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仅代表个人意见,希望不要跨省,大家轻喷。
我关注这个案子也有几年了,是因为当时审判王书金我才知道的,当时觉得公检法来替王书金洗罪真的太搞笑了,从内心深处感觉是冤案。但是随着各种辩论和信息,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聂树斌是凶手,同样也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王书金是凶手,都是口供而已,而且口供中有很多细节可以确定,却又有很多细节又不符合实际情况,现在我分析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无怪乎以下几种:
1.凶手是聂树斌,没有被冤枉。
2.凶手是王书金,聂树斌是冤枉的。
3.两个人都是凶手!
前两个也许是大家的观点,都有自己信服和反对的理由,那么第三条我从没见人提出,所以我在此说一下,表达我的个人看法,也许在某些人看来这纯粹是天方夜谭。
如果是第三种可能,我个人意见是王书金首先犯罪,被害人已死亡或者昏迷,然后是聂树斌(或者也可能是其他人)再次实施犯罪,这样就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王书金可以说出钥匙的细节而不能解释花衬衫的问题了。
或者还有其他可能我没有想到,欢迎大家讨论。
我关注这个案子也有几年了,是因为当时审判王书金我才知道的,当时觉得公检法来替王书金洗罪真的太搞笑了,从内心深处感觉是冤案。但是随着各种辩论和信息,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聂树斌是凶手,同样也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王书金是凶手,都是口供而已,而且口供中有很多细节可以确定,却又有很多细节又不符合实际情况,现在我分析一下,可能出现的情况无怪乎以下几种:
1.凶手是聂树斌,没有被冤枉。
2.凶手是王书金,聂树斌是冤枉的。
3.两个人都是凶手!
前两个也许是大家的观点,都有自己信服和反对的理由,那么第三条我从没见人提出,所以我在此说一下,表达我的个人看法,也许在某些人看来这纯粹是天方夜谭。
如果是第三种可能,我个人意见是王书金首先犯罪,被害人已死亡或者昏迷,然后是聂树斌(或者也可能是其他人)再次实施犯罪,这样就可以合理解释为什么王书金可以说出钥匙的细节而不能解释花衬衫的问题了。
或者还有其他可能我没有想到,欢迎大家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