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多个省市持续被大范围雾霾笼罩。受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信阳也屡次出现重污染天气。日前,信阳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信阳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并已于12月1日正式实施。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禁放烟花爆竹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民生之举。检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以及各类颗粒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人、儿童的身体健康。
同时,公安机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市每年因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均超过百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是重迎蓝天白云的必然选择。
由于禁放工作面广、线长、量大,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多,迫切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社会联动协作、部门齐抓共禁,真正营造全民禁放的良好局面。
禁放工作不仅是保护环境革故鼎新、兴利除弊的现实需要,也是移风易俗、崇尚文明的必由之路。
1.12月4日9时30分,羊山新区戴庙安置小区居民熊某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熊某处以200元罚款。
2.12月6日11时40分,羊山新区林溪公馆祝某搬家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祝某处以行政警告。
3.12月7日12时许,陈某在羊山新区农林学院东侧燃放了一盘鞭炮和一个花炮。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处以500元罚款。
4.12月15日,浉河区东双河镇杜河村居民余某因其经营的门市部非法储存盘炮13盘、鞭炮37挂,被浉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2日。
5.12月15日,浉河区东双河镇老街居民曹某经营的寿衣店非法销售、储存鞭炮,民警现场查获盘炮12盘、鞭炮70挂,浉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6.12月16日9时30分,羊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凤凰牡丹园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尹某在该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尹某作出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7.12月16日12时许,羊山公安分局民警在东方金典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连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连某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8.12月16日10时许,陶某为庆祝其经营的超市开业,在超市门口燃放鞭炮。高新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陶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9.12月16日,陶某因搬家摆酒席在金水湾酒店燃放烟花爆竹,南湾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陶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12月16日,许某因小孩满月摆酒席在印象南湾酒店燃放烟花爆竹,南湾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许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2016年12月20日17时许,我市浉河区居民 陶某(男,47岁,河南信阳浉河港郝家村人)、陈某(男,34岁,河南信阳浉河区人)因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南湾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以上这些人对禁放令置若罔闻,已经受到了处罚,快过年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你知道吗?
禁放烟花爆竹是维护公共安全的民生之举。检测数据表明,大量燃放烟花爆竹会急剧增加空气中的二氧化硫、一氧化碳以及各类颗粒物等有害气体污染物浓度,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老人、儿童的身体健康。
同时,公安机关统计数据表明,我市每年因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伤害等各类安全事故均超过百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必须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禁放烟花爆竹是重迎蓝天白云的必然选择。
由于禁放工作面广、线长、量大,涉及的部门多、领域多,迫切需要群众共同参与、社会联动协作、部门齐抓共禁,真正营造全民禁放的良好局面。
禁放工作不仅是保护环境革故鼎新、兴利除弊的现实需要,也是移风易俗、崇尚文明的必由之路。
1.12月4日9时30分,羊山新区戴庙安置小区居民熊某不听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熊某处以200元罚款。
2.12月6日11时40分,羊山新区林溪公馆祝某搬家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祝某处以行政警告。
3.12月7日12时许,陈某在羊山新区农林学院东侧燃放了一盘鞭炮和一个花炮。羊山公安分局依法对陈某处以500元罚款。
4.12月15日,浉河区东双河镇杜河村居民余某因其经营的门市部非法储存盘炮13盘、鞭炮37挂,被浉河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2日。
5.12月15日,浉河区东双河镇老街居民曹某经营的寿衣店非法销售、储存鞭炮,民警现场查获盘炮12盘、鞭炮70挂,浉河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曹某作出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6.12月16日9时30分,羊山公安分局民警在凤凰牡丹园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尹某在该小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尹某作出行政拘留1日的处罚。
7.12月16日12时许,羊山公安分局民警在东方金典小区附近巡逻时发现连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羊山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连某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8.12月16日10时许,陶某为庆祝其经营的超市开业,在超市门口燃放鞭炮。高新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陶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9.12月16日,陶某因搬家摆酒席在金水湾酒店燃放烟花爆竹,南湾公安分局已依法对陶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12月16日,许某因小孩满月摆酒席在印象南湾酒店燃放烟花爆竹,南湾公安分局已依法对许某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1.2016年12月20日17时许,我市浉河区居民 陶某(男,47岁,河南信阳浉河港郝家村人)、陈某(男,34岁,河南信阳浉河区人)因违法运输烟花爆竹,被南湾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以上这些人对禁放令置若罔闻,已经受到了处罚,快过年了,希望大家严格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