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资格
第二条 本科学生申请转专业的,申请时应具备的条件:
(一)在某些方面确有突出才能,经拟转入学院专业考核证实转专业后能更好发挥其特长的;
(二)因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三)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四)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情况,并经学生同意后,必要时适当调整了学生所学专业的;
(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违纪处分的。
第三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未取得学籍的;
(二)本科二年级第四学期及以上的;
(三)申请跨科类转专业的;
(四)跨学历层次转专业的;
(五)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对口招生升入本科的学生;
(六)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七)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的;
(八)按照有关规定应予退学的;
(九)已转过一次专业的;
(十)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四条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一般应转入同一年级。
第五条 达到退学预警条件的学生如申请调整专业,必须降入下一年级。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转专业程序
第七条 学生转专业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每年12月15日,各学院网上公布各专业拟接收学生人数(不超过当年该专业新生实际人数的10%,四舍五入)、考核内容及考核办法等。
(二)每年12月18日,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转专业书面申请。
(三)每年12月20日,学院对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按不超过专业实际人数20%的比例确定同意转出学生名单,并予以公示。
(四)每年12月23日,经学校研究批准后,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向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提交《信阳农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
(五)每年12月25-28日,接收学院组织考核、网上公示同意转入学生名单。
(六)每年12月29日,各接收学院将《信阳农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汇总表》(见附件2)、《信阳农林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报教务处,第二学期开学以前教务处完成学籍异动、选课等手续。
(七)二年级学生第三学期提出转专业的,参照以上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