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固定的店堂或营业场所,门面装饰美观大方,字号脾匾的文字书写规范、工整、醒目,窄堂内外整齐清洁;店堂设有专用的存衣设施和收付衣物的柜台;加工生产车间房屋建筑坚固、实用,光线充足,地面、墙面应达到易清洁、不脱落的要求。
2.生产服务设施:上下水道及取暖通风设备完善,污水(包括干洗衣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4287、GB8978及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水洗、干洗、脱水、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清洗上光的生产设备;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3.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组织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服务规范以及劳动保护办法健全;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交活期限;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服务项目,应明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使用印有本店字号、地址的收取衣物凭证。
2.生产服务设施:上下水道及取暖通风设备完善,污水(包括干洗衣使用的有机溶剂)及废气的排放应符合GB4287、GB8978及国家有关规定;具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水洗、干洗、脱水、熨烫、染色、织补以及皮革或裘皮衣物清洗上光的生产设备;消防安全设施齐备。
3.经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组织经营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各工种的服务规范以及劳动保护办法健全;应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营业时间和交活期限;有委托其他单位加工的服务项目,应明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使用印有本店字号、地址的收取衣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