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回,薛宝钗无意间听知小红和贾芸之间的特殊关系,也就是在儒家看来“非礼”的东西。
不仅做到了不“视”、不“听”、不“言”,还做到了明明已经“视之”、“听之”,却以寻找黛玉为借口,装做“弗见”、“弗闻”,托辞遮掩离去。
这就是中庸所说的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听到了又如何,司马光曰:无一事不可对人言。薛宝钗就达到了这种境界,听了和没听在薛宝钗这里没有差别,因为听了也要装作没听见,看到也要装作没看到。
隋书·元德太子传
元德太子昭,炀帝长子也,生而高祖命养宫中。三岁时,于玄武门弄石师子,高祖与文献后至其所。高祖适患腰痛,举手凭后,昭因避去,如此者再三。高祖叹曰:"天生长者,谁复教乎!"由是大奇之。高祖尝谓曰:"当为尔娶妇。"昭应声而泣。高祖问其故,对曰:"汉王未婚时,恒在至尊所,一朝娶妇,便则出外。惧将违离,是以啼耳。"上叹其有至性,特钟爱焉。
杨昭看到了爷爷扶着奶奶,感觉不符合礼制,于是就避开装作没看到。隋文帝非常感叹:这是上天造就的一位长者啊。
杨昭看到了爷爷扶着奶奶,就相当于薛宝钗听到了小红的事。杨昭看到之后装作没看到避开,就相当于薛宝钗听到了之后装作没听到一样的道理。
这不仅符合儒家礼制的要求,在职业皇帝隋文帝眼里,也必是正确无误的。
听到一些别人的秘密是在所难免的,关键看倾听者的事后行为
如果听了别人的秘密,自己守着当个宝,时不时拿出来威胁一下别人,这是小人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