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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231★『长评』【血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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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位晚好。
同人文的写作,一定具有普遍的规则。因为同人文毕竟是以对一个作品的爱为目的进行的创作,其主体既然构建在原作之上,每篇都如此,那就一定因此可以拥有一些普遍的规则。
我想要探索是否具有这样的规则。
同时,文评也是对一位作者最大的激励,这也是对雾菱小姐辛勤工作的犒劳。
附上原文:http://tieba.baidu.com/p/3868750478
告知作者;@雨中の雾菱


IP属地:福建1楼2016-12-31 19:43回复
    一般来说,我们在概述时采用分层法。因为分类法是研究复杂问题的最基本工具。这又是个大命题,为了不使文评真的成为死气沉沉的学院作品,我们还是暂且把这个证明略去。详细的证明,若是有机会,我将在后来给出。对于一篇文章,我们一般这样分类:把章节分层、把段落分层、把句子分层。本文虽然只有一万余字,但是三种分类都用得上。但我不会发表句子的分层,因为那太过于繁琐。除非分析《纯粹理性批判》这样的作品,一般不会在这个层次上过细的钻研。
    《血红色》概述,首先将从第二层开始。
    1.真红在夕阳下回忆。
    2.罗真和爱丽丝在舞会上相识;黑死病袭击,爱丽丝死去;罗真制作出真红。
    3.Sarah开箱;真红回忆罗真的制作。
    4.水银灯出现;真红决定接纳她。
    5.人偶们在Sarah家读书喝茶。
    6.法王反攻;水银灯学走路。
    7.人偶们知道了罗真在哪里。
    8.水银灯的忠诚换了对象。
    9.真红决定搜集信息。
    10.真红偶遇苍星石,与之发生战斗;水银灯被苍星石腰斩。
    11.真红关于自己及水银灯身份的自述。
    12.真红在森林中奔跑沉思。
    13.火光中罗真被抓走。
    14.罗真被处死。
    15.真红又一次醒来,新的游戏。


    IP属地:福建3楼2016-12-31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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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要写关于一对同人配对的同人文,作者往往不仅仅要描述一种关系而已,作者还要讲两人的画像再现起来,那么本文又存在什么样的真红与水银灯的画像呢?回到之前的概述,我们按照这种综述作为索引,再看一遍原文,就可以发现:水银灯的理念核心在于爱,而真红的理念核心在于挣扎。显然,后者的理念核心,更利于作者着笔,在本文中,真红可能也是作者塑造的最好的一个角色了,有矛盾,有挣扎,具有激发人审美的悲剧性。但是,作者虽然花了很多笔墨写真红如何视罗真的计划为笑话,可是到了真红真的开始行动的时候,真红的信念就没有体现出来了——这使得真红到最后也呈现为一个虽然意识到不对,但仍然没有什么自由的角色。所以,“自由究竟是什么?”作者把人偶中存在的这种特质写出来了。这可能也是《蔷薇少女》同人文的一种新的思路,挖掘蔷薇少女们作为人偶而拥有的可以被推论出矛盾、挣扎、悖论。
      在评论中可以看到,有些读者认为作者的文笔很好。这个判断是正确的吗?文笔好,说到底是由很多层面的。本文作者的文笔确实在我看过的同人文的水平线之上,而且还超过不少。作者最擅长这几个方面的文笔。一,构造一个意象,并且将这种意向与当时情景贴合的极为一致,比如这一段:“月亮在鱼鳞形状的云朵间,天空是个黑白的洞,形状怪异得像是一种隐晦的暗示。
      ”,非常有画面感;还有描写舞会时,小提琴的乐声流过的意象,也一笔传神。二,描写动态的景象,比如文章最后“黄昏血红的残阳从教堂的门洒下来,真红一袭红衣,几乎要燃烧起来。”,不仅有画面感,而且人物几乎要动起来,作者不仅擅长一笔勾画一种画面,而且很擅长让这个画面进行动态的,在第二遍阅读本文时,我就能够感受到,我几乎能够将本文的每一个情节都化为画面或者几个动作表达出来,比如说第四点,就能够转化为水银灯从镜子中爬出,而真红站在一边不知道在想些什么的图画。三,长短句的错落运用。在长句运用时,作者会注意平衡子句,使两个长句的字数大体相等,这增强了文章阅读起来的音节性——实际上,我们阅读文章时,就算不读出来,音节好的文章也常常具有更好的表现力,比如这里:“夕阳带着深红的颜色即将落到山的另一边,浓艳的红就透过积灰的窗户涂抹在皮箱上,然后让灰暗的皮箱上原本应是骄傲的金色的蔷薇花也染上红色。”,就有平衡子句。而在运用短句时,作者又擅长用短促、重复的音节,使人物的情感一下子就透出来,比如这里:“仿佛闭上眼就会回到那个荒唐的舞台,荒唐的故事。荒唐到令人无法面对。”可以认为,作者的文笔在不少部分是很突出的。
      但是我并不认同“本文看起来很舒服”这样一个意见,因为作者在写作本文时,常常将叙述一下子断开,插入大段大段的心理,讲故事的地方不多,写的也很精炼。这样就使得原文具有一种时间线错综复杂之感。之所以看得很舒服,不过是没有思考而已,在这种情况下,作者用她舒服的文笔、集中而单一的情节牵着鼻子走,当然会觉得舒服。


