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酒伊笙文社吧 关注:57贴子:3,200

『百酒伊笙』│原创│《莫失莫忘》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2月晋赛。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2-04 23:34回复
    莫失莫忘,虽然老套,但是也挺好的。
    -
    不要失去,也不要忘记。
    -
    多好啊。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17-02-04 23:35
    回复
      封面hhh,顺便水一水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17-02-05 00:19
      收起回复
        伪前蜗牛般的速度\(〇_o)/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17-02-06 18:00
        收起回复
          百鱼姐你赢在了。。。。起跑线上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2-07 17:35
          收起回复
            我一直都想以一个男生的第一视角些一篇文章。
            还好,有这篇列车文。
            渣到爆,但是我还是很喜欢。
            这是一个新的尝试,愿你喜。


            来自Android客户端8楼2017-02-09 21:20
            回复
              【001.开篇】
              大年二十八。
              -
              日出东方,薄雾被光线照得四下散开。小巷里逐渐变得拥挤,路边也支起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早餐摊。喧闹声和叫卖声交织在一起,绕着弯穿进我的耳朵里。我小心地穿行在窄窄的巷子内,只能不时侧身避让开行迹匆匆的行人。
              看着行人们陌生的侧脸,不知为何,我的心里竟觉得暖暖的。我似乎看到了他们对我微笑的样子,还听到了几句真挚诚意的称赞。他们拍拍我的肩膀,眼睛里充满笑意。但是我知道这是幻想,我很明白。
              -
              因为我是王源。
              只是一个流浪歌手。
              -
              风很凉。
              我把外套裹紧。身后的吉他也为我挡住了一点风。我的目的地很明确,就是火车站。我要回家。只是正赶上春运,也不知道能不能够买上火车票。
              小时候我从来都是望着电视上的春运新闻,人山人海,嘘嘘嚷嚷,很是掉档次。无声地想着,自己以后可不会这样,就算自己过年要回家,也是开着自己的车,回家好好让爸爸妈妈高兴一番。
              -
              只是小时候什么也不懂,傻傻地以为只要能到大城市里去,就可以获得一切自己现在没有的东西。可是现实又太骨感,不给一个做梦的孩子一点希望,愣是硬硬地给了他一拳头。
              我的梦想是什么都已经忘记了,更不会去实现它。
              -
              我低着头走过挂满灯笼的街巷。看着自己的脚尖一次次抬起而又落下,也就不知不觉走了不短的路。待到我的鞋子旁,多了更多的鞋子,火车站也到了。
              -
              人人脸上迫切十足,都在踮着脚观望购票窗口的情况。只可惜队伍移动地极其缓慢,而且一不留神就会有人猝不及防地插到你前面。
              -
              我有生之年第一次见过这么多人。是啊,我真的很没有见识。接着,我低头苦笑了一番——这个家我注定也是回不成了。可是分别太久了难免会珍惜,我在好多个拿泡面来对付晚饭的日子里想念起妈妈做的小面来。
              -
              “嘿你去哪儿?”一个有些急促的温和声音。
              我回头一瞧,只见是一个年纪不大的男生挤在人海里在对我说话。他眉清目秀,鼻是鼻眼是眼的。特别是那双眼睛,里面盛满了无尽的清澄,正闪着柔和的光。
              -
              “重庆南岸。”
              我也收起身上的棱角与不羁,尽量装出一副友好的样子柔声对这个男孩子说。
              “还真巧!就是你了!跟我走快要检票了!”他刚刚听完我的话语,便从人海中费力地伸出一只手,拉起我的胳膊,穿越重重人潮,向着光线来源的入站口跑去。
              -
              我当然知道他要做什么。无非就是带我一起登上去往重庆的列车。我在北京混了好多年,每天饥一顿饱一顿,也是懂得了好多带有烟火气的道理。比如说,在这个时候,我不可以拒绝他,要跟他一起走,我才可以省钱。
              省钱。
              比命重要的两个字。
              -
              车厢内很整洁。至少比外面的人头攒动好得多。我跟在这个男孩身后,淡淡看着他温和的背影。不算挺拔,但是看了很舒服。
              我和他在车厢末尾的一张桌子对面分别坐下。车厢里面很温暖的缘故,车窗上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霜。
