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河北省任丘市荷花村的多家镀锌企业,将未经处理的废水通过雁翎工业园区暗设管道把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排到村边的小河沟和106国道边上的水渠里,给当地群众的生活环境和地下水源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而作为环境监管部门的任丘市环保局则为这些镀锌企业越权办理了环评手续。
镀锌厂污水用水泥暗管排入水渠里。
12月6日,记者在几名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了任丘市荷花村东南角的一条水渠,只见渠水乌黑,水面上飘着一层油渍,气味刺鼻。在渠边的一角,一根水泥管里一直流淌着白色如“豆浆”似的污水,直接排进渠里,尽管已经进入冰封的寒冬,但渠面上还冒着热气。而在紧邻106国道东侧的一条河里,河水全是灰白色,被当地群众戏称为“豆浆河”。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些白色污水都是从雁翎工业园区排出来的,镀锌厂的水都往这个河里排。”
镀锌厂排污水的下水道。
当记者问道:“这样排污你们有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吗?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村民:“监管个啥?给钱就行了,环保局管的目的就是收点钱拉到,收了钱就不管了。”
沿着荷花村东南角这条排污管道掩埋的路线,记者来到了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据当地村民介绍,雁翎工业园区大部分是以铝业生产加工和镀锌为主的产业园。走进工业园区,一块块镀锌的牌匾夺人耳目:星然热镀锌、恒达热镀锌、博纳热镀锌、世轩热镀锌、冀中热镀锌,还有数家无名的镀锌厂,紧邻106国道还有一个钢达热镀锌......这些只是记者看到的一小部分,村民告诉记着,雁翎工业园区的镀锌和化铝很多,只是有的不写名字而已。
镀锌厂污水排入小河里,被当地群众戏称“豆浆河”。
那么,这些镀锌厂都有环评手续吗?
一位自称是曾经开过镀锌厂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镀锌厂都没手续,有的和环保局关系好,钱花到位了,环保局就保护着,风声紧了停几天,不紧了就接着干;有时候为了应付媒体采访,环保局就给个批文,弄套手续就干着,其实镀锌厂因为污染太厉害,要想办环评手续太难了,都要经过沧州市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审批,所以几乎办不了。
在任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八中队陈队长向记者介绍,河里的“豆浆水”可能是镀锌厂清洗用的废水,镀锌企业都有环保手续。随后,陈队长向记者提供了任丘市星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报批稿以及恒达热镀锌有限公司、任丘市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丘市世轩镀锌板带厂、任丘市冀中热镀锌钢板厂这四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记者看到,星然32万吨热镀锌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恒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都是任丘市环保局审批的,其中恒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任丘市环境保护所所做出的评估,而任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任丘市环保局在一起办公。对于其他企业,陈队长以老板出门为由,未能向记者提供有关手续,难道这些企业的环评手续在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就没有备案吗?记者不得而知。
任丘市为县级市,对镀锌企业是否有审批权?任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任丘是环保局一起办公,任丘市环保局是否可以批复任丘市环保研究所的环评文件?镀锌企业污染严重,是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任丘市环保局越权审批的环评表和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根据我国环保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镀锌厂属于严重污染企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而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对镀锌厂的审批和对任丘市环境研究所环评文件的合法性令人生疑。
污水直排,形成“豆浆河”,任丘市环保局不但没有关停镀锌等污染企业,而且越权给这些严重污染的镀锌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批。任丘市环保局明知无权审批为何要如此冒险审批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河北省玉田县玉丰热镀锌厂负责人沈宝明依法被唐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这个案件成为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被公开的首次入刑的案例。说起环境污染被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污染曝光被处理的官员也不少,但是仍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企业的非法排污。(本社记者张君 口司学章)
相关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条 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二)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规定:
除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外,原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农林牧渔、水利、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办公商业及城镇居民用房、纺织化纤、医药、化学品及农药制造、垃圾及污泥集中处置、水泥粉磨站(不新增产能)、土砂石开采、矿山整合及尾矿库建设等非辐射类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原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使用IV、V类放射源和III类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调控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下放的建设项目要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环评审批权限一律不得再下放。
镀锌厂污水用水泥暗管排入水渠里。
12月6日,记者在几名村民的带领下,来到了任丘市荷花村东南角的一条水渠,只见渠水乌黑,水面上飘着一层油渍,气味刺鼻。在渠边的一角,一根水泥管里一直流淌着白色如“豆浆”似的污水,直接排进渠里,尽管已经进入冰封的寒冬,但渠面上还冒着热气。而在紧邻106国道东侧的一条河里,河水全是灰白色,被当地群众戏称为“豆浆河”。一位村民告诉记者:“这些白色污水都是从雁翎工业园区排出来的,镀锌厂的水都往这个河里排。”
镀锌厂排污水的下水道。
当记者问道:“这样排污你们有没有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吗?环保部门是如何监管的呢?”