      IP属地:福建5楼2016-12-31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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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有第三个亮点,就是少有的再现了历史背景。对于我这个文艺复兴及排队枪毙时期欧洲历史的爱好者来说,这算是一个小彩蛋吧。不过作者犯了几个小错误,我在文评最后点出来。希望作者不要太受伤。
        一,英国没有皇帝。
        二,勃艮第公爵没有背叛英王——真要说起来,亨利六世又是英王,又是法王,何谈勃艮第公爵背弃英王转投法王一方呢,这是后世人视角才会做出的论述。
        三,本文在1453年左右,此时没有茶叶。真红和水银灯不可能喝茶。(《茶鉴赏手册》)
        四,阿奎那没有被宣布为异端。







        IP属地:福建7楼2016-12-31 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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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的最后一天,真红留。


          IP属地:福建8楼2016-12-31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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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觉好厉害的样子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1-01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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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估计是红茶党 这里寒冰~


              12楼2017-01-0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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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苦了。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1-25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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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历史问题的可能解释(当时资料已经记不清来源,可能含有错误理解原因)
                  一、托马斯·阿奎那著作中《论物种的多样性》远不及代表作《神学大全》著名,百度百科“炼金术”词条中有如下字段:
                  【在他死后第3年,也就是1277年,教皇宣布其为“异端”。因为所有人都相信,在他的着作中隐藏着“真理背后的真理”。】
                  考据为北京大学程立显《阿奎那论公正》:【在他死后三年的1277年,“教会的神学最高裁判当局巴黎的大师们对219条命题表示谴责,其中12条是托马斯提出来的”。】
                  二、红茶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私心架空
                  三、(由于考据困难引用百度百科)根据亨利五世与查理六世签订的特鲁瓦条约,英国人几乎是单方面的宣布他也成为法国国王(法国人大多不承认特鲁瓦条约有关两国王位继承的条款)。
                  查理七世在阿马尼亚克派的支持下,实际控制着卢瓦尔河以南地区,法兰西北部完全沦于英国统治之下。——《对查理七世的再认识》--《科教导刊(中旬刊)》
                  也是说,实质上的英王法王并不能说是同一人,查理七世结束了百年战争。如果说法律意义上的英法共主,英法百年战争的意义就不存在。
                  四、英国国王,用语错误
                  碎碎念
                  实际上楼主挑出的两篇是写过最长的汞红,也是我最羞耻的两篇。不用隐瞒的事情是我对于剧情的宏观把握永远不合格,女性作者的通病就是写作随意,我记得另一篇我写了半年……以心理为主的短篇,或者可以说轻微意识流才是我擅长的领域,写这篇情节失败的同人初衷不过是对12年迷上RM的中世纪风的一个总结,这篇之后基本上没有写过汞红了。
                  还是非常感谢


                  IP属地:江苏15楼2017-03-19 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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