              -
              车厢里有的小孩子用手指在窗上写字,不过是些莫名的符号罢了,但是他们却很在乎,写完之后盯着玻璃好一阵看,欣赏够了才依依不舍地把目光移开,跟妈妈聊天去了。
              幼稚。
              至极。
              -
              “喂,你想知道我叫什么名字吗?”冷不丁的,对面响起那个温和的声音,再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与声音同样温和的脸。
              “对不起,我不……”我冷漠的拒绝还没说完整,就想起来自己所处的环境,是面前这个男孩子给我的火车票,我才可以坐上这列归乡的列车。于是,我换了一个表情,小声说道:“洗耳恭听。”
              违心的话要小声说。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对了,在北京的生存法则中还有一条:对自己有用的人一定要把他当成自己的亲爹。
              -
              面前的这位就是我王源的亲爹。
              亲爹轻轻笑了,转身在玻璃的冰霜上写了三个字——王俊凯。字迹秀气清雅,完全不是男生的风格。哦!怪不得他是我亲爹,原来他也姓王啊!此时我的内心独白是这样的。
              -
              没错,其实我不高冷。其实我只是一个被冰冷的北京渲染得不成样子的可怜孩子。
              记住,我的本质是逗比。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17-02-09 21:20
              回复
                【002.辉煌的从前】
                因为在网上订票的时候在“购票张数”一栏填多了一张,所以就会在人海中找到你,把你拉上这辆列车。
                王俊凯这样解释。
                -
                我淡淡笑。不说话。这辆列车是慢车,估计在明天早上才能到达重庆。窗外的风景缓缓掠过,深深浅浅地在我的心中潜入一些不一样的色彩。
                窗外并不是大北京的霓虹闪烁了。而是农田,整片整片的农田。黄色的稻草人静静站在那里,手里的大蒲扇一直举着,一动不动,却从未放下。各种鸟儿停在他的肩上,像是知道他不会动一样,肆意地啄食他身上的稻草。
                -
                和我一样可怜。
                -
                “你会弹吉他?”总是一个温和的声音把我从幻想中叫回来。然后我抬头看了看王俊凯,又瞧了瞧我的吉他,点了点头。
                我从6岁开始学吉他,就是这一把吉他,陪了我18年。记得那时候买这把吉他还挺贵的。那是一人一月也就挣个400来块钱吧,这把吉他1400块。上完学之后,我就带着这把吉他,来到了北京这个凶残的地方。为了这个根本就不值得一提的城市,我付出了好多好多。
                -
                “可以……给我唱首歌吗?”王俊凯用很谦卑的语气问我,“就用这把吉他伴奏。”
                -
                我一愣。在北京的流浪歌手生涯中,我每次抱起吉他,想要认认真真地唱一首歌时,所有的人们都会对我视若无睹,也就只有几个小孩子看着我可怜,才往我的鸭舌帽里扔几个碎银子。现在遇到了个肯倾听我的乐声的人,我倒也三生有幸。
                “好啊。听什么?”我抱起我的吉他,问他。
                “你随意。”他耸了耸肩,做了个“你请”的手势。
                -
                我低头想了片刻,心中豁然明朗。又抬起头来向他淡淡笑,说:“请教了。”
                我看着窗外,轻刷着和弦。这首歌是我最喜欢的,在两、三年之前吧。那时我刚到北京,没有习惯这个“弱肉强食”的地方。然后我就在一个桥洞下,边哭边听这首歌。
                -
                《蜗牛》。
                周杰伦口中的“瓜牛”。
                -
                两年前我在北京的桥洞下听周杰伦唱这首歌。
                两年后我在开往重庆的列车上给一个叫王俊凯的男孩子唱这首歌。
                时间看似轮回,但是它总会重复。在某个节点上让你去回味之前的事情。然后,回忆着,就感动了。
                -
                我望着对面人的脸庞,始终没有让视线变得模糊起来。我用力笑,他也对我笑。尖尖的虎牙露出来,温暖至极。这家伙想来也是个祸害姑娘的主儿。
                我唱完了。
                没哭。
                应该是没哭吧。
                -
                之后王俊凯就缓缓鼓掌。
                眼中朦胧一片。
                -
                我细心地把吉他收起来。
                然后递给他一张纸巾。
                他终究还是个小孩子。
                至少我觉得是。
                -
                等到王俊凯情绪平复了一点后,我带上一点笑意,问道:“你是学生吧?”
