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国足协业余联赛规程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
第六条 参赛资格
一、会员协会参赛资格
(一)会员协会应组织当地业余联赛,其最高水平的联赛冠军参加大区赛(地方足协上报本年度联赛冠军或上一年度联赛冠军均可)。未组织当地业余联赛的会员协会没有参加大区赛和总决赛的资格。
四、大区赛和总决赛名额
(一)主办方有权根据各地业余联赛发展状况确定大区赛的参赛名额数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七条 报名
一、会员协会在大区赛开始前30天(2016年9月1日前),将本地区联赛冠军报中国足球协会社会发展部审核。
第四章 竞赛办法
第九条 比赛时间
省市联赛:具体时间由各会员协会确定。
大区赛:2016年10月初,具体时间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
总决赛:2016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
第十条 比赛地点
一、省市联赛的比赛地点由各会员协会确定。
二、大区赛的比赛地点,采取申办制,由中国足球协会按有关程序选定。
三、总决赛的比赛地点,采取申办制,由中国足球协会按有关程序选定。
第十一条 分区
一、大区赛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赛区。
二、四个大区所含会员协会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竞赛办法
一、省市联赛应以周末赛为主,采用循环赛制。
二、大区赛的竞赛办法由大区赛组委会确定,并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每个大区赛的前4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
三、总决赛的16支俱乐部进行赛会制比赛。
第六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四、初次报名参加2017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俱乐部,将从2016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队伍中按成绩顺序优先产生。
第三章 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
第六条 参赛资格
一、会员协会参赛资格
(一)会员协会应组织当地业余联赛,其最高水平的联赛冠军参加大区赛(地方足协上报本年度联赛冠军或上一年度联赛冠军均可)。未组织当地业余联赛的会员协会没有参加大区赛和总决赛的资格。
四、大区赛和总决赛名额
(一)主办方有权根据各地业余联赛发展状况确定大区赛的参赛名额数量,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第七条 报名
一、会员协会在大区赛开始前30天(2016年9月1日前),将本地区联赛冠军报中国足球协会社会发展部审核。
第四章 竞赛办法
第九条 比赛时间
省市联赛:具体时间由各会员协会确定。
大区赛:2016年10月初,具体时间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
总决赛:2016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由中国足球协会确定。
第十条 比赛地点
一、省市联赛的比赛地点由各会员协会确定。
二、大区赛的比赛地点,采取申办制,由中国足球协会按有关程序选定。
三、总决赛的比赛地点,采取申办制,由中国足球协会按有关程序选定。
第十一条 分区
一、大区赛分为东北、西北、东南、西南四个赛区。
二、四个大区所含会员协会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 竞赛办法
一、省市联赛应以周末赛为主,采用循环赛制。
二、大区赛的竞赛办法由大区赛组委会确定,并报中国足球协会备案。每个大区赛的前4名有资格参加总决赛。
三、总决赛的16支俱乐部进行赛会制比赛。
第六章 名次决定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四、初次报名参加2017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的俱乐部,将从2016中国足球协会业余联赛队伍中按成绩顺序优先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