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也许不曾发生的故事。
角落里坐着一个寂寞的女子,每间酒吧应该都有这样的女人吧。大概这就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今天这个角落的女子,却只是神色自若的打量着各色男女,引起了我的好奇。我拿着红酒走过去,她不看我只是盯着酒,笑着说道:“嘿,陌生人,我有一个故事,换你一杯酒怎么样?”我也笑笑,伸手将酒递了过去:“今天就听了这故事。”
她说,她记不清这个故事是发生过还是没有发生过了。让我别介意她胡说八道。
那是2008年,北京运动会成功举办,满街都是五环T恤和萌萌的五福娃。那年她18岁,大学考得不错,应了奥运会的盛景。最重要的是,那年她把那个蠢萌的他给拿下了。她说,他叫蠢猫,因为他最喜欢猫了,可是他又这么蠢,让她放心不下。
向他告白那天,她捧了一大把玫瑰,是她兼职半学期攒的钱。她呼朋唤友找了一大帮跳街舞的朋友准备惊喜。到了晚上7点,她给蠢猫打电话骗他来了小广场。蠢猫姗姗来迟,茫然的找她,就这么走到了广场中央。突然音乐响起,一大群人冲出来围着他跳舞,热闹非凡。她就在他面前,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一曲终了,她从身后捧出玫瑰单膝跪地。“蠢猫,这里有99朵玫瑰,”她又伸手指向自己的心口,“这里有一颗爱你的心。我就问你跟不跟我走?”她一脸的骄傲和自负,但颤抖的指尖还是出卖了她的紧张。蠢猫被吓呆了,整个人神游在外,一直到围观群众都开始起哄“在一起”时才缓过来。“你会抢我肉吃!”回过神来的蠢猫第一句还在担心他的肚子。她有些尴尬,神色不太自然的说:“我给你买双份!”“那你不准打我家小毛!”蠢猫又接着说。“如果它不老是占着你的怀抱我可以考虑放过它。”她也接着保证。“那你要爱我一辈子,一心一意。”这句话蠢猫说得格外认真,连一直有些躲闪的眼神都坚定了起来。“废话!以后你就是我媳妇儿了!”她不再啰嗦,一把将玫瑰塞进他怀里,朝他的嘴唇进攻过去……
她轻啜了一小口酒,有些回味的说:“他的唇是我这辈子尝过最甜美的肉。”还真是个吃货,我不免腹诽,嘴上却追问得紧:“然后呢?”
“然后?”她轻轻一声,仿佛就浸入了回忆。
然后是长达三年的异地恋,每个月见一次都特别满足。有时候她会写一封肉麻的情书。那些字眼现在想来还能惹一身鸡皮疙瘩。但那时却一封封的寄出去,满心只有甜蜜。冬天的时候他给她寄过手套,寄过帽子,寄过雪地靴。最感动的是他亲手织的围巾,现在她还留着。再然后,他俩就实习了,俩人默契地去了同一个城市,在上班地点路线上折中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在搬进房的第三天他们初尝了禁果。
“我现在还记得他抱着被子,嘟着嘴,泪珠挂在眼角,哑着嗓子说:‘坏人!你要是敢过河拆桥!始乱终弃!抛妻弃子!三妻四妾!我就,我就,我就!我就——打死你!哼!’”女人轻笑了一下,抿了一口酒,在我好奇的眼神下,做了一个递杯子的动作:“宝贝,别闹了。喝点水,下次小声点。”我脸一下通红,这女人可真是个调情的高手,怪不得她媳妇怕她过河拆桥还三妻四妾呢。她见我红着脸不做声,又继续回忆了下去。
热恋嘛,都是美好的,可哪有永远美好的事。久了自然也厌了。他还是那个性子,爱撒娇、爱粘人、还爱胡思乱想。空闲的时候吧,还能劝一劝,但忙的时候也就有些烦了。有一天,他又在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抱怨她那周没有陪他去看电影。她哄了两句,他还是闹,女人一下就炸了,跟他吵了起来。后来他吵不过她,摔门就走了。女人还在气头上,也没追出去,回身坐下,又开始赶策划。一直到三四点钟,她终于工作完了,气也消了,准备好好哄哄媳妇儿,这才发现整个屋子里早就没了他人影儿。她立马慌了,大冬天的,穿个睡衣就冲出去了,借着手机的微光满小区找。一直找到大门口,看见他就蹲在那儿,整个人缩成一团。
她突然沉默了,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又才笑着说:“这酒好涩。”“或者是你的心,苦了?”我答道,顺手又点了一杯红酒。
“唉,你知道吗?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就蹲在大门口那儿,就那么小小的一团儿,好可怜。我好心疼。就那么短短几步,我都不敢向前,我觉得我好混账!”女人闭了下眼睛,摇摇头,继续说:“我甩了自己几个巴掌。他听到声音突然窜了起来,像一只受惊的鹿。我说,‘我错了。’他低着头,手晃着指着大门,‘刚才我本来想走的,可是我觉得你肯定会来接我。我要是走了,你找不到我该着急了。’他还在那儿忸怩,我忍不住了,冲上去抱住他,轻声跟他说,我们回家,我们回家!然后我们就回家了。”
