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知所趣吧 关注:2,142贴子:566,172

结不结婚与道德人品真没一点关系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17-03-30 11:03回复
    特么的碍着谁了?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17-03-30 11:04
    回复
      当然有关系。。。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17-03-30 12:01
      回复
        不遵守社会主流规则,,就是社会要消灭的对象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7-03-30 12:09
        回复
          6.结婚亏老本 爱谁谁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10楼2017-03-30 12:29
          收起回复
            不结婚更轻高哦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17-03-30 12:39
            回复
              大多数人天生缺憾,需要抓住另一半,他(她)们压根不能接受一个人的生活观念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17-03-30 12:39
              收起回复
                婚姻解析后真不是想象中的那般神圣美好。绝大多数纽带甚至都见不得人


                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7-03-30 12:50
                回复
                  恶鬼吓诈不遂 仁和秀才陈渠,性颇严正,生一女,幼而好道,日持斋诵经。闻人为议婚,便涕泣不食,渠厌苦之,父女不相见。 年三十余,忽病重呓语,口称:“我江西布客张四。汝前世为船户,我雇当船往四川,汝谋财杀我,并抉我目,剥我皮,沉我江中,故我来索命。”陈心念谋财之盗,容或有之;剥皮之事,盗未必为。问:“是何年事?”曰:“雍正十一年。”陈大笑曰:“雍正十一年,我女已三岁矣,焉有尚为船户之事?”女忽自批其颊曰:“陈先生好利害!是我错寻你女儿了。与我钱三千,我即去。”陈怒曰:“恶鬼妄诈人,我方取桃枝打汝,焉得与汝钱?”女又自批其颊曰:“陈先生好利害!汝既说我是恶鬼,我将肆恶鬼手段,索汝女命去,毋悔。”陈曰:“此女不孝,我甚厌之;汝同她去,我甚喜。但汝并非冤家,敢如此吓诈,想吾女阳数已绝矣。汝能立索其命,方信汝手段;若三日后死,则是吾女之大数使然,非汝手段也。”言毕,女蹶然起,不复作鬼语。后两月余,女才死。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7-03-30 13:04
                  回复
                    人嫌鬼厌,吾等不容于世啊。不与社会主流价值观相符就是这个下场,我记得心理学导论里面有这样说,不与别人相同就是标新立异,对社会没贡献。黄希庭的心理学导论里面有这样说。


                    IP属地:中国香港来自Android客户端15楼2017-03-30 13:0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