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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妇女地位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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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山东1楼2016-05-20 19:53回复
    节选自李华瑞的《宋代妇女地位与宋代社会史研究》
    李华瑞,2004年9月到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工作。首都师范大学二级教授,2008年4月任首都师范大学唐宋史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9月任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主任、社会科学版主编。首都师范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996至2014年曾先后任中国宋史研究会秘书长、副会长、法人代表,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2001-2009年)……


    IP属地:山东2楼2016-05-20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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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3楼2016-05-20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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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4楼2016-05-20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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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5楼2016-05-2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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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6楼2016-05-20 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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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7楼2016-05-20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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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8楼2016-05-20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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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山东9楼2016-05-20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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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节选自李华瑞的《宋代妇女地位与宋代社会史研究》 。
                    接下来是其他内容


                    IP属地:山东11楼2016-05-30 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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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的程颐已经主张“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了,欧阳修还表彰过被陌生的男人拉过手就砍掉自己手的寡妇


                      IP属地:山东12楼2016-05-30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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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代王朝都瞧不起奴婢,唐律规定“奴婢贱人,律比畜产”,但是唐朝之前的王朝对待奴婢贱人更差。在唐朝,不经过官方允许而私自杀奴婢,是要被处罚的,甚至有人因为杀死奴婢而被处死,例如唐朝的鱼玄机杀死了一个自己的奴婢,结果鱼玄机被处死。
                        而唐朝之前的王朝不经过官方允许就可以杀死奴婢,这还不如唐朝。汉朝例外,但是汉朝也是“不经过官方允许而私自杀奴婢是要被处罚的”,与唐朝一样,对待奴婢贱人方面汉朝并不比唐朝更好。
                        至于你所说的汉朝有歌妓出身的妃子,这种个例说明不了什么,秦朝还有歌妓出身的太后,按你的逻辑,秦朝奴婢岂不是比汉朝强了N倍?但实际上秦朝奴婢的地位不如汉朝。
                        何况,唐朝还有女婢出身的皇后(唐肃宗李亨的皇后、唐代宗李豫之母)。
                        所以你用汉朝后宫出现了歌妓出身的妃子,并不能说明汉朝比唐朝强。
                        @miaodi3819226


                        IP属地:山东13楼2016-07-28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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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在中国古代王朝里,唐朝的女性地位是比较高的,并不比汉朝低。唐朝后期才出现女论语,而且女论语在唐朝并未发挥什么明显作用。 而西汉、东汉已经有限制女性的规矩了,西汉刘向《烈女传》、东汉班昭《女诫》,已经有限制女性的规矩了。而经过五胡时期的破坏、南北朝时期的文化融合,限制女性的规矩反而减弱了。
                          而且唐朝进一步减轻了女性的负担。 历史学家宁欣的历史研究论文《唐代妇女的社会经济活动》指出,唐朝妇女奴婢不授田,相对减轻了对妇女的征敛。隋代还有妇女被征发的记载,唐代正役不见役及妇女。
                          要注意,隋朝授田可不是白给你田,而是授田与要出的赋役是捆绑在一起的,因为男女实际上存在体力差异,妇女授田却难以承担相应的赋役。唐朝妇女不授田,实际是减轻了对妇女的赋役征敛。 另外,唐朝给寡妻妾授田,但是唐朝规定寡妻妾不课,不承担赋役,所以没有增加寡妻妾的负担,反而是在一定程度上给其优待。
                          历史学家宁欣的历史研究论文《唐代妇女的社会经济活动》还指出,与其他朝代相比,唐代妇女的社会地位是比较高的,有更多的社会活动的空间和自由,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也更为活跃。
                          @miaodi3819226


                          IP属地:山东15楼2016-07-28 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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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缠足习俗开始于宋朝。
                            历史研究著作《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了宋朝之前不缠足,五代李煜的窅娘并不是缠足,北宋初期也不缠足,但是北宋中后期出现缠足。缠足习俗开始于宋朝。宋朝缠足已经造成很大痛苦,“受无限之苦”。 而且缠足习俗在南宋已经兴起了,南宋妇女缠足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小脚”已经成为妇女的通称之一


                            IP属地:山东16楼2017-07-09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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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宋欧阳修表彰过被陌生的男人拉过手就砍掉自己手的寡妇。
                              北宋后期程颐主张“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北宋后期程颐认为寡妇宁可饿死也不能再嫁。
                              《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取(娶),如何?’伊川先生(程颐)曰:‘然!凡取(娶),以配身也。若取(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
                              北宋后期的程颐说的“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确实是反对寡妇改嫁,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对整个社会的女性地位方面都有负面影响。


                              IP属地:山东17楼2017-07-29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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