。谨献给Z。@zwl190018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4-11-03 21:34回复
    第三篇《2014/2034的我们》照片就放在我桌上。
    思绪开个头很简单,文章则不然。
    每次看着照片便有一种想写些什么的欲望。
    不能不写的。
    不知什么时候能再与你们见面,毕竟自从毕业以来再也没见过那些同学们,哪怕一次。
    于是现在我的手上只剩下了照片。
    将里面的人一一扫过,目光中注意到了QK。
    不,准确的说是注意到他的动作。
    QK单拳举起,以斜向上45度的角度伸向我,我确信此时如果给他一瓶喷漆,他一定会在墙上喷出‘’ALL YOU NEED IS LOVE‘’的字样。
    就是这样的再普通不过的动作。这动作像种暗示似的,令我脑海中闪过一个词:
    二十年同学会。
    二十年同学会。
    我不知道为何一个单拳举起以斜45度向上的动作会让我想起二十年同学会,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非得是二十年的同学会,或许三年,五年,十五年也未尝不可,但感觉上就像是二十年是专门为“同学会”这个词而生似的。
    二十年后,我们也许有了工作,心爱的人,后代。
    一切都在行进着,无论你做些什么。一如唱片机上缓缓转动的黑胶唱片。
    而那些曾经的温暖,激情,兴奋,意气风发都被吞入万劫不复的时空深渊。
    留下的只有我们,用成熟,谨慎,烦恼取而代之。
    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
    请给我一支兰州
    然后,或许在某一天,你会猛然想起那时的我们,心底剧烈的抽动一下,感叹那些过去的时光已永不复返,一如女孩金对剪刀手爱德华的深深怀恋。
    这篇文章的主题是什么,我不知道。
    二十年后的我们是什么样
    我不知道。
    但无论如何,人是有感情的动物。对吧?
    14/7/27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4-11-03 2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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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篇《董小姐》,之前发过的:
      深夜。
      耳机里仍然不厌其烦的放着「董小姐」,我不厌其烦的听着。
      董小姐的世界。
      董小姐
      你从没忘记你的微笑
      虽然你和我一样
      渴望着衰老
      黑暗在瞬间将声音吞了进去,干涩的歌声。我想。
      鼓楼的夜晚时间匆匆
      陌生的人
      请给我一支兰州
      我想起鼓楼来,黑暗的鼓楼,白天人声鼎沸,夜晚万籁俱寂的鼓楼。漆黑的夜,只有车偶尔驶过,呼的一声。我想象着那样的鼓楼。我在鼓楼前站着。
      没有人来给我兰州。
      “小伙子,要兰州吗?”
      “谢谢,不需要。”
      于是一切又重回黑暗。声音和图像依旧被其吸进去。
      干涩的声音依旧飘入耳中。
      董小姐
      你熄灭了烟,说起从前
      你说前半生就这样吧
      还有明天
      真的么,我在黑暗中想,真的还有明天么?这里俨然是某一条小巷子里的一家不知名的小旅馆。她在这里吸烟,烟雾飘忽而上,弥漫在夜空之中。昏暗的灯光已然熄灭,再次回归黑暗。
      董小姐
      你可知道我说够了再见
      在五月的早晨
      终于丢失了睡眠
      我看看表,已是4:35了。离早晨也不远了。大不了在清晨时愣一会神,在鸟叫声和晴朗青白的微微阳光中入眠就是了。
      这是这样想一想就很惬意。
      窗外的鸟儿唧喳的鸣起来。寥寥数声。
      我伏在枕头上。是时候入眠了。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4-11-03 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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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k,不定期更新~随时会有新东西放在这~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4-11-03 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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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 看到Z 第一反应居然是Zoey……
                             ------北辰之神,冯凌天宇,星野无极,气破万军


          IP属地:江苏6楼2014-11-03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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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来,张嘴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7楼2014-11-03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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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才看到!


              IP属地:日本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4-11-08 2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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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广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4-11-08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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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篇《Beatlemania》
                  all you need is LOVE.
                  你们需要的只是爱。
                  而我在此,有的只是封闭的空气和下午5时半的昏暗阳光。
                  碎片的阴影,略微的困意,约翰·列侬的歌声。
                  孤独。孤独的气息环绕在我周围。
                  怎么说呢,听甲壳虫的歌让人想回60年代。
                  充满越战,嬉皮士与崩塌的60年代。
                  可我又何苦回60年代?60年代自有60年代的烦恼和苦痛,回到那里想必只能做the fool on the hill,日复一日地看着太阳东升西落罢了。
                  有一位同学也喜欢甲壳虫来着,每天在黄昏时轻声唱着《let it be》。
                  let it be,let it be…
                  某种不知名的气氛从歌声中渗出,一如一点点被黑暗吞噬的下午5时半阳光。
                  一种温暖了整个世界的悲怆(或者说是 悲戚?)