讲完这一段,女人将酒再次喝完了。“我该走了。”她说。“故事还没讲完呢。”我不满道。“家里那位还在等我回家哄他。”女人笑道,“谢谢你的酒。很好喝。”“谢谢你的故事。胡说八道的故事。”我回道,又目送她远去。嗯,也是未完的故事。
角落里坐着一个寂寞的女子,每间酒吧应该都有这样的女人吧。大概这就是为伊消得人憔悴。而今天这个角落的女子,却只是神色自若的打量着各色男女,引起了我的好奇。我拿着红酒走过去,她不看我只是盯着酒,笑着说道:“嘿,陌生人,我有一个故事,换你一杯酒怎么样?”我也笑笑,伸手将酒递了过去:“今天就听了这故事。”
她说,她记不清这个故事是发生过还是没有发生过了。让我别介意她胡说八道。
那是2008年,北京运动会成功举办,满街都是五环T恤和萌萌的五福娃。那年她18岁,大学考得不错,应了奥运会的盛景。最重要的是,那年她把那个蠢萌的他给拿下了。她说,他叫蠢猫,因为他最喜欢猫了,可是他又这么蠢,让她放心不下。
向他告白那天,她捧了一大把玫瑰,是她兼职半学期攒的钱。她呼朋唤友找了一大帮跳街舞的朋友准备惊喜。到了晚上7点,她给蠢猫打电话骗他来了小广场。蠢猫姗姗来迟,茫然的找她,就这么走到了广场中央。突然音乐响起,一大群人冲出来围着他跳舞,热闹非凡。她就在他面前,目光灼灼的看着他。一曲终了,她从身后捧出玫瑰单膝跪地。“蠢猫,这里有99朵玫瑰,”她又伸手指向自己的心口,“这里有一颗爱你的心。我就问你跟不跟我走?”她一脸的骄傲和自负,但颤抖的指尖还是出卖了她的紧张。蠢猫被吓呆了,整个人神游在外,一直到围观群众都开始起哄“在一起”时才缓过来。“你会抢我肉吃!”回过神来的蠢猫第一句还在担心他的肚子。她有些尴尬,神色不太自然的说:“我给你买双份!”“那你不准打我家小毛!”蠢猫又接着说。“如果它不老是占着你的怀抱我可以考虑放过它。”她也接着保证。“那你要爱我一辈子,一心一意。”这句话蠢猫说得格外认真,连一直有些躲闪的眼神都坚定了起来。“废话!以后你就是我媳妇儿了!”她不再啰嗦,一把将玫瑰塞进他怀里,朝他的嘴唇进攻过去……
她轻啜了一小口酒,有些回味的说:“他的唇是我这辈子尝过最甜美的肉。”还真是个吃货,我不免腹诽,嘴上却追问得紧:“然后呢?”
“然后?”她轻轻一声,仿佛就浸入了回忆。
然后是长达三年的异地恋,每个月见一次都特别满足。有时候她会写一封肉麻的情书。那些字眼现在想来还能惹一身鸡皮疙瘩。但那时却一封封的寄出去,满心只有甜蜜。冬天的时候他给她寄过手套,寄过帽子,寄过雪地靴。最感动的是他亲手织的围巾,现在她还留着。再然后,他俩就实习了,俩人默契地去了同一个城市,在上班地点路线上折中的地方租了个房子。在搬进房的第三天他们初尝了禁果。
“我现在还记得他抱着被子,嘟着嘴,泪珠挂在眼角,哑着嗓子说:‘坏人!你要是敢过河拆桥!始乱终弃!抛妻弃子!三妻四妾!我就,我就,我就!我就——打死你!哼!’”女人轻笑了一下,抿了一口酒,在我好奇的眼神下,做了一个递杯子的动作:“宝贝,别闹了。喝点水,下次小声点。”我脸一下通红,这女人可真是个调情的高手,怪不得她媳妇怕她过河拆桥还三妻四妾呢。她见我红着脸不做声,又继续回忆了下去。
热恋嘛,都是美好的,可哪有永远美好的事。久了自然也厌了。他还是那个性子,爱撒娇、爱粘人、还爱胡思乱想。空闲的时候吧,还能劝一劝,但忙的时候也就有些烦了。有一天,他又在她忙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抱怨她那周没有陪他去看电影。她哄了两句,他还是闹,女人一下就炸了,跟他吵了起来。后来他吵不过她,摔门就走了。女人还在气头上,也没追出去,回身坐下,又开始赶策划。一直到三四点钟,她终于工作完了,气也消了,准备好好哄哄媳妇儿,这才发现整个屋子里早就没了他人影儿。她立马慌了,大冬天的,穿个睡衣就冲出去了,借着手机的微光满小区找。一直找到大门口,看见他就蹲在那儿,整个人缩成一团。
她突然沉默了,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又才笑着说:“这酒好涩。”“或者是你的心,苦了?”我答道,顺手又点了一杯红酒。
“唉,你知道吗?我看见他的时候他就蹲在大门口那儿,就那么小小的一团儿,好可怜。我好心疼。就那么短短几步,我都不敢向前,我觉得我好混账!”女人闭了下眼睛,摇摇头,继续说:“我甩了自己几个巴掌。他听到声音突然窜了起来,像一只受惊的鹿。我说,‘我错了。’他低着头,手晃着指着大门,‘刚才我本来想走的,可是我觉得你肯定会来接我。我要是走了,你找不到我该着急了。’他还在那儿忸怩,我忍不住了,冲上去抱住他,轻声跟他说,我们回家,我们回家!然后我们就回家了。”
讲完这一段,女人将酒再次喝完了。“我该走了。”她说。“故事还没讲完呢。”我不满道。“家里那位还在等我回家哄他。”女人笑道,“谢谢你的酒。很好喝。”“谢谢你的故事。胡说八道的故事。”我回道,又目送她远去。嗯,也是未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