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3)考生于2016年12月3日10:00至12:00前往相应考点熟悉考场,2016年12月3日下午至12月4日进行专业考试。
(4)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介”。
2.音乐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月2日8:00至1月20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生于1月7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1月6日16:30-18:00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7日至8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9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3.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2016年12月18日至27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8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下午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温馨提示: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
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①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控制线上20分。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月23日至24日;其它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1月16日至17日)。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音乐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月27日8:00至28日17:00;其它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简章详情:
http://zsw.sccm.cn/2017-in-the-province-of-sichuan-music-institute-admissions/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均须按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领取《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办法、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及要求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试实行分片区考试[成都考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自贡考点:四川理工学院(汇东校区);绵阳考点:绵阳师范学院(磨家校区);乐山考点:乐山师范学院;南充考点:西华师范大学(华凤校区);达州考点:四川文理学院(莲湖校区);内江考点:内江师范学院;巴中考点:巴中市巴州区第四中学]。
(3)考生于2016年12月3日10:00至12:00前往相应考点熟悉考场,2016年12月3日下午至12月4日进行专业考试。
(4)考生自行准备考试所用的画板或画夹、颜料、画笔、小画凳等工具。画板或画夹不能大于4开,在画板或画夹上不能有任何图案,考生所带画架不得高于80公分;试卷上不得使用定画液、透明胶。其它事项见“四川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招生简介”。
2.音乐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音乐类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7年1月2日8:00至1月20日17:00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考生于1月7日16:30-18:00熟悉“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笔试考场,1月6日16:30-18:00熟悉其他笔试科目考场。1月7日至8日进行专业笔试科目考试,1月9日至20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
(3)专业考试不分初试复试,一次完成。除钢琴、电子钢琴、竖琴、双排键电子琴、定音鼓外,其它乐器均由考生自备。考生凭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专业准考证》原件参加专业考试。专业面试科目考试实行分组定时按顺序进行,考生本人的《专业准考证》上已排定了考生所参加的各个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点名时间和顺序,凡不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点名时间和顺序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各专业笔试科目的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情况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4)各专业“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实行客观题笔试,考生采用机读卡答题;《中外音乐常识》和《艺术理论常识》科目中的客观题部分要求考生在机读卡上答题(考生自备2B铅笔,请在正规文具商店购买)。笔试科目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迟到误考责任自负。“视唱练耳及乐理”科目的“练耳及乐理”考试,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5)专业考试地点:四川音乐学院(成都市新生路6号)。
3.戏剧与影视类和舞蹈类专业
(1)凡报考我院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类各专业的四川考生须于2016年11月1日8:00至4日17:00进行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27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2)2016年12月18日至27日进行专业面试科目考试。编导类专业的考生于2016年12月18日10:00至12:00熟悉笔试科目考场,下午进行笔试科目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等安排以《专业准考证》上的内容为准)。
(3)专业考试地点:成都理工大学艺术大楼(成都市二仙桥东三路1号)。
温馨提示:未办理艺术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类各专业报名考试及录取。
录取规则
1.普通本科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成绩达到四川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合格和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四川省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对符合我院投档比例和成绩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其填报的志愿顺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各专业录取规则分别为:
①艺术史论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四川省最低控制线上20分。
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录音艺术、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音乐表演、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3.我院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录取办法:
①本科层次公共事业管理、工业设计、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和专科层次影视编导各专业依次以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②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音乐学、音乐表演各专业依次以“视唱练耳及乐理”、高考文化成绩总分的高低排序录取。
③本科层次艺术史论、舞蹈学、动画、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美术学、设计学和专科层次戏剧影视表演、播音与主持、影视动画、艺术设计、展示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游戏设计各专业依次以高考文化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高低排序录取。
4.我院各专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均为1:1。
注意事项
(一)部分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求:美术类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无色弱;音乐剧专业要求考生无纹身、刺字。
(二)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文理兼收,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新生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三)我院招收港澳台学生和境外学生(留学生)(详见四川音乐学院港澳台和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木笛专业的考生可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w.sccm.cn)免费下载相关谱例。
(五)四川音乐学院当年录取的音乐表演和理论专业本科生,经学院专家委员会认定专业特别优秀者可享受1至4年学费减、免及提供参加学院认可的专业比赛所需部分费用。
(六)各专业收费标准如有调整一律按新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七)新生入学后两月内,学院将进行专业和身体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八)四川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下发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音乐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2月23日至24日;其它各类专业考生领取成绩通知单时间:1月16日至17日)。凡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规定的时间内(音乐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2月27日8:00至28日17:00;其它各类专业考生查分登记时间:1月18日8:00至19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正住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各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九)本简章供四川考生专用,由四川音乐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简章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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