                  我们都成了寂寞的佩伯军士。
                  “因为我想走,因为乔治想走,因为洋子的插入,因为约翰想走,因为苹果公司的衰落,因为突然间每个人都意识到我们有无数的事情要做。”林戈如是说。
                  60年代终将逝去。
                  你我也势必如此,就像day tripper。
                  你们需要的都是爱。
                  14/11/24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4-11-2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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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篇?或者是第五篇?忘了。管他呢。《想寄一封信给你》
                    你好!
                    今天我又重新思考了一下,感到很抱歉,你似乎已经在我的记忆里淡忘。
                    不,不应该说是淡忘。
                    是被埋没。
                    被这每一个新来之日所埋没,在这个意义上称其为“风暴”也未尝不可。席卷一切的风暴。
                    怎么说呢,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在离我远去。记忆成为碎片。就像是被吹走一般。
                    只留下一个“我”。我不清楚自己现在,在这里是什么。我甚至不知道我此刻的文字是否只是空无一物的废品。
                    就是这样,对最基本的一切发出了最根本的怀疑。我终将要湮灭。
                    所以,现在我已经不仅仅是痛苦,而是对自己那所谓的“价值”提出质疑。
                    因此一如我开头所说,我不知道你是否已在我的记忆中埋没。你,你们曾是我的全部。此时我却连这一点的意义都不能确定,这无异于将曾经的我整个否认。那么,我又算是什么呢?
                    我不知道。
                    “The answer,my friend,the answer is blowing in the wind.”鲍勃迪伦在我耳边如此轻声唱道。
                    也许我要去自己寻找吧。我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足够的精力去探寻。
                    无论如何,还是先写到这吧。来日方长。
                    再见。

                    14/12/19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4-12-20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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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错,那个带半月形眼镜,白胡子花花的老头也曾醒悟到爱到最后一定是不可战胜的。其实我也仔细思考过这个问题,他说的很不错(虽然他运用的很一般= =,爱 是唯一一种不能够被任何其它的什么限制的东西(除了少部分邪僻的观点,这种观点除了用来被思考也没其他什么意义了= =不举例子了),所以爱的力量能够打破所有定理(就算是 从物理学的角度上来讲)
                      忍不住啰嗦两句


                      IP属地:北京13楼2015-01-3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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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翔哥也有女神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5-02-0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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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篇了:《时光》。
                          每周三学校都要放名为“校园传真”的短片。
                          短片一阵短暂的前奏过后,前面的同学突然转过身来向我问道:“喂,你知道那首歌叫什么嘛?”
                          “哪,哪首歌?”我有点茫然。
                          “就是那首歌。”
                          “你是说那前奏么?”我有点惊讶,一边轻哼着那歌,“噔 噔噔噔噔,是那个么?”我头上冒出些细微的汗。
                          “对!就是那个!”她有些激动地说,“你知道叫什么名字嘛?”
                          我有些恍惚和紧张。我怎么会不知道那首歌?从学校第一次放这短片时我就听出来了,可我一直没有说出过,它对我而言是一首私人性质的歌。
                          我上初二时,即将去加拿大留学的哥哥来家里暂住了几日,他在那个傍晚放起了这首歌。那是我第一次听到它。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你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
                          是我难以再回去的昨天
                          你像鲜花那样的绽放
                          让我心动
                          we say
                          we say
                          we say
                          we say
                          我一直不明白这首歌后面有那么多近乎听不清楚声音的“we say”呢?曲调又是如此哀婉,让人想起或许不存在的,遥远的往昔。歌曲名为《时光》,歌手叫许巍。
                          随后初三接踵而至。在那样辛苦(甚至是痛苦)而又温馨幸福和温暖的气氛中,感谢许巍,构成了我生活极重要的一部分。我将时光推荐给张越。
                          “去听听吧,挺不错的。”
                          几天后他碰到我说“那歌挺阳光的。谁唱的?”我万料不到他会用“阳光”这个词来形容。似乎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未尝不可。
                          “许巍。”我回答道。
                          那几天他便一直哼唱许巍的歌,带动了我们与他一起。我忘不了那时的气氛,混杂在温暖空气中的温暖曲调,和沉浸在那样温暖里的我们。
