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
1. 八旗组织中一旗的最高军政长官。满语称“ 固山额真(gvsai ejen)”。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置,并各置左、右 梅勒额真为 佐官。 天聪八年(1634),改 梅勒额真(meiren ejen)为 梅勒章京(meiren janggin)。顺治十七年(1660)定汉名为“ 都统”,梅勒章京为“副都统”。满洲、蒙古、汉军旗各一人,共二十四人。秩为 从一品(初制正一品)。分掌各该旗之户籍、田宅、教养、营制、兵械以及选官序爵、操演训练等军政事务。
2.驻防八旗的最高军政长官之一。于不设 驻防将军之地置之,如察哈尔都统(驻张家口)、 热河都统(驻承德)。除掌驻防旗营军政事务外,并兼管驻防地区的民政事务。此外,山海关、密云、青州、凉州等地还各置副都统一人,亦为该处 驻防八旗的最高军政长官。
3.驻扎新疆地区的军政长官之一。乾隆四十八年(1783),置乌鲁木齐都统一人,掌乌鲁木齐地区之军政,并节制吐鲁番、巴里坤、古城、库尔喀尔乌苏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