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开着吉利车,买了熟食和啤酒,回去后就开吃开喝。这期间我俩还聊到刚接手的这个案子了。
我跟他说了我的分析。这次警方要抓的嫌犯很邪乎,会养毒虫,那个凶宅是他家,那些正字应该跟虫子孵化周期有啥联系,而北郊坟场,就该是他育虫的一个主要地方,尤其那一晚,胡子踩坏一个坟头时,那里面还飞出一个黄点,这也间接证实我猜的没错。
最后胡子还有个更大胆的猜测,接话说这嫌犯可能是苗人,毕竟国内只有苗人才养虫养蛊的。
我对他这个结论不赞同,我让他回忆下,嫌犯遗留在凶宅的小本子上,写的像是藏语,这分明告诉我们,他是藏地来客。
胡子哈哈笑了,说你咋这么笨呢,也不想想,西藏那里可是鸟不拉屎的地方,尤其是高原缺氧,虫子怎么能活的下来的?
我说你才笨呢,西藏的秃鹫就很多,难道这些大鸟就都不拉屎么?另外那里确实不适合虫子的存活,但往深了想,能活下来的或许都是王者。
胡子表情变得严肃,一看就认同我说的了,但随后又摆摆手说,“咱哥俩也没必要在这件事上较真了,抓不抓嫌犯,都是警方的事,我们只求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