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招委发[2017]1号
关于印发《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有关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为搭建普通高等教育之间的“立交桥”,促进普通本科与高职(专科)教育之间的相互沟通与衔接,进一步调动高职(专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满足受教育者接受多样化高等教育需求,现将我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
2.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进程表
3.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考场编排说明
4.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英语科考试大纲(试行)
5.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计算机科考试大纲(试行)
6.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报名表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17年1月 12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招委会各主任委员、各市(州)招生委员会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月12日印发
附件1
2017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
专升本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要求,结合我省实际,为确保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正常实施,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报名
(一)符合下列条件人员方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省内普通高等本(专)科院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省内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
3.身心健康。
(二)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除符合上述条件外,须持省公安厅签发的“外侨居留证”,方可报名。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的普通高职(专科)在校生和往届毕业生;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4.中学在校生和毕业生;
5.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
6.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的;
7.外省大、中专及所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至12日,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具有专升本招生资格的省属本科院校;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报考专业应与本人在高职(专科)院校学习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医学类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其专科阶段学习专业须为医学类专业。
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学校证明、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和当年被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录取的《录取新生简明登记表》复印件等,由毕业学校集体到所报考的院校设立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退役士兵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以及5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到所报考的院校办理报名手续。
相关院校负责联系省级民政部门获取上一年度本省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退役士兵有关信息等工作。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看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
考生所在学校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等在《考生报名表》上做出全面鉴定。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退役士兵由省民政厅签署审核意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三、体检
1.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各招生院校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做好体检工作。具体体检日期由各招生院校根据实际确定,原则上应于考试前或考试后两天内进行。
3.体检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二级甲等医院。主检医师应由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原则性强的主治医师担任。体检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体检工作人员守则》,严禁舞弊。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做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四、考试
1.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考试科目分为公共课和专业课。公共课为计算机(分理工农医类、文史财经类)、英语,每科满分为150分;专业课满分为2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命题制卷。各招生院校自行负责计算机、英语两门公共课和专业课的命题与制卷。
3.考试时间。全省统一考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至26日,具体考试时间与考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日期
科目
时间
2017年3月25日
(星期六)
2017年3月26日
(星期日)
9:00—11:00
计算机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