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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欧洲和中国的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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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再次说明了谣言的持久性,以至于知道真相是如此困难。


IP属地:浙江1楼2017-01-06 17:58回复
    http://view.news.qq.com/a/20140518/004194.htm
    对此,美国著名学者朱迪斯·M.本内特(JudithM.Bennett)和C.沃伦·霍利斯特(C.WarrenHollister)在他们合撰的《欧洲中世纪史》一书中做了解释。值得一提的是,该书是美国数百所大学采用的经典教材,已经盛行30多年,一直颇受赞誉。显然,其观点在欧美学术界是得到承认的,可以说是学界的共识了。
    学者阿兰·布罗(AlainBoureau)在其1995年的著作《领主的初夜》(TheLord’sFirstNight)里也雄辩地证明初夜权只是捏造,并非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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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好了?你说共识就共识,你说雄辩就雄辩?为什么辟谣也不认真一点呢?平白增加了我的怀疑。


    IP属地:浙江2楼2017-01-06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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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88%9D%E5%A4%9C%E6%AC%8A#cite_note-5
      早期提到这个权利是在公元1556年,被用在法国律师兼作家让·帕蓬(Jean Papon,1505-1590)的作品中作社会批判之用[3]。在伏尔泰在他的作品“哲学字典”中接受其为历史事实后才获得广泛流通,很快地,这个词变得经常使用,尤其是在讽刺上[4]。保罗·曼特加札(Paolo Mantegazza)在他公元1935年的书“人类的两性关系(The Sexual Relations of Mankind)”中陈述了这一信念,即是就算这种权利并非法律,但可能是最具约束力的习俗。
      在十九世纪,许多法国人相信在旧制度的法国存在一些不道德的权利,诸如“droit de cuissage(droit du seigneur),初夜权”、“droit de ravage(破坏权,给予领主破坏自己领地的权利)”、“droit de prélassement(横躺权,据说领主有权将农奴开肠破肚以温暖他的脚)”。
      直到二十世纪初,西亚美尼亚的库尔德人头领(khafirs)仍保留与亚美尼亚新娘在结婚当天夜晚性交的权利[5][6]。
      现代法国史学家阿兰·布莱的考据认为欧洲的初夜权是种乡野传奇而非实质的法律或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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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基的意思是这个词是某法国人发明的(至少是最早有文字可征的),然后为伏尔泰使用。
      但是维基没有做出肯定的回答。


      IP属地:浙江3楼2017-01-06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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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kZRBAXSLYYKLeaQagIFemqh6k3LH8qz5OuEC91D_WndpUyI7ZLQOlfJbJhz8YcqsR27rNfEbstXU-EAGRja3rhh5JBidbU281ZidoKkUhLOkSM3jiQ7rlhcCTkZNMPHX
        百度百科就神了,说法完全不同。不过我一看他唯一的引用链接是一个404的贴吧帖子,我对此只能呵呵。


        IP属地:浙江4楼2017-01-06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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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个人估计是有的,因为有祭祀用头生子的习俗,多个民族有这种习惯。
          古人怕见红,认为不吉利。
          与多个农妇搞这个我估计贵族没多大性趣。多数是收钱了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1-07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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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席勒和伏尔泰这些人的书,其三观令我大跌眼镜,整个就是一否定前朝的左派小将,虽然不能说其人浪得虚名,但无疑流毒很广。
            至于证明一个事物不存在,要比证明其存在难得多,翻遍中世历史所有文献,方能断言某物不存在,而反论其存在,只需一两本书就够了。初夜权到底有或没有,对于这里的人来说也就是上网查论文的事罢了,若要论及背后浩若烟海的文献究竟如何,那是不可能的。


            7楼2017-02-20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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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国,有这样一篇著名文章,据说是雄辩地证明了除夜权在中国淮北地区的存在。
              《近代苏鲁地区的初夜权_社会分层与人格异变》(作者后文:《地区性社会差异与淮北的初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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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了只能感到,将之冠以除夜权名号的意义何在?把这些文本作为中国基层治理的研究材料不好么。


              IP属地:浙江8楼2017-02-20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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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根据《欧洲中世纪史》,我明确定义除夜权是一项“成文或不成文的法律或传统”。
                这个文章的主要问题是,大量征引弱证据效力的文本。除夜权作为一项“成文或不成文的法律或传统”,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唯物史观,在经济基础方面的论述应该集中在某种稳定的生产关系上,因为只有这个才能产生稳定的传统。在上层建筑方面的论述应该集中在一些明确的表达上,而不是使用一些空泛的、不能明确指向除夜权内涵的文本。
                现在这种写法,又臭又长,是很干扰读者视线的。


                IP属地:浙江9楼2017-02-20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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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按照弱证不立的原则,把文章筛了一遍后,支持初夜权存在最有力的证据是什么呢?
                  是二十世纪tg在淮北的农村调查。然而这些调查又是内部资料,我们看不到的。这真是尴尬了,你说你有理,可是我们什么都不知道,怎么知道你有理呢?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也承认,“‘除夜权’一词20世纪以后才成为汉语词汇。因此,对除夜权的准确描述,多为新式知识分子。”
                  这不能不令人想到,新式知识分子凭借外来词汇对旧有现象进行先未曾有的指认,在这一过程中语义的飘散必须加以注意。必须指出的是,文中的一些例子反而是“除夜权”的反证,例如作为传统的“除夜权”本不该导致枪杀、反抗、拒绝的发生,这些现象正说明这项传统的“不传统”和传统贞操观的强势。
                  应当说,凭借仅有的资料进行这种研究是非常艰难的。可是我不禁要问了,为何要进行这种研究呢?有何意义呢?将所谓的“除夜权”现象归入地主或者僧侣在中国皇权社会压迫行为的大集合不好么?


                  IP属地:浙江10楼2017-02-20 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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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挖坟见谅,但这种事实性问题还是想说一嘴。。
                    本国的教材很难真实还原本国恶俗,日本教材也不承认南京大屠杀不是? 2007年一则新闻,标题为“英国王储查尔斯买下庄园附赠初夜权”,内容简要为查尔斯在购买领地的合同上没有认真看,合同内部就附带了初夜权的转让,事实胜于雄辩,而非史学家的推断。
                    新闻真实性不详,但被网易新闻、微博、天涯等新闻版面刊登。
                    如果吧主觉得多余,删帖即可。


                    IP属地:黑龙江12楼2018-10-28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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