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7月,陈济棠向透过德国人克兰(Hans Klein), 与德国军方的贸易公司合步楼公司(Hapro, 注2) 订约, 经由代理商禅臣洋行(Siemssen & Co.), 购买建立广东第二兵器制造厂, 设于琶江口南面清远花县企湖塘, 专造榴弹炮, 野战炮, 炮弹, 毒气, 防毒面具等。 由克兰负责, 炮厂总价港币540万元(一港元等于一金马克、 0.358423克真金)。 琶江厂制炮机器的能力每月为:
75野炮(德FK16式) 9门
75步兵榴弹炮(德LMW19式) 9门
105榴弹炮(德LFH16式) 5门
75野炮弹 1万发
75榴炮弹 1万发
105榴弹5千发
工厂及厂房共十一座, 在1933年12月14日由克兰发包,由广州市永隆建筑公司承建, 建筑师郭秉琦及施永利设计。 1935年开始试制
75野炮(德FK16式) 9门
75步兵榴弹炮(德LMW19式) 9门
105榴弹炮(德LFH16式) 5门
75野炮弹 1万发
75榴炮弹 1万发
105榴弹5千发
工厂及厂房共十一座, 在1933年12月14日由克兰发包,由广州市永隆建筑公司承建, 建筑师郭秉琦及施永利设计。 1935年开始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