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判
第二个十字路口老新华书店圆角处,是县城的一个信息中心和集散地,因为“老”人的讣告和法院判决书照例是贴在上面的墙壁上的,每到有新的贴上去,开始是一个人站在下面看,照例便会慢慢地引得一大群人驻足围观,且边看边议论着,毕竟县城只有这么大,纸上面的人名大多熟识。至今想来,印象极深的是法院的判决书,特别是死刑犯,在名字上打了一个鲜红的“×”,真的有一种血淋淋、不寒而栗的感觉。中间的老广场是县里政治集会和开群众大会的地儿,那年头,这样的会特多,三天两头就搞那么一次。广场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功能,就是举行“公判大会”,那场面就和鲁迅先生的“药”中所描述的一样,尤其是有死刑判决的时候,整个县城的人可以说是倾城出动,空气中流动着一种亢奋诡异的气氛,警车开道,后面是几辆大解放,呼啸而来,死刑犯们五花大绑,身背后插着一块长长狭狭的倒三角木牌,上书其名,又被打了一个血淋淋的大“×”,押站在大解放的卡车车斗前面,全副武装的政法干警们一脸肃然的簇拥四围,驶进广场时,全场骚动,人们踮着脚好奇而兴奋地看着这场面,尤其是死刑犯们的表情举动,更是关注的焦点。宣判时尤其是宣判死刑时,人们屏息以待,关注着死刑犯的一举一动,一旦宣布后,死刑犯们往往有各式各样的表情和动作,绝大多数都是全身瘫软、屁滚尿流,也有心如死灰面无表情的,更有极个别死撑着装英雄依然带着笑,只是这笑容总是那么僵硬而牵强,这或许就是群众们最想看到的,瞬间全场哄动,人潮拥挤,之后迅速押护刑场,全县城的人们疯拥跟着跑,执行地往往是保密的,不过通常选在黄段砖瓦厂和县茶场之间路旁的空旷山地,少数人偶尔有跟上亲眼目睹死刑的执行,那血淋淋的一幕便也就成为他们足以炫耀的谈资,几天之内都会有人围着,一脸崇敬的听着。而整个过程在小县城里,好几天都会成为看客和听客们街谈巷议、津津乐道的话题,然后渐渐消失湮没在风中,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如同待宰之鸡,生命中的最后几个小时,从开始到结束,就这样众目睽睽、毫无遮盖、血淋淋地展示在众人面前,现在想来很是残忍。这一幕,总是在小县城里年复一年地上演那么几次,印象中场面最大、最轰动的一次是87年的严打,场面之大在我县历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一次。现在时代不同了,这一幕便也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渐渐消失,了无踪迹了,这或许就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