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试办法第十二条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公式如下:
普高生:综合成绩(总分200分)=高中学考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试80分+素质特长考评20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其中高中学考从考生十门学考成绩除语文、英语、数学三门指定科目外再择优选取最好的两门科目,共5门课目作为折算科目,满分为100分;
往届生参加老学考的技术课程成绩折算分值为通用技术成绩+信息技术成绩之和/2。
学考等第折算分值如下:
中职生:综合成绩(总分200分)=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合成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综合素质测试80分+素质特长考评20分,满分100分,占总分的50%)。
中职生按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折算(简称技能成绩折算)。按限报科类对应的浙江省职业技能考试(含操作考试和理论考试)成绩折算,即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满分300分)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方式折算,满分成绩折算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