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淄博侯宗堂自1998来临朐经营裕卓水泥厂给临朐的经济发展也做出过应有的贡献,2015年6月25日寺头郭太安之子郭剑和申文平之子申健来承租我水泥厂经营,租赁期为五年,但自2016年5月份开始就停止缴纳租赁费,而且将我公司价值40余万元的设备一台私自卖掉,我多次讨要未果,11月份我和妻子去讨要,郭剑等人非但拒不交纳还将我妻子打伤住院,我报警后至今未处理。在2017年1月郭剑申健等人又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将我公司门卫打伤住院,并安排人强行霸占在公司并扬言在临朐黑白两道谁也奈何不了我们,到现在已经有十个月不交租赁费,加上其他费用已经欠我公司240多万元。郭剑以五年合同未到期为由赖在水泥厂阻止我正常生产经营使我造成巨大损失。我起诉至临朐法院,但郭剑与法院部分人员勾结致使本案件两个多月都没有送达,因我公司每月税务,工人工资,养老保险和银行利息每月都有三十多万元费用,郭剑等人想把我拖死已达到霸占我裕卓公司的目的,我一个外地人在临朐是有理寸步难行,最后死路一条。朗朗乾坤,光天化日希望临朐的正义之士给予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