                          一次语文课,文老师给我们看了一篇北大的演讲稿,其中有这么一句我至今能一字字的背下来:“这都像我们刚才在歌中听到的一样,是‘记忆中最美的春天 难以再回去的昨天’了。”几位同学都有些激动:这是《时光》啊!张越也微微一笑,不说话。我能想得到北大学生们在演讲前听到那样歌曲时心中泛起的波澜。
                          《时光》陪我度过那些日夜,它在我心里似乎有了特殊的意义。
                          毕业后是漫长的假期,在那些百无聊赖的下午我会放起它,它的确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将我拉入一种精心制造的悲戚与怀念之中。前奏的吉他有几处委实妙不可言,一股浓烈的时光飞逝的沧桑与茫然若失之感,那么婉转 迷茫 怅然的忧伤缓缓流淌在整首歌曲中。
                          那些廉价的空余下午全部被我用来逛书店,看村上春树,那是一种旧生活的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5-04-15 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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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束 新世界的到来前的短暂空余。在书店里一站便是一下午,带着怅然而又略微的不知为何而激动的心情以及酸疼的双腿走出书店时,外面的阳光“刷”地笼罩在我眼前的世界。我在这样的世界中缓慢登上天桥,看着那夕阳。
                            在阳光温暖的春天
                            走在这城市的人群中
                            在不知不觉的一瞬间
                            又想起你
                            也许就在这一瞬间
                            你的笑容依然如晚霞般
                            在川流不息的时光中
                            神采飞扬
                            we say
                            we say
                            we say
                            we say
                            泪水突然夺眶而出,来得那么猛烈,竟然抑制不住。那时我觉得自己被生生拽走了什么。
                            后来高中了,一天无意中打开歌曲,不知不觉地传出了许巍的《时光》。
                            我迟疑了一下,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它了,或者说我一直在回避着它。我没有切歌的习惯,于是将错就错地听下去。很奇怪,听这歌的过程中我却觉得 它没有以前动人了。诚然,歌还是那歌,还是那精心制造的悲戚,我却再也进入不到其中去了。对我来说,它最重要的内核早已去了某处。
                            在此之后,我将它封在深处,每当歌曲要到它时,我便快速切掉。
                            可今天,就在刚才,被她这么一问,我却感觉心中一震,那歌声又在脑中响起,过去一直隐藏在那里的某些东西在此刻忽然“倏”地一下被打开。
                            我清了清嗓子,笑道:“这首歌啊,叫《时光》,去听听吧,挺不错的。”
                            她惊讶:“你居然知道!”
                            “我也没有想到你会问这首歌呀。”
                            15/3/25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5-04-15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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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篇!《相遇》
                              不觉得偶然性的相遇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么?
                              在天桥上与一个女孩面对面走过时,我如此想道。再回头看时,女孩早已走远。
                              突然想起一个故事来,也是发生在天桥上的。
                              平常的周五傍晚,下班和放学的高峰时段。男孩走在街上,汗流浃背。为了这本书他已经跑过了不少书店,回答都是“暂时没货”。男孩想起天桥下的那一家,每一次其他店里没有的书都是从那里找到的。
                              去试试看也无妨。他这么想道。
                              这里果然还是有的。男孩满意的走出店门,提着新买回的书走上天桥。
                              看着晚高峰天桥上来来往往的人群,男孩突然觉得自己会在这群人中遇见Q。
                              Q是男孩以前的同学,毕业聚会后他们已经很久没见过面了。男孩觉得自己真是 异想天开,他在人群之中穿梭前行。
                              顺着台阶向下时,他听见有人在喊他的名字。自己的名字?男孩在脑中迅速核对:这里还会有什么人认识我呢?
                              他转过头去。那是
                              ……Q!
                              就像宫崎骏的《起风了》画得那样:里见菜穗子对着许愿池请求神灵将崛越二郎带到她面前时,二郎便为了归还菜穗子借给他的雨伞而追了过来。只不过,现在Q成了二郎,男孩却成了菜穗子!
                              在那一瞬间,男孩和村上春树在听到第109响钟声时想的一样多,和在四月的清晨碰见百分之百的女孩时想的一样多,和许巍在他难忘的一天里想的一样多,和菜穗子眼中涌出不可思议的激动泪水时想的一样多。或许对于Q而言,这只是一次再普通不过的偶遇,但对男孩来说绝对不是。绝对绝对不是。
                              Q冲男孩笑着打了个招呼,随即淹没在不断流动的人海中。男孩甚至怀疑是否确有其事。但“的的确确地发生过”是最让男孩兴奋的东西。
                              自那以后到现在,男孩都再也未见过Q。他们俩以后或许还会在什么地方互相遇见也未可知。但愿如此。
                              男孩是我。
                              这是一个 关于相遇的故事。
                              15/8/11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18楼2015-08-11 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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