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知乎,作者苏沉船。
击剑项目
正所谓穷文富武,贵族的教育中往往包括骑射和剑术,因而一般的公子哥若非体弱多病,其武艺肯定高过寻常的农民百姓,隐士田畴就好读书,善击剑。常年征战的士兵不能够比较,因为剑术是技艺,战阵搏杀却没有限制。
曹操,骑都尉出身,精通各种兵器使用方法,加上曹氏子弟都擅于剑术,曹操自然也是此中好手。
孙权 ,既然相传他有六柄宝剑,至少可知孙权是爱剑之人。以孙权用其他兵器来与猛虎搏斗分析,孙权能够驾驭各种不同兵器,的确高手类型。而且常年亲临战场,不惧兵锋,对自己武艺相当自信。
崔豹《古今注》记载:孙权有六柄宝剑,分别名为白虹、紫电、辟邪、流星、青冥、百里。
刘备,后人多依托前人之名,但刘备早年以武勇著名,统兵上阵厮杀创立了基业,有被吹捧的依据。若非《三国演义》抹黑刘备的武艺,刘备也不会沦落为战斗力只有五的形象。
《阵纪》:卞庄子之纷击法,王聚之起落法,刘先主之顾应法,马明王之闪电法,马超之出手法,五家之剑有传。
吕布,以臂力过人和骑射著名。而王允视吕布为一介武夫的剑客,这么看来吕布的剑术也有过人之处,不过剑走轻灵,吕布的剑术未必就比得上曹操、刘备、孙权,只是他力气有优势而已。想那项羽在会稽起兵,剑杀数十人,吕布被郝萌包围时只能爬厕所逃避。比起曹刘孙的逃生方式要狼狈多了。
《后汉书王允传》:而素轻布,以剑客遇之。布亦负有功劳,多自夸伐,既失意望,渐不相平。
曹丕、邓展,两人是三国中少有比较过剑术的人,用甘蔗来取代了真剑,不知道手感有没有偏差,或许他们剑术已经精湛到草木皆可为剑的地步,在较量中曹丕击败了邓展。曹丕爱剑可以从《典论》看得出来,在央视节目中还传说有一把陨石打造的追风剑,不过我没有找到过相关史料记载,不知央视何以肯定曹丕曾经锻造了中国第一把陨石剑。
《典论·自叙》中说:“余又学击剑,阅师多矣,四方之法各异,唯京师为善。桓、灵之间,有虎贲王越善斯术,称於京师。河南史阿言昔与越游,具得其法,余从阿学精熟。尝与平虏将军刘勋、奋威将军邓展等共饮,宿闻展善有手臂,晓五兵,又称其能空手入白刃。余与论剑良久,谓将军非法也,余顾尝好之,又得善术,因求与余对。
《典论》:选兹良金命彼工精炼至于百辟三剑:曰:飞景二曰:流彩三曰:华铤俱四尺二寸重斤十五两淬清漳励饰文玉表通犀
曹叡,一剑斩下老虎的爪子,这力度和速度得有多快?显得尽得其父真传。动物保护协会表示强烈谴责。
魏明帝于宣武场上断虎爪牙,纵百姓观之.王戎七岁,亦往看,虎承间攀栏而吼,其声震地,观者无不辟易颠仆,戎湛然不动,了无惧色。
曹髦,身为从未上过战场的天子,仗剑冲杀,曾经逼得敌人不敢逼近,最终还是被敌人的长兵器所杀。可知剑术是练过的,世家子弟练剑再正常不过,这是贵族教育的基础,穷文富武嘛。
《魏氏春秋》曰:戊子夜,帝自将冗从仆射李昭、黄门从官焦伯等下陵云台,铠仗授兵,欲因际会,自出讨文王。会雨,有司奏却日,遂见王经等出黄素诏于怀曰:“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今日便当决行此事。”入白太后,遂拔剑升辇,帅殿中宿卫苍头官僮击战鼓,出云龙门。贾充自外而入,帝师溃散,犹称天子,手剑奋击,众莫敢逼。充帅厉将士,骑督成倅弟成济以矛进,帝崩于师。时暴雨雷霆,晦冥。
鲍出,剑术超群,以一敌众,连杀十余人。不过我估计那些啖人贼大多是饿的没力气的贫民,但以一人之力对付数十人还是相当恐怖的情况,可知鲍出剑术之高。
《魏略,勇侠传》:鲍出字文才,京兆新丰人也。少游侠。兴平中,三辅乱,出与老母兄弟五人家居本县,以饥饿,留其母守舍,相将行采蓬实,合得数升,使其二兄初、雅及其弟成持归,为母作食,独与小弟在后采蓬。初等到家,而啖人贼数十人已略其母,以绳贯其手掌,驱去。初等怖恐,不敢追逐。须臾,出从后到,知母为贼所略,欲追贼。兄弟皆云:“贼众,当如何?”出怒曰:“有母而使贼贯其手,将去煮啖之,用活何为?”乃攘臂结衽独追之,行数里及贼。贼望见出,乃共布列待之。出到,回从一头斫贼四五人。贼走,复合聚围出,出跳越围斫之,又杀十馀人。时贼分布,驱出母前去。贼连击出,不胜,乃走与前辈合。出复追击之,还见其母与比舍妪同贯相连,出遂复奋击贼。贼问出曰:“卿欲何得?”出责数贼,指其母以示之,贼乃解还出母。比舍妪独不解,遥望出求哀。出复斫贼,贼谓出曰:“已还卿母,何为不止?”出又指求哀妪:“此我嫂也。”贼复解还之。
孙礼,尽管没有真跟老虎动手,可见孙礼对自己剑术很自信。后来身先士卒与敌人搏斗,的确是凶悍的剑士。不知道这头老虎是不是曹叡后来切爪子那只。
《三国志孙礼传》:帝猎于大石山,虎趋乘舆,礼便投鞭下马,欲奋剑斫虎,诏令礼上马。明帝临崩之时,以曹爽为大将军,宜得良佐,于床下受遗诏,拜礼大将军长史,加散骑常侍。礼亮直不挠,爽弗便也,以为扬州刺史,加伏波将军,赐爵关内侯。吴大将全琮帅数万众来侵寇,时州兵休使,在者无几。礼躬勒卫兵御之,战于芍陂,自旦及暮,将士死伤过半。礼犯蹈白刃,马被数创,手秉枹鼓,奋不顾身,贼众乃退。诏书慰劳,赐绢七百匹。礼为死事者设祀哭临,哀号发心,皆以绢付亡者家,无以入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