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
就在这两天,我颓唐之际,却不知晓狐族四皇子,也就是胡骜的弟弟,胡翮竟攻上了我天宫。这个消息,我是听以前我在乐天宫养的冰莹鸟冒死前来告诉我。
听到这个消息,我整个人都醒悟了,连忙赶回乐天宫。
血,到处都是血,曾经清澈、甘甜的尛潭水,现在却变成了可怕的一潭血水。在天宫正门,就已经尸横遍野。我连忙去往了占星殿,玉棠,已倒在血泊之中,她最爱的一身白衣沾满了血红。我对这一切变故感到不知所措。
玉棠的手微微动了动。我连忙跑去抱起她。
“乐天,你可回来了!”看着玉棠毫无血色的脸和唇,听着她那没有往昔活跃而喑哑的声音。
“嗯,我回来了。”看着她,泪水止不住的流。
“我说过,别和狐族扯上关系,你不听,这下好了?”边说,便从嘴里呕出一滩血。
“对不起,玉棠。”对她,我只有深深的抱歉,早知道,我就不该下凡,不该遇见胡骜,不该与他相识,更不该……爱上他。
“别,别哭了,这是我的命,我早就算到了。”笨蛋玉棠,明明自己是被我害死的,却还是一个劲儿的安慰我。
“好好,我不哭。”说着,我拭去泪水努力做出一个微笑。
“乐天,是时候解开封印了。”
“封印?”
“是你以前自己下的封锁记忆的封印。现在,是你所说的天宫的危难时刻,我必须要解开它。”她望着我,眼神里充满着认真。
“扶我起来。”我轻轻扶起她。
作法,一道强烈的光冲入了我的大脑。这一刻,我看到了以前那个冷冷清清的自己,如何面无表情的在蛮夷之战斩杀敌人。就在这一瞬间,以前的法力也在逐渐恢复。
“抱歉,乐天,你又卷入了这样的事情里,其实我真的想一辈子都不解开你的封印。让你一直快快乐乐地做那个小女孩儿。”
“无碍,待我去取了那胡翮的项上狐头。”不知不觉,口气也变得冷了起来。
“天宫折损太多,我怕你一人……”玉棠即使自己流着血,却还是为我担心着。
“孤以孤涂乐天之名,此战必胜。”我郑重的宣誓,胡翮竟然杀了我最亲近的人,我定要他生不如死。
“那就好,对了,你此生中那一死劫其实我早已知晓,就是,就是……”玉棠还未说完,却大势已去。
我将她轻轻抱起,放在她原来最爱的贵妃椅上,这下一旁染血的白梨花,别在她的发髻间。
玉棠的身体在逐渐化蝶,最后化成一群蝴蝶飞向了远方。
最后来到乐天宫,诛仙有被动过的痕迹。定是那胡翮开不了结界只能硬闯。地上的那坦血迹,定是他受结界反噬而引出的。望着血迹,嗜血的本性好像被引了出来。取出诛仙,来到了凡间,寻起胡骜来。
诛仙
诛仙,乃是天宫神器也是凶器。只要能力强就能操控诛仙,做好事做坏事尽在一念之间。主人越强,诛仙则越强。能力弱者如之前的我,就无法操控诛仙。因为在封锁记忆前,我将自己的部分能力也封锁在其中。所以诛仙不能为现在的我所用,只能被封印。控制不当,会造成反噬。
受伤
“乐天,找我什么事?”他还是笑得一脸邪魅。
“胡骜,孤命令你,带孤去狐族之地。”忍不住说话的口气像以前那样冰冷。
“乐天,你怎么了,我怎么感觉不认识你了?”胡骜认真起来,丹凤眼里有的只是警惕。
“一句话,带不带孤去?”口气更冷起来,我生气了。
“你不是乐天。”警惕的口气。
“孤本就是涂乐天,只是之前记忆封存,才如此洋相。”
“原来你恢复记忆了。”我看见他的眼中流下了落寞。
“呵,放心,以前的孤没有消失,孤仍然与汝是朋友。现在,狐族二皇子,孤问你,你可愿意成狐族之王,管理祸妖,遵守章法?”
“你说笑么?”吊儿郎当的样子,一下子转变成了认真的模样:“若吾成为狐族之王,定遵守涂天乐任何条件。”
“好,带孤去狐族。孤要杀了胡翮。”我眸子里上过一丝凶光,让他怔了怔,一脸的陌生,好像他不认识我一样。
来的路上,他一直询问我发生了什么事,但那是天宫的事,于他无干,我便不想告诉他,说多了只能勾起痛苦的回忆罢了。
狐城外围,刚停下,城门口开,来了一帮狐妖。胡骜对着我说了声:
“快去,这里有我。”“这里有我。”这句话瞬间温暖了我的心,也不经意唇角微微勾起。
城门上,胡翮一脸诧异,想不到我会和他昔日追杀的哥哥来到此处。
“呵呵,涂上仙,别来无恙啊!”阴沉的脸马上转为奸诈的笑脸。
“确实别来无恙,为了寻孤报仇,不惜血洗天宫,逼孤现身。狐族四皇子,汝还真是幼稚啊!”我冷笑,手持出鞘的诛仙,寒冷的剑气直逼向胡翮。
“既然上仙都找到这里了,那胡翮也只好报报那一剑之仇了。”他那右眼是我当初用诛仙刺破,只因他挑动狐族与天宫开战,蛮夷之战也确实让我忘不了当初的残酷,不是你生,就是我活。
刀光剑影,仅仅过去几回合,胡翮便败在我手下。
他用手一擦嘴边的血迹,露出危险的笑容。
“你还是和以前一样没长进。”我冷冷的说。
“呵呵。涂上仙,我还真是想不通啊,想当初那个让众妖闻风丧胆的涂乐天,竟会救下我狐族二皇子。上仙,可是动了凡心?”
“是孤救了他?”我仔细在脑海里寻找着当时的记忆。那天,我化作珑玲的模样,救下了一只白狐,我并没想到当时救的是他,而且也没想到那张脸,是真的有人存在。
胡翮见我深思,立刻抓住时机,用法术重伤我一击。
我吐了口黑血,收回思绪,用这手中的诛仙还了他一击。按理说,他已五脏尽碎,却还是忍住剧痛对城外大吼了句:
“哈哈哈,胡骜,你找了个好靠山,可惜啊,你的女人就要……”他疯了,这是我的反应。
为了避免他再乱说话,其实也出于私心,我立即拿着诛仙给了他一个痛快。不知道胡骜听没听见,我只记得他成为狐王的那个晚上,神色充满着不正常。突然的一阵剧痛,我发现之前胡翮的那临死一击和诛仙的反噬让我受了重伤。我知道他现在心心念念的是那个女孩儿,即使曾经救他的人是我,我也没打算让他知道。我只好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回了房间,独自一人疗着重伤。这才使我好了一些,但短期是不能使用法术了。
第二天,我就随他回了珑玲所住的村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