村民:“监管个啥?给钱就行了,环保局管的目的就是收点钱拉到,收了钱就不管了。”
沿着荷花村东南角这条排污管道掩埋的路线,记者来到了任丘市雁翎工业园区。据当地村民介绍,雁翎工业园区大部分是以铝业生产加工和镀锌为主的产业园。走进工业园区,一块块镀锌的牌匾夺人耳目:星然热镀锌、恒达热镀锌、博纳热镀锌、世轩热镀锌、冀中热镀锌,还有数家无名的镀锌厂,紧邻106国道还有一个钢达热镀锌......这些只是记者看到的一小部分,村民告诉记着,雁翎工业园区的镀锌和化铝很多,只是有的不写名字而已。
镀锌厂污水排入小河里,被当地群众戏称“豆浆河”。
那么,这些镀锌厂都有环评手续吗?
一位自称是曾经开过镀锌厂的村民告诉记者:这些镀锌厂都没手续,有的和环保局关系好,钱花到位了,环保局就保护着,风声紧了停几天,不紧了就接着干;有时候为了应付媒体采访,环保局就给个批文,弄套手续就干着,其实镀锌厂因为污染太厉害,要想办环评手续太难了,都要经过沧州市环保局、河北省环保厅、国家环保部审批,所以几乎办不了。
在任丘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八中队陈队长向记者介绍,河里的“豆浆水”可能是镀锌厂清洗用的废水,镀锌企业都有环保手续。随后,陈队长向记者提供了任丘市星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报批稿以及恒达热镀锌有限公司、任丘市隆鑫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任丘市世轩镀锌板带厂、任丘市冀中热镀锌钢板厂这四家企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记者看到,星然32万吨热镀锌环境影响报告书和恒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都是任丘市环保局审批的,其中恒达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显示,任丘市环境保护所所做出的评估,而任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任丘市环保局在一起办公。对于其他企业,陈队长以老板出门为由,未能向记者提供有关手续,难道这些企业的环评手续在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就没有备案吗?记者不得而知。
任丘市为县级市,对镀锌企业是否有审批权?任丘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和任丘是环保局一起办公,任丘市环保局是否可以批复任丘市环保研究所的环评文件?镀锌企业污染严重,是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还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任丘市环保局越权审批的环评表和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不得与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审批部门存在任何利益关系。
根据我国环保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镀锌厂属于严重污染企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而任丘市环境保护局对镀锌厂的审批和对任丘市环境研究所环评文件的合法性令人生疑。
污水直排,形成“豆浆河”,任丘市环保局不但没有关停镀锌等污染企业,而且越权给这些严重污染的镀锌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审批。任丘市环保局明知无权审批为何要如此冒险审批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河北省玉田县玉丰热镀锌厂负责人沈宝明依法被唐山公安部门刑事拘留。这个案件成为了新司法解释出台后,被公开的首次入刑的案例。说起环境污染被曝光的事件层出不穷,因污染曝光被处理的官员也不少,但是仍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企业的非法排污。(本社记者张君 口司学章)
相关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第八条:第二款规定 化工、造纸、电镀、印染、酿造、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等污染较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级或地级市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条 下级环境保护部门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依法撤销或者责令其撤销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二)对超越法定职权、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条件做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直接责任人员,建议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通知规定:
除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等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必须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外,原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登记表的非辐射类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农林牧渔、水利、社会事业与服务业、办公商业及城镇居民用房、纺织化纤、医药、化学品及农药制造、垃圾及污泥集中处置、水泥粉磨站(不新增产能)、土砂石开采、矿山整合及尾矿库建设等非辐射类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原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使用IV、V类放射源和III类射线装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下放到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对产能过剩行业和重复建设项目调控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下放的建设项目要履行好环境管理职责,环评审批权限一律不得再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