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我买房子的时候也发现这个问题了,当时去西街的房管所办理房产证时,东区房管所的人先拿出来空白的众诚房地产经纪公司的委托书让我签字,注意是全空白的委托书,当时我就问了,委托书是干啥的,他们说是办房产证用的,我也就没多想,就签了字。后来等到交费的时候就出现了要缴总房价1%的房产交易服务费,我当时很纳闷,我是直接从开发商手中买的房子,你众诚公司没有为我提供一丁点儿服务,我找你办个房产证,就要给你交5000块钱房产交易服务费,这也太狠了,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于是打电话问禹州市物价局,物价局答复如果觉得收费不合理,可打乱收费投诉电话,他们接到具体投诉内容才能进入程序。后打许昌市发改委收费科,许昌收费科明确答复,豫政【2008】52号文件早已废止,这个文件是指导性文件,这个文件中所指的房产交易服务费为中介收费。又问了许昌市及长葛市,房管部门均没有此项收费。接着又私下打听到,禹州市房管局为了解决本单位人员工资问题,前些年成立了四家房地产经纪公司对应城区的四个房管所(众诚对应的是颍川办事处),房管所的人也是房地产经纪公司的人。他们采取偷梁换柱的方法,当你去办理房产证时,先让你签空白的委托书,当你发现时,他们就拿委托书说是你本人委托他们的,这样就达到了他们乱收费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