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宅基的问题。1984年,我们家重建房子,邻居未建,在90年办理了土地证,办理的土地证上我家和邻居家宅基均宽3.9m(中间有缝约0.1m)。96年邻居重建新房的时候因为宅基与我们家产生了纠纷,认为我家原来占了他们家的位子(事实上,1956年的土地证上,我家宽4.0m),因此威协我爸签了协议(我当时在外面读书,不知道此事),协议中重新以我家外墙向外延伸3cm为中心线划分宅基。他家建成后宽成了4.0m。由于我们家房子破损严重,在今年要重建房子,准备按土地证上宽度重建(也就是按原来房子大小重建),他却以我们在96年签的协议为由,要求我们退后3cm。我们想以90年办的土地证为准建房子,而他们硬是不让建,我准备打官司,请咨询一下,96年和他们签的协议是否有效,打官司能否按土地证划定的为准,官司能否打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