                “嗯。高三了。”他说,“我是艺考生。今年回家过完年之后,就要正式艺考了。”
                -
                “我也是。”我发现王俊凯面前我只能淡淡地笑,是回忆的那种笑。因为他身上和曾经的我相似的地方太多了,“我的意思是,从前。我的从前。”
                我也有辉煌的时刻,只不过是从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2-09 21:21
                回复
                  【003.】
                  我淡淡望着王俊凯那精致的面孔,不说话。我今年24岁,他高三应该是18岁。我们相差6岁,但是却像两代人一样。我历尽沧桑,他洁白无暇。
                  我们的性格和阅历都这么不相似,但我却总能在他的身上找到我曾经的影子。
                  -
                  我想守护他。
                  我被我突然之间的想法吓了一跳。我靠两个男的我守护他干嘛?好吧其实就是觉得他太像我了,就是忽然想要对自己好一点吧。这几年在北京风餐露宿,像乞丐一样一点都不在乎自己。有人能一丝丝地欣赏我的歌声我就像是得到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一样,我再也不会为了一双好贵好贵的限量球鞋而倾倒了,再也不会在干燥的秋天特意买来护肤露来保养皮肤了。
                  -
                  北京生存法则里说:“不用太娇气。省钱省钱省钱,就是你一辈子要做的事情。”
                  -
                  “哥哥,你的梦想是什么?”王俊凯不知道从哪里看出我比他大,竟然称我叫哥哥。可能是我脸上就写着“老”这个字吧。等一下,我好像关注错了方向。
                  其实这个问题我也问过自己好多遍,像王俊凯这个年纪的时候,我的梦想只有一个——做一个万人瞩目的歌手。但是到了现在,我明白了在冷酷无比的世界里生存的所有道理。所以,我的梦想不见了。
                  在我对这个城市失望透顶的那个晚上就消失不见了。这要我怎么回答王俊凯的问题。
                  -
                  “王俊凯,”我说,“你知道的,有一句特别红的话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我也曾经把理想想得很好,很远大,甚至连我成名以后的日子是什么样子的我都想好了。可是这终究是想象嘛。之后,我就沦落,沦落,继续沦落,沦落到连自己最初的梦想都忘记了。”
                  “我真的是一个坏男孩。”我低着头,有些无谓地说道。
                  -
                  “我知道你的梦想。”王俊凯的声音中带着淡淡的笑意,在我惊诧地抬起头来时,他继续说了下去,“做一个最棒的歌手,对吗?”
