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依法征收,还是违法掠夺?
——关于奚仲路制药厂水厂违法拆迁问题的反映
尊敬的市领导、陈静书记:
反映人刘侠,邳州市制药厂纯净水厂业主。
2000年7月,我先夫王孝民作为制药厂职工,经过公开竞争,以26万元购得邳州市制药厂纯净水门市、仓库、生产设备等的所有权,以及生产经营权。
上述相关资产的出售转让,是经过原邳州市改革指挥部、市清产核算领导小组、邳州市国资局批准,根据邳州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2000)11号批复文件的指示,在依法评估、公开竞价的情况下进行的。
反映人依法经营17年后,邳州市仲路进行改造,我们的水厂也面临被征收。但是,具体实施征收的相关机构,不仅不能依法对反映人的门市、仓库以及生产设备、停业损失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还将反映人提供的市委文件、原邳州市改革指挥部的批复、以及各种能够证明反映合法拥有所有权的资料,视为废纸;更有甚者具体操作征收的部门,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对反映人进行恐吓,野蛮、暴力的对反映财产进行损坏,随便的给反映人的水厂“定价”为7000余元,扬言他们代表法律,要进行强拆!
17年前我们依法以26万元购买的产权、经营权,而今天被榨低为7000元?!这哪里依法征收,而是一种野蛮的掠夺!用《人民的名义》的话说,这种损害政府形像、侵害人民利益的野蛮拆迁的内幕,必然隐藏着腐败!
尊敬的陈静书记,你是邳州的父母官,邳州人民永远记得你“为邳州人民谋福祉”的执政理念,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这一害民事件,从严处理那些借征收、拆迁中饱私囊的贪官污吏!还反映人一个公平、公正,让邳州永远是一个文明、法治、和谐的邳州!
反映人:刘侠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相关证明文件
——关于奚仲路制药厂水厂违法拆迁问题的反映
尊敬的市领导、陈静书记:
反映人刘侠,邳州市制药厂纯净水厂业主。
2000年7月,我先夫王孝民作为制药厂职工,经过公开竞争,以26万元购得邳州市制药厂纯净水门市、仓库、生产设备等的所有权,以及生产经营权。
上述相关资产的出售转让,是经过原邳州市改革指挥部、市清产核算领导小组、邳州市国资局批准,根据邳州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指挥部(2000)11号批复文件的指示,在依法评估、公开竞价的情况下进行的。
反映人依法经营17年后,邳州市仲路进行改造,我们的水厂也面临被征收。但是,具体实施征收的相关机构,不仅不能依法对反映人的门市、仓库以及生产设备、停业损失进行合理的评估补偿,还将反映人提供的市委文件、原邳州市改革指挥部的批复、以及各种能够证明反映合法拥有所有权的资料,视为废纸;更有甚者具体操作征收的部门,雇用社会闲散人员对反映人进行恐吓,野蛮、暴力的对反映财产进行损坏,随便的给反映人的水厂“定价”为7000余元,扬言他们代表法律,要进行强拆!
17年前我们依法以26万元购买的产权、经营权,而今天被榨低为7000元?!这哪里依法征收,而是一种野蛮的掠夺!用《人民的名义》的话说,这种损害政府形像、侵害人民利益的野蛮拆迁的内幕,必然隐藏着腐败!
尊敬的陈静书记,你是邳州的父母官,邳州人民永远记得你“为邳州人民谋福祉”的执政理念,请您在百忙之中关注这一害民事件,从严处理那些借征收、拆迁中饱私囊的贪官污吏!还反映人一个公平、公正,让邳州永远是一个文明、法治、和谐的邳州!
反映人:刘侠
二○一七年四月十一日
附:相关证明文件