                  -
                  “没错……”我听了之后,更加惊讶了。甚至想要拂开王俊凯那厚厚的刘海,看一看他到底有没有能读心的第三只眼睛。但是我至少还是有点理智的,鬼神论什么都不信。
                  “我为什么会知道你的梦想?因为我的梦想就是这个。”王俊凯看着我,眼里映出我的脸庞。
                  -
                  当时我的心情那叫一个震惊至极。所以王俊凯接下来的话我只听了个大概。但是,在几年后的时候,我还是记忆犹新。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他说:
                  -
                  “哥哥,你要知道现实虽然很残酷,但是这都是命运给你的考验。考验过后,如果你赢了它,它就会给你一生都吃不完的糖果。也就是永生的甜蜜。”
                  “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那有那么多一夜成名,都只是百炼成钢。哥哥,你真的很棒很棒。我想,你一定会有所成就。”
                  “你确实是被生活的艰辛洗涤掉了自己的梦想,忘掉了它,失去了它。我认为世界上最可惜的事情就是这个。哥哥,今天我来告诉你一个最珍贵的词语吧。”
                  -
                  “莫失莫忘。”他的笑容因为我的泪眼模糊而变得朦胧。我捂住嘴巴没让自己哭出声来,眼眶是湿的,但是嘴角是微微扯起的。
                  -
                  “哥哥,不要失去,也不要忘记。你的梦想,你的坚定,你的自信和你的热血,都不要忘记。我会一直等你,等你成为了最棒的歌手,我就会在你的演唱会台下做最卖力呐喊的那个人。记住,莫失莫忘,不要忘记你拥有的一切。还有……我的存在。”
                  -
                  王俊凯的笑温暖了整趟列车,温暖了我被北京冻成深灰色的心。我想,在我实现了梦想的那一天,回首过去,一定是桃花一片。是他眼睛里的桃花,红得艳而不俗,随风缓缓轻轻摇曳。
                  那是我的世外桃源。
                  那是我的独家记忆。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2-09 21:22
                  回复
                    【尾声】
                    当我站在追光灯的最中央,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数以万计疯狂的粉丝们,真的有一瞬间的恍惚。我握着话筒,戴着耳返,抱着吉他,还是那把陪伴我十余年的吉他。我想这是唯一一个可以记录我艰苦的过去的东西。
                    台下的灯牌宛如星星之火,一跳一跳地在我的瞳孔中闪耀着。“王源”这两个大字终于可以闪亮起来了。
                    -
                    “谢谢你们……”我笑着,望着台下的她们。
                    只是在一片欢呼声中有一个身影十分特别。那个人靠在舞台旁边,身材高挑。一身黑色装扮,看不清面孔。只有一双特别明亮的眼睛在熠熠发光。
                    我的潜意识告诉我他是一个很重要的人。
                    -
                    突然,全场灯光忽的暗下来。连我头顶的那束追光灯也暗了下来,刹那间四周一片黑暗。接着,是一个很好听很温和的声音:“大家晚上好,我是王俊凯。”
                    -
                    我去!
                    -
                    我可以说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这个吗?
                    台下的粉丝们也瞬间轰动起来了。灯牌也放下了,嗓子也不要了,齐声大喊“王俊凯!王俊凯!”是的,这个臭小子也实现了他的梦想,现在是一个超级棒的原创歌手。有颜有才,祸害了一片上中学的小女生。
                    -
                    哼,连我的风头都抢了。
                    -
                    “王源哥哥,你还记得我吧?”我感觉到那个声音再离我越来越近,声音越来越清晰,“莫失莫忘,我想你做的很好。对吧?台下的粉丝朋友们?”
                    “对!”她们也是给面子。当然,谁看了帅哥不给面子啊?
                    -
                    然后,王俊凯轻轻的走过来,皮鞋鞋跟在地面上敲打出一串清脆的声音。他自然地搂过我的肩膀,修长的手指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我的肩。对了,王俊凯也是也是过二十的老男孩了,身上不免添了一些成熟的气息。
                    比列车上的艺考小男孩帅多了。
                    -
                    工作人员很贴心地为我们拿来两把凳子,王俊凯淡淡笑,做了一个“你请”的手势,跟列车上让我弹吉他的小男孩一模一样。
                    -
                    我坐在凳子上抱紧了吉他,面对台下一众粉丝的强迫说出我俩相识的过程,只好与王俊凯对视一眼,无奈的叹了口气:
                    “事情嘛,是这样的……”
                    -
                    莫失莫忘,方得始终。
                    -
                    END.
                    本文起笔于2017年2月4日晚22时46分。
                    完稿为2017年2月9日晚20时50分。
                    不长,可以定义为凯源文。
                    渣透了的励志文,愿你喜。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2-09 21:23
                    回复
                      《莫失莫忘》全文完结。
                      共4810字。
                      完结撒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2-09 21:24
                      回复
                        我靠我又完结了一篇文@逗比的面具i


                        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2-09 21:26
                        收起回复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4-13 20:13
                          回复
                            dd


                            来自Android客户端16楼2017-06-